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东方创意之星•全国大学生创新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24-01-25
截稿时间: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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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赛背景
第五届东方创意之星•全国大学生创新设计大赛是以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与工信部等部委《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文件精神为指导,创建的产教融合与设计产业化协同创新平台,旨在响应国家产教融合战略布局,推动教育界与产业界融合创新,通过大赛整合各相关领域顶流资源,推动设计驱动产业升级,助力城市创新和乡村振兴,探索教育与产业合作新模式。激发艺术设计及跨学科人才的作品创作热情,汇聚国内外优秀创意设计思维,提升设计者的综合素质与能力,促进“十四五”时期产教融合发展。同时,联动国内赛区和海外赛区,开展国际化交流与合作。
大赛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守正创新,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构建“学赛训产”创新链,破解“企业创新、产业升级、区域招商、成果转化”等现实难题,使设计成为推动制造业变革的强大驱动力和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引擎。
二、大赛简介
本赛事为东方创意之星设计大赛赛项之一,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批复举办的设计类学科竞赛。历届大赛吸引了全国34个省区市(含港澳台)及全球近80个国家或地区的1800余所高校和800余家设计机构参与,并举办院士名家论坛、讲座、工作坊等活动100余场;和30余家重点机构联合共建东方创意之星产教联盟,旨在构建战略科学设计创新体系,促进了产教融合与设计产业化。每届大赛均正式出版《东方创意之星大赛优秀作品集》,大赛官网访问量累计达700多万次,在海内外高校、设计行业、各相关业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目前,大赛已被江苏、重庆、新疆、福建等省区市教育厅认可,列入学科竞赛目录,学生赛连续被纳入《艺术类竞赛指数大学生竞赛清单》(2021版、2023版)发布的目录。本届大赛将依据《大赛章程》科学严谨组织实施,确保大赛规范有序进行,并逐步强化学科融合创新、产教融合创新和国际融合创新特色,扩大与政府、产业、院校的交流合作,探索战略协同发展模式,提升产业高质量水平,赋能高校人才培养与成果转化,践行大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研,以赛促创”的理念。大赛已被引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设计产业化理论研究及实践》成果。
第五届大赛于2023年12月2日在第六届中国国际工业设计博览会期间正式启动。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东方创意之星设计大赛组委会
承办单位:北京工信国际、耘耕文创平台、各省赛承办院校
协办单位: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东方创意之星产教联盟、中国邮政、谷雨中国、CDS中国设计师沙龙、未之、长三角中职美术教育联盟等
支持单位:仓耳屏显字库、上海市原创设计大师工作室、术界创e园(上海)等
支持媒体:东方创意之星产教联盟艺术类学科竞赛自媒体委员会等
大赛平台:东方好创意大赛网
四、大赛主题
设计驱动产教融合
五、参赛对象
1.研究生组:国内高等院校硕士、博士在校生;
2.本科组:国内高等院校本科在校生;
3.职院组:国内职业院校在校生。
六、赛程赛制
1.赛程安排
大赛启动:2023年12月2日;
截稿日期:2024年7月10日;
大赛评审:2024年7月15日—8月25日;
获奖公布:2024年8月20日公布省级奖项,9月15日公布全国奖项;
优秀作品创新孵化:2024年10—12月;
大赛颁奖:2024年12月左右。
注:主题设计赛道赛程安排,详见官网相应讯息。
2.赛制安排
采用“校赛、省赛、国赛”三级赛制+区域协同模式,并按照既定规则运行组织实施。
校赛基础赛:以院系为单位对参赛作品进行审核评选,产生的优秀作品推送至省级赛;
省赛选拔赛:以省区市为单位,按既定规则组织参赛作品征集及评审活动,向国赛推送合乎规定条件的优秀作品;并组织讲座、论坛展览、工作坊等活动。
国赛总决赛: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审各分赛区推送入选国赛的作品,并策划组织大赛颁奖、大赛宣传、作品展览、孵化应用等系列活动。
区域协同:由相应省赛区执委会成员院校负责组织或承办,按全国7大地理区域(华东、华中、华南、华北、东北、西南、西北)组织大赛相关区域性作品展览论坛、省赛评审会、工作坊等赛事活动。
七、赛道设置
1.自由主题赛道
不限主题,创意设计类作品。
A.工业产品设计:日用品、文化用品、家具家电、交通工具、公共设施、娱乐设施、玩具、机械设备、户外用品、运动器具、医疗保健设备、安全救援装备、工艺品等。
B.视觉传达:VI设计、品牌包装、招贴海报、书籍装帧、插画等。
C.环境设计:家居空间、商业空间、办公空间、公共空间、景观规划、展览展示、乡村振兴等。
D.时尚设计:服装与服饰品、纺织品服装图案、纺织印染织绣、珠宝设计、首饰设计、数字时尚设计等。
E.数字媒体:动漫设计、智能设计、信息设计、网页设计、界面设计、虚拟现实设计等。
F.影视艺术:微电影、电视剧、摄影、广告、微课、短视频、直播、纪录片等。
G.非遗文创:文创产品设计、非遗文化设计、非遗景象再现、衍生品开发、文化体验设计等。
H.美术与工艺:国画、油画、版画、雕塑、书法、篆刻、水彩、工艺美术等。
I.元宇宙:虚拟现实、物联网、区块链相关创意设计、交互应用设计等。注重可视化效果、用户体验、空间场景、社交协作设计等。
J.人工智能生成(AIGC):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式工具进行创意设计,主题不限,形式不限,静态、动态作品均可参赛。须在作品提交页面的设计说明中简述以下内容。
主要包括:(1)创意说明;(2)使用工具名称及组合工具;(3)创作过程描述;(4)提示词、反向提示词、模型名称、参数设置等。建议:结合东方传统文化进行创作,充分体现创意与科技的深度结合。
注:AIGC作品仅限投本赛道,其他赛道参赛作品不允许使用AIGC,AIGC作品如误投至其他赛道,将被视为无效作品。
2.主题设计赛道(陆续发布)
K1.东方创意之星VI设计
K2.中国邮政EMS校园创客大赛
K3.BIAF2024釜山国际艺术节中国区选拔赛
八、参赛作品提交要求
1.作品格式要求
(1)静态作品:以平面方式提交实物或模型照片、设计效果图等1~5个展板。每个展板为A3版面(宽297mm×高420mm),大小5M内,精度高于300dpi;以jpg格式上传,不要以压缩包格式上传。
(2)动态作品:以视频形式提交,大小不超过100M,正常5分钟以内,最多上传1个;格式要求:mp4(视频编码:H.264)。视频上传完成后,还可选择添加视频图片(非必填)。
注:
①书画类作品,提交扫描或高清拍摄等形式数字化作品。作品尺寸、材料、使用绘画工具不限。获奖后,根据展览需要,提交实物。
②交互类作品,以游戏、交互效果等过程预览视频形式提交,录制程序实际运行画面,可同时提交可执行程序。
③产品设计相关作品,可同时提交创作过程及作品展示视频。
2.设计说明:不超过200字,阐述作品亮点、创意、文化、设计过程等信息。提交资料均不得出现作者的任何信息和记号。设计说明在作品提交页面填写,不能作为文档文件上传。
3.作者及指导教师数量:个人或团队均可参赛,可跨单位组队,每件作品的作者数量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九、参赛流程
1.在线提交作品流程
详见第五届大赛参赛报名&作品提交流程
2.参赛报名:为保障大赛顺利开展,大赛对自由主题赛道作品收取¥90元/件报名费,建议由参赛作者所在院校或单位承担;主题设计赛道免费参赛。
3.大赛评审:评审分为校赛、省赛和国赛三级评审。校赛评审由各院系组织评审,推送至省赛;省赛评审由各省赛执委会参照《省赛评审规则》组织评审,主要奖项作品推送至国赛;国赛评审由大赛组委会组织,最终评选出国赛奖项。
十、奖项设置
1.省赛奖项设置:特金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教师奖,优秀组织单位奖。
2.国赛奖项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教师奖,优秀组织单位奖。
3.主题设计赛道奖项及奖品设置,详见相应主题设计赛道官网相关讯息。
提示:国赛金奖作品将获得推送至海外知名国际赛事资格,自愿参加。
十一、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
(1)参赛者应拥有参赛内容的完全知识产权,一旦发现侵权,则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作废,参赛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参赛者承担保护其作品知识产权的责任。组委会享有对参赛内容进行媒体宣传、出版发行、展示及产业化交易权利。
(3)参赛者有义务配合大赛组委会,推进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应用,大赛组委会或指定机构拥有作品优先转化应用权利。不配合者,大赛组委会保留取消其相关奖项的权利。被选定进行市场化应用的作品,作者需对相应作品进行数字版权登记。
2.相关说明
(1)寄送至大赛组委会的各类资料概不退还,参赛者不得提出任何索偿要求。
(2)奖项如有争议,以评审结果为准。根据参赛作品质量及创新程度等特殊所限,组委会有权空缺奖项。
(3)大赛具体安排由组委会制订并公告。大赛组委会对本赛保留最终解释权。
十二、成果转化
1.参与共建:大赛获奖者或单位将有机会参加学术论坛、研修班、工作坊、文创基地、工业设计中心共建等活动。
2.项目对接:大赛获奖内容将在线上线下公开展示,促进作品成果的常态化对接落地。
3.成果孵化:组委会有权遴选并孵化相关参赛内容,优先通过各类平台宣传推广。
4.以赛促教·以赛助产:大赛将通过东方创意之星产教联盟强化产教融合实施机制:①打通产业链,培育创新创业团队,助力作品投产与研究应用,组织作者与相关机构对接洽谈签约,开展产教融合项目与校企实训基地建设等,提升教学水平与科研转化率,提升学生就业质量与创业成功率。②构建四位一体创新模式:促进院校成果转化;赋能企业发展上市;协同产业创新升级;助力政府招商引智。
★大赛秘书处咨询
咨询电话:(微信同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东方好创意
电子邮箱:dfcyzx@126.com
咨询QQ群:641576311(口令:参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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