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疆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会标、吉祥物和第十四届(中国)新疆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主题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3      截稿时间:2024-01-15      阅读量:8593次     
  (中国)新疆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喀交会”)覆盖南疆,辐射全国和周边国家,经过长期的扶持和培育,已成为新疆乃至全国及周边国家影响力较大的综合性展会。为确保“喀交会”会标创意新颖、图案简洁、形象鲜明,吉祥物形象活泼可爱、动感强烈,符合喀什当地文化和展会经济活动的内涵,第十四届“喀交会”主题明确、寓意深刻。经授权,“喀交会”组委会于即日起启动“喀交会”会标、吉祥物和第十四届“喀交会”主题设计方案征集工作。衷心欢迎有志于参与“喀交会”会标、吉祥物和第十四届“喀交会”主题设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应征人”)踊跃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为“喀交会”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征集内容
  1.会标。设计创意新颖、图案简洁、形象鲜明,具有较高的辨识度,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强。
  2.吉祥物。形象活泼可爱、动感强烈、易于制作,可以是动物、植物、人物等卡通形象;结合国际性、民族性、艺术性、创新性等多种要素,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命名恰当、寓意鲜明,既有吉祥喜庆之意,又有喀什当地文化和会展经济活动的内涵。
  3.第十四届“喀交会”主题。文字精练,寓意深刻,表达准确,辨识度高。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结束。
  三、应征人资格
  有志参与对“喀交会”会标、吉祥物和第十四届“喀交会”主题设计并自愿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全部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四、应征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应突出政治性,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时代特征,创作设计内涵要求健康向上、主题突出、会展经济特色鲜明。
  2.应征作品设计应当紧贴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发展和要求,建立健全“西引东来”“东联西出”合作机制。
  3.应征作品设计应当符合喀什地区资源禀赋和对内、对外开放的实际,符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4.应征作品设计应寓意深刻、辨识度高,便于记忆、推广。
  5.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从未以任何形式发布,不得存在抄袭、挪用等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
  6.应征作品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五、评选及奖励
  投稿截止后,“喀交会”组委会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审、复审和综评。综评结果经“喀交会”组委会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10日,无不良反映,确定最终作品并向社会发布,评选结果将于2024年1月25日前公布。组委会有权决定专家推荐的终选应征作品是否采用,并保留对作品另行创作的权利。
  “喀交会”会标、吉祥物和第十四届“喀交会”主题最终入围作品分别选取前五名。会标入围作品给予应征人一次性税前奖金5000元,最终确定作品给予一次性税前奖金10000元;吉祥物入围作品给予应征人一次性税前奖金10000元,最终确定作品给予一次性税前奖金30000元;第十四届“喀交会”主题入围方案给予应征人一次性税前奖金1000元,最终确定方案给予一次性税前奖金3000元。(最终确定作品不重复计算入围奖)
  六、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须在2024年1月15日之前送达,会标和吉祥物需要提交电子版设计图纸、彩色效果图和设计理念说明文本,电子版设计图纸清晰度不低于300dpi,格式为JPG或TIFF格式,彩色效果图纸张规格为16开。吉祥物设计方案要求有正面、左侧面、右侧面及背面展示图。第十四届“喀交会”主题稿件用A4纸打印,个人签字。
  递交方式:邮寄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喀什国际博览中心。
  通讯地址:喀什国际博览中心(喀什市迎宾大道299号)
  邮政编码:844000
  联系人:王潇婷
  联系电话:0998-2572290
  电子邮箱:351666858@qq.com
  2.应征作品提交一式6份,另需附应征人简介(姓名或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获奖情况)、作品创作理念描述各1份。
  3.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来稿邮寄费用自理。主办方对参投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责任。
  4.所有应征者必须是应征作品的合法拥有者,拥有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应征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由应征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者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被评审确定为本次征集活动的获奖作品,受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本征集活动主办单位所有,未经允许,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6.本次征集活动“喀交会”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2023年12月12日

  来源/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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