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实验学校40周年校庆主题标识、专属文创作品征集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10      截稿时间:2024-04-30      阅读量:2784次     
  亲爱的同学、校友,老师们
  尊敬的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
  深圳实验学校创办于1985年5月3日,2025年5月3日,我校将迎来建校四十周年的校庆纪念。
  深圳实验学校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后由政府举办的首所公办学校,系深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广东省首批一级学校,所属高中部系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高中。深圳实验学校是深圳市首所实行基础教育全学段相互衔接、一体化管理的大型实验性、示范性公办学校。2003年9月1日,经市教育局批准成立深圳实验教育集团,成为深圳市首个市直属独立法人公办教育集团。近年来,学校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办学质量进一步提升,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截至目前,在校教职工约1500人,在校学生1.8万余人,分布在深圳九部一园,成为一所名副其实的教育航母。
  为弘扬实验精神,传承实验文化,秉持实验校训,进一步厚植以爱国主义为基础的健全人格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办一所高度现代化的学校,让学生受到现代化的优质教育,为学生成长为国际化精英和创新型人才奠定良好基础,把‘深圳实验’建设成为具有辐射性影响力、国内领先和海外知名的高水准、学术型、国际化的示范性集团化学校”,深圳实验学校将举办“四十周年校庆”系列活动,开展“主题标识”、“专属文创用品”征集。
  一、征集对象
  所有关心学校发展的实验师生员工、校友、家长及社会人士;
  各学部美术老师应结合校庆主题标识、专属文创用品征集活动要求,指导学生进行创作,组织学生参与投稿,在学部内进行各级各类评选,优秀作品向校庆办投稿。
  二、征集要求
  1、主题突出,寓意深刻。设计方案能够充分突出40周年校庆元素,充分体现实验的发展历程、办学理念、精神风貌等,通过文化元素和创意元素,彰显学校特色。
  2、特色鲜明,易于识别。作品需与实验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相融合,与学校特点、特色紧密联系,设计富于美感,具备一定的视觉冲击力,符合标识设计表达规范,形式简洁,识别性强。
  3、类型广泛,操作性强。文创产品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纪念章、文化衫、办公用品类、文化用品类、生活用品类、工艺品类、校庆证件、校庆邀请函、校庆吉祥物等文化产品。
  4、作品要求:
  (1)标识图案面积不得小于5cm x 5cm,设计作品需提交电子稿效果图1份,矢量源文件1份;
  (2)电子稿效果图需为清晰的JPG(或PNG、JPEG、TIF)格式文件(注明RGB和CMYK色值),文件尺寸为210x297mm,电子效果图分辨率在300dpi以上,并附以设计理念说明(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或内涵注释;
  (3)矢量源文件(矢量格式为AI或CDR,文件不小于3M,文件尺寸为210x297mm,分辨率300dpi,色彩模式为CMYK。
  三、征集时间
  主题标识: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专属文创用品: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四、征集方式
  1、所有参赛者需填写《深圳实验学校40周年校庆征集报名表》,并在“作者原创声明”栏亲笔签名(见附件);
  扫码下载附件
  2、提交投稿作品的电子版和征集报名表签名扫描后一同递交,如源文件容量太大,可提供百度网盘链接供校方下载;
  3、报名表和应征设计方案需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jtbgs szsy.cn,联系人:马晓璇,联系电话:83361661。
  五、评审奖励
  征集作品分设“入围奖”、“录用奖”,学校将对“入围奖”投稿者颁发纪念证书、赠送精美礼品1份;主题标识“录用奖”还将获得5000元奖金;专属文创用品“录用奖”投稿者还将获得300-500元奖金。
  六、有关说明
  1、投稿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在征集过程中不得自行或授权他人对投稿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和开发;不以任何形式发表、宣传和转让投稿作品。投稿作品本身存在权利瑕疵或存在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将取消参选资格,并由投稿者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所有入围或录用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深圳实验学校所有,学校有权对确认使用的投稿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开发、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用于校庆活动及学校形象的宣传展示,以及在校庆纪念品和印刷品上标记和使用等;
  3、录用作品的投稿作者有义务根据征集组织方的意见,酌情对投稿作品进行修改和完善;
  4、与设计方案相关的学校简介、校园风貌等背景资料、素材信息,可浏览学校官方:http://www.szsy.cn/或搜索关注深圳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szsy-szsy;
  5、所有投稿作品均不退稿,请投稿者自留底稿;未通过初选的不再另行通知,学校将对所提供的资料与作品严格保密;
  6、本次征集活动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作品;
  7、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实验学校所有。
  衷心期盼、热忱欢迎所有关心支持我校建设发展的广大师生、校友、社会热心人士踊跃投稿!
  深圳实验学校校庆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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