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站站前区建筑设计方案征集

发布时间:2024-02-01      截稿时间:2024-02-04      阅读量:5259次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东方枢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征集代理,就上海东站站前区建筑设计方案组织开展国际方案征集活动,欢迎有兴趣参与应征的申请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本次征集将通过公开资格预审的方式从所有申请人中择优选取六名应征人参加征集。本次方案征集旨在对本项目地块现行的规划设计条件、功能配置和规模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和探讨,为征集人开展建设工程设计公开招标提供科学和合理的咨询意见。本次方案征集的结果与项目设计工作的承接不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工程设计的承接单位将通过建设工程设计公开招标产生。
  01
  征集背景
  东方枢纽是上海两大国际(国家)级客运综合交通枢纽之一,由浦东国际机场和铁路上海东站组合形成,将成为落实国内国际双循环、引领全球资源配置、创新制度开放的重要支点。作为上海铁路四大主客站之一的上海东站正如火如荼的开工建设,标志着上海迈向下一个激动人心的新时代,将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
  要加快同长三角共建辐射全球的航运枢纽,提升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李强总理指出,东站枢纽项目意义重大,事关上海长远发展、事关国家战略实施。要着眼打造新时代国际开放门户枢纽新标杆的目标定位,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开发和建设,全力打造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世纪工程、精品工程,更好以综合交通枢纽为引擎驱动超大城市高质量发展。
  上海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及站前开发地区作为站城空间的核心区域,是实现站城融合的重要空间载体,它的建设将进一步放大东方枢纽的影响力,成为长三角的人民和来自世界各地的访客来到上海的第一印象,将这座城市推向新的高度。因此,本轮方案征集将对这一范围进行设计研究,把握新机遇新要求,以东方枢纽为核爆点发展高质量城区功能。
  站在东方,链接全球。
  02
  征集范围和内容
  2.1
  基地区位情况
  上海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位于浦东新区东部祝桥镇范围内,东接浦东国际机场,南邻S32申嘉湖高速,西邻G1503高速。
  本次规划设计区域东临上海东站站场区,北临上海自贸试验区(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是铁路上海东站站城一体开发的核心区域,暨上海东站站前区。
  区位图
  研究设计范围图
  2.2
  重点设计范围
  重点设计范围为站前区(包含A1A-01地块、A1B-01地块、A3-01地块、A4A-01地块、A4B-01地块及其周边地上、地下开发范围),东至站前路,北至祝钦路,西至G1503,南至金亭公路。以商业、办公、文化等功能为主,地上总建筑规模约55.4万平方米。在重点设计范围内开展一体化设计,形成合理的建筑空间形态和公共空间格局。
  2.3
  整体研究范围
  整体研究范围包含站前区、站场区和G1503以西部分区域,东至围场河西边界,北至祝钦路,西至金亮路(延伸线),南至金亭公路。设计应从城市设计角度研究站前区与周边地区的空间、功能联系。
  03
  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
  3.1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自然人参与应征。
  3.2
  申请人须具有承担本次征集内容相应的资格及能力:
  3.2.1申请人为境内机构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2.2申请人为境外机构的,须在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相应设计许可。境外机构在境内成立的子公司视为境内机构,需具备上述第3.2.1条规定的资质。
  3.2.3港、澳、台机构按第3.2.2条要求执行。
  3.3
  申请人须具有大型交通枢纽站前开发项目的规划和建筑设计的经验。
  3.4
  申请人可以单独参加,或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第3.1和3.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各个成员应根据其注册地满足第3.2条相对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也不得同时加入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其他联合体,否则,相关《申请文件》均被否决。
  0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的潜在申请人,请于2024年1月30日17:00时至2024年2月4日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下同)在线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4.2
  申请人首次使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需完成注册程序。已注册的申请人可使用已获取的供应商登录名和密码登录并从网站采购公告栏的相应公告中进入,点击右上角“领购”按钮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征集代理不接受没有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注册和没有《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进行注册并有《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即可,无需在《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阶段明确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组成以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4.3
  申请人成功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不意味着其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公告第3条“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判定。
  0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以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形式提交。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4日11:00时,提交的时间以电子文件上传成功的时间为准。除了在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申请文件》外,未在截止时间前上传或以其他形式提交的《申请文件》一律不被受理。
  5.2
  电子文件包括全套正本《申请文件》的PDF扫描件和PPT文件。申请人应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本项目的领购页面下,点击“投标文件”按钮后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以rar.或zip.形式压缩后上传,请注意无需加密)。
  5.3
  申请人应将纸质《申请文件》2套(正本1套、副本1套),以专人送达或邮寄形式提交至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4楼),收件人:栾奕,电话:(021)32173720。
  5.4
  申请人应当确保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内容一致。当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06
  入围方式
  申请人提交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选择六名申请人作为入围的应征人和两名申请人作为备选应征人。当正式入围的应征人无法参加征集时,征集人可根据备选应征人的排名,依次选择备选应征人增补。征集人保留不增补的权利。
  如申请人总数正好为六名,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身份和资质、综合实力、主创设计师的资历、设计团队的人员配置等进行是否符合项目要求的判定。如判定符合项目要求,六名申请人直接入围;如判定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不足六名,征集人保留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的权利。如申请人总数少于六名,征集人同样保留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的权利。
  07
  方案征集费和奖金
  7.1
  入围应征人在方案评审会结束,并经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定其方案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将各获得方案征集费人民币120万元(含税)。如经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定,应征人的方案没有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应由方案评审委员会单独出具书面意见且有三分之二以上评委签字,征集人将支付该应征人基本补偿费人民币60万元(含税)。
  7.2
  方案排名前三的应征人将各获得奖金人民币80万元(含税),其中方案排名第一的应征人将再获得奖金人民币40万元(含税)。
  08
  征集活动时间安排
  09
  公告发布的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对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以及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www.shabidding.com
  10
  知识产权
  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视为接受以下知识产权条款。
  10.1
  应征人承诺其拥有其提供服务时编制的所有图纸、说明、电子文档和其它相关文件(以下总称“成果文件”)的合法权利和知识产权。
  10.2
  应征人为本项目编制的成果文件系专用于本项目,各方均不得超过此范围使用。
  10.3
  所有由应征人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归应征人所有。
  10.4
  征集人向应征人付清本公告第7条定义的方案征集费和奖金(如有)之后,征集人可对应征人提交的成果文件进行印刷、出版和展览,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对成果文件进行评价、展示和宣传,但应注明应征人的名称,征集人也可以借鉴使用应征人成果中的局部设计亮点。
  10.5
  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其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11
  其它条款
  11.1
  凡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及条款。本次方案征集的具体要求以征集人、征集代理与入围应征人签署的《方案征集合同》为准。
  11.2
  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列出的主创设计师须亲自开展本项目的设计工作,须参加项目启动会与现场踏勘,须进行成果方案汇报。因此,请所列出的主创设计师根据征集活动时间安排提前预留时间、做好准备。如因旅行限制原因,例如全球或区域流行病疫情等,主创设计师确实无法赴现场参会的,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进行说明,并承诺将通过视频或电话会议的方式参会。所述情况将在资格预审评审时予以综合考虑。
  11.3
  本次征集活动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人。
  12
  联系方式
  征集代理: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人:栾奕、于方
  电话:(021)32173720、(021)32173622
  邮箱:luanyi@shabidding.com

  来源:上海国际招标

https://mp.weixin.qq.com/s/m9A_8p7Inz_hu2mzuZQd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