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福建省佛文化雕塑创作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4      截稿时间:2023-12-15      阅读量:3600次     
   导读
  第二届福建省佛文化雕塑创作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前,竞赛设有一、二、三等奖,福建省金牌工匠、福建省轻工技术能手等。
  关于举办第二届福建省佛文化雕塑创作
  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相关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竞赛贺信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促进行业技能创新交流,发挥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在服务中华传统佛文化、提升国际影响力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于今年12月份联合举办福建省第二届佛文化雕塑创作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
  主办单位:
  福建省轻工业联合会
  福建省财贸轻纺烟草医药工会工作委员会
  (二)、
  承办单位:
  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泉州交发雕艺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省轻工业联合会中青年艺术家专业委员会
  福建惠安县洛阳庆达石雕艺术有限公司
  竞赛成立组委会,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及统筹协调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轻工业联合会,负责竞赛筹备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竞赛规则
  (一)竞赛职业(工种):工艺品雕刻工
  (二)竞赛标准:按照工艺品雕刻工(三级)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有关要求执行。
  (三)竞赛内容:此次大赛以雕塑佛教名人名仕形象为主,旨在展现佛文化中福建雕艺之魅力,创作形式为石雕、木雕、陶瓷,风格、手法不限。竞赛有关事项按《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三、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应持有相应职业中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含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下同)或助理级以上职称证书;未取得上述证书的,应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竞赛。
  四、竞赛安排
  (一)竞赛时间地点
  1.竞赛时间:2023年12月18日-20日。
  2.竞赛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海峡雕艺文化园。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参赛选手于2023年12月15日前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交下列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选手报名表》1份;
  3.本人白底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4张及电子照片(后缀名为jpg文件,小于50k);
  4.技能等级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可通过网络核验的,无需提交)。
  (三)本次竞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参赛选手往返交通费自理,食宿由竞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安排。
  五、竞赛奖励
  (一)竞赛按照总成绩排名,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赛选手总数的30%。
  (二)获得竞赛前5名的选手,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金牌工匠”。
  (三)获得竞赛前10名的选手,由福建省财贸轻纺烟草医药工会工作委员会、福建省轻工业联合会联合授予“福建省轻工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竞赛成绩(理论或操作技能)不合格的选手不予参评各奖项。
  六、竞赛事项
  (一)现场创作要求参赛选手自带工具、自备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
  (二)参赛选手独立完成创作,不能带助手进场。报到时,参赛选手应将所携带的现场创作材料,提交组委会办公室拍照登记、编号赛位。每天结束创作后,须向组委会办公室报告并由组委会办公室拍照记录后方可离场。
  (三)参赛创作为期3天,允许提前交稿。
  内容来源:福建省轻工业联合会官网发布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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