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丝路庭州 昌盛吉祥”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征稿

发布时间:2024-02-04      截稿时间:2024-02-15      阅读量:3482次     

为推进文化润疆,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打响昌吉文化品牌,特举办本次大赛。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州党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

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

州艺术剧院、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

媒体支持

中央、自治区媒体,州融媒体中心

二、参与对象

致力于文化创意设计和研发的企业、机构、院校、工艺美术师、设计师,手工艺制作者、艺术从业者、学生等均可免费参赛。参赛者可以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年龄、职业背景不限。

三、作品要求

本次大赛参赛者可根据自身擅长找寻创意点,并由此进行开发创作。

围绕“丝路庭州  昌盛吉祥”设计系列主题文创产品,把昌吉元素融入产品设计或概念设计,鼓励设计师立足昌吉人文底蕴、风土人情、风物特产进行创意设计。

(一)文件格式

1.作品图片:作品提交需提供多角度设计稿件、产品设计细节图及配套包装设计,需直观、具体地表现参赛作品的主要外观或核心创意;

2.设计说明:每份作品请附5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需包含设计理念及创意故事、制作工艺的简要说明等(如有可能,可提交其预估成本和在工业化生产条件下的最低批次数量的成本预估);

3.投稿要求:电子作品请打包并以【“丝路庭州 昌盛吉祥”文化创意产品设计投稿+作品名+投稿人】命名,以jpg格式上传;图片宽度及高度不低于450px,分辨率300dpi以上;作品大小不超过20M;可根据设计呈现需求附有实物作品,并邮寄至指定地址;

4.作品图片及实物作品或将用于后续初赛阶段评审或投票环节;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设计稿中请勿出现作者的任何相关信息。

(二)投稿方式

1.投稿时间:请于2023年12月5日-2024年2月15日,提交参赛报名表(附件)及作品打包,以邮件方式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

邮箱地址:526955830@qq.com

邮件标题:“丝路庭州 昌盛吉祥”文化创意产品设计投稿+作品名+投稿人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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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2023年“丝路庭州  昌盛吉祥”

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参赛表格”

2.如附有实物作品投稿,请于投稿截止日前邮寄至以下地址:

地址:新疆昌吉市南公园西路129号传媒大厦905

收件人:朱晓玲

联系电话:0994-2707926、2707927

3.为保护参赛者及大赛组委会的知识产权,本次大赛将采用加密模式进行作品提交;

4.作者需自行保留作品源文件(sai、cdr、ai、psd、3ds、3dm等格式),以便获奖后提交至组委会审查及存档,如获奖设计师无法提供作品源文件,将取消获奖资格。

四、组委会成员

州党委宣传部、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艺术剧院、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及相关高校。

五、评选时间

1.初评:3月10日-3月15日,评审组对网上提交的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50个(组)作品进入复评。

2.复评:3月20日-3月25日,评审组对进入复评的50个(组)作品进行复评,并推送至昌吉州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由网友投票选出“最想投入生产的那款设计”,确定为网络人气奖。通过专家评审,结合网络投票,评选出30个(组)作品进行终评。

3.终评:4月1日-4月5日,设计师进行作品实物打样(主办方将提供10%的打样费用补贴,封顶500元。),评审组根据实物进行评定。

六、评选标准

创意性(20%):

具备外观、功能等各方面的创意点

文化性(20%):

紧密贴合并表现昌吉的文化特色

实用性(15%):

贴合生活,满足实际日常需求

美观性(15%):

展现产品特色及精神之作

商业性(15%):

具有营利前景

后续开发及推广(15%):

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产生经济效益

七、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 30000元/名+证书

一等奖:3名 20000元/名+证书

二等奖:5名10000元/名+证书

三等奖:5名  5000元/名+证书

网络人气奖:1名 8000元/名+证书

备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代扣。

八、知识产权

所有投稿作品一旦决赛获奖并同意接受奖励,则视为设计师同意著作权归属主办方所有,设计师拥有作品的署名权。获奖者需签订知识产权转让承诺书并提交源文件,主办方支付相应奖金后,作品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

九、注意事项

1.所有参赛作品内容必须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创性,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任何形式发表,且不属于公开作品。入围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入围及获奖资格,追回奖金、获奖证书,侵权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所有参赛者必须保证参赛作品的合法性,承诺创作不涉及到任何版权纠纷问题,且创作过程中合法使用图片、资料等素材,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作品使用了已有专利、第三方商业素材(如字体、图片)等,须在“设计说明”中明确告知并保证拥有该素材的使用权;

3.作品中如使用他人肖像或者设计图片元素,必须注明来源并取得书面认可;大赛及大赛组委会只负责考察作品本身的质量,作品内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由参赛者本人负责;凡涉嫌抄袭或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作品,将自动失去参赛资格。若获奖作品违规,则追回已颁发奖金等费用并公告。如造成第三者之权益损失,参赛者需自行负担相关法律责任;

4.如因投稿作品的权利瑕疵或其内容虚假、非法、不正当,或任何其他不合理原因而产生的法律纠纷、或造成第三人损失的,与主办方和承办方无关,投稿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5.参赛作品将采取专业评委评审的盲选评分制,评审将从作品的实用性、美观性、商业性、文化性、创意性、后续开发及推广等多个方面进行考量;

6.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者参与征集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实物作品寄送过程中导致的损坏、遗失,由参赛者承担;实物作品赛后如需退回请提前联系组委会,寄送及退回运输费用由参赛者承担;

7、参赛者有权自愿选择是否参加本次赛事,一旦参加本赛事任何一个环节和全部,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完全接受本方案及其解释的各项条款,主办方对本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十、其他

1.本次文创大赛作品界定为在目前市场条件可完成的产品工艺下,可被打样、批量化生产且尚未在市场上生产、流通的商品;

2.参赛作品应符合赛事主题和内容,不得出现黄色、暴力、违反法律法规的文字、画面等;

3.本次文创大赛作品需充分考虑产品成本、质量、包装、制作工艺等因素下的综合成本;

4.在整个征集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报名费及其他任何费用,监督举报电话:0994-2707926、2707927;

5.入围作品,若相同作品涉及不同作者,则以提交发送时间为准,时间排序第一者为奖励对象;

6.如有任何问题,请邮件联系大赛组委会:   

7.主办方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30日

本期来源:昌吉州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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