第七届北京文化创意大赛朝阳分赛区项目征集开始

发布时间:2023-11-01      截稿时间:2023-11-18      阅读量:1848次     
  大赛背景
  以“奋进新时代创意赢未来”为主题的第七届北京文化创意大赛正式启动。为培育优秀文化创意项目,激发文化产业创造活力,朝阳区将设立大赛预选赛阶段分赛区,组织参赛项目的征集和评审,广泛挖掘和培育文化创意领域具有成长性的人才和项目,鼓励创新、支持创业,助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01朝阳分赛区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
  主办单位:
  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心
  承办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文创实验区企业信用促进会
  02赛制细则
  01
  朝阳分赛区赛程时间安排
  项目征集: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8日;
  项目初赛: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4日进行项目路演及评审;
  项目复赛:2023年12月上旬;
  决赛及公布比赛结果:2023年12月中旬。
  02
  比赛形式
  采取线下项目路演的方式进行(特殊情况除外),项目申报负责人展示15分钟(10分钟商业计划书说明+5分钟答辩)。
  03
  参赛项目条件
  在北京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机构组织;
  参赛项目符合本届大赛征集方向;
  参赛项目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无知识产权纠纷;
  参赛项目具有较强的文化属性和创新性;
  参赛项目具有清晰的商业模式或商业化潜力;
  参赛机构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注:参加过往届文创大赛的项目也可报名参赛。
  03项目征集方向
  01
  文化创意项目赛道
  包括“文化+科技”、“文化+旅游”、“文化+体育”、“文化+商业”以及“文化+城市”等市场竞争力强、创新驱动力足、文化辐射力广的文化创意项目。
  02
  文创产品开发赛道
  包括创意设计别具匠心,融合现代科技手段,注重文化IP内涵挖掘,能够将文化价值、美学价值、实用价值、生活场景和商业表现等有机结合起来,能够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优秀文创创意产品。征集作品包括北京伴手礼、文创产品、旅游纪念品及工艺产品等。
  03
  创意设计服务赛道
  包括展览设计、平面设计、服装设计、工业设计、消费空间设计、舞台设计、公共文化设施设计等各类专业设计服务项目。
  04
  新视听内容创新赛道
  通过富有创意的内容设定或表达方式,以科技水平高的视听制造技术制作,能够体现新技术传播条件下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深度融合,具有超高清、交互性、高速率等特点的作品或项目,包括动漫、微短剧、微电影、广告、原创音乐短视频等。
  05
  AIGC应用创新赛道
  包括以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为辅助工具的文化内容生成创作作品,包括人工智能技术在文本领域的文案写作、聊天机器人;在图像领域的文生图AI、设计、图像编辑;在音频领域的音乐生成、语音生成;在视频领域的虚拟人形、视频生成、视频编辑等内容。
  06
  原创剧本创作赛道
  包括原创舞台剧(话剧)、电视剧剧本、演艺新空间剧本等,以讲好中国故事,展示北京文化内容为主。
  04奖励设置
  大赛共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单项奖3名、优秀项目奖6名。获奖项目将推荐至北京市参加最终评比且优先获得参加朝阳区专项文创大赛活动入围资格。
  企业配套服务包括:
  (1)为企业提供朝阳区免费政务服务,包括:工商事项办理、广电事项办理、有关政策解读、咨询指导、材料预审等政务服务;
  (2)帮助企业对接所需投融资路演活动、银企对接和创业培训(人力资源、知识产权、法律、税务)等;
  (3)相关市、区两级政策辅导及政策申报咨询。
  朝阳赛区征集的项目通过评审后将获取北京市文化创意大赛的参赛资格,经第七届北京市文化创意大赛组委会评审的优胜项目将进入总决赛。在北京市文化创意大赛获奖的项目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给予项目创始人及联合创始人积分落户加分及相关奖励。
  05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18日
  报名材料:参赛报名表、路演PPT
  报名材料提交方式:请将报名材料建立压缩文件夹,以“参赛项目+联系人+电话”命名,发送至邮箱jingyuan.li@cywcxch.org
  联系人:李京远
  联系电话:010-67778817
  附件:扫码添加微信领取参赛报名表
  06注意事项
  参赛团队保证项目内容中不含有: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安全统一、破坏社会稳定、违反公序良俗以及侮辱、诽谤、淫秽或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的、暴力的内容;
  (2)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3)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内容;
  (4)骚扰、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
  (5)境外电视台,境外制作公司的台标等logo;
  (6)恶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的内容;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或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一旦发现参赛项目中含有上述内容,朝阳分赛区组委会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删除上述内容,取缔参赛资格。如因项目内容违反相关要求,导致相关国家机关或机构提起诉讼、罚款或采取其他行政制裁措施或者导致任何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参赛企业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及修改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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