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陕西好礼”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8
截稿时间:202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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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陕西省文物局
关于开展2024年“陕西好礼”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国家文化出口基地(西安高新区、西安曲江新区):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中宣部等6部门制定的《对外文化贸易“千帆出海”行动计划》和《陕西省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陕西省关于加快文旅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促进文商旅深度融合,提升我省文旅产业国际影响力,2023年陕西省商务厅和省文旅厅在省委宣传部指导下,举办了2023首届“陕西好礼”征集评选工作,在各方大力支持下,评选出了涵盖陕西传统工艺品、文化创意、地方文化特色、国潮时尚、科技创意五大品类的30款产品,并在“丝博会”期间举办的“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地区)服务贸易合作展上进行了现场发布和展示宣传。
现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陕西省文物局决定联合开展2024“陕西好礼”征集评选活动。本次活动由省委宣传部指导,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主办,陕西省文化产业协会承办,国家文化出口基地(西安高新区、西安曲江新区)协办,并成立“陕西好礼”组委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陕西传统文化工艺品(包括陕西传统工艺创新商品及非遗文创产品)。
(二)文化创意产品(包括创意生活、艺术衍生品、旅游纪念衍生品、文化馆/博物馆衍生品、中医药文创产品及动漫衍生品等)。
(三)地方文化特色产品(包括陕西老字号创意商品及地方特产创意商品等)。
(四)科技创意产品(包括创意黑科技产品、智能穿戴、智能科技及电子类产品等)。
(五)国潮时尚产品(包括服装及配饰、手表、饰品及鞋帽箱包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陕西依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事相关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经营、服务等企业或事业单位。
2.所申报产品具有文化创意特性,能够体现陕西文化元素或地方文化特色。
3.申报单位必须保证申报产品不得仿冒他人产品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有知识产权,需要提交相关的权属证书复印件。
4.申报产品质量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具备有效的检验报告,近三年无质量抽检不合格的情况。
5.申报产品说明需明确产品设计、功能、用途、表达的文化理念以及材质、工艺和价格等。
6.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具备完善的产品售后服务保障机制,响应无理由退货,近三年无重大消费投诉。
7.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产品的相关设计、生产等企业同意参加“陕西好礼”的征集评选与发布及有关宣传推荐活动。
三、优选条件
(一)文化突出。有吸引人的品牌和产品故事,能够提高消费者对陕西文化的理解。
(二)创新明显。具备前瞻性、新颖性、独创性,符合现代社会的审美趋势,体现我国科技创新技术和人文精神内涵。
(三)设计美观。外观造型设计艺术性强,色彩协调,能够体现产品风格和品牌价值。
(四)品质精良。从产品到包装,从生产工艺到宣传推广,都兼具高品质特性,能充分体现生产制造的精良。
(五)功能实用。产品操作简单、使用方便、便于携带、安全性强,并且符合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理念。
(六)经济适用。产品在同类产品中性价比高,价格具备市场竞争力,消费者在选购中能获得满意度。
四、申报程序
(一)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文旅局、文物局在本级宣传部指导下,征集并筛选出本行业优秀产品作为“地市好礼”,由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后,推荐给“陕西好礼”组委会。
(二)“陕西好礼”组委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产品进行评审,优中选优。经过初评的产品,纳入“陕西好礼”备选库;经过终评的产品,纳入“陕西好礼”2024年度推荐名录。评选结果将在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和省文物局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后,由省商务厅正式公告。
(三)“陕西好礼”2024年度推荐名录将在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及省文物局官网进行公布宣传。纳入名录的产品将在2024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陕西展区进行展示推介,并推荐参加陕西省2024年境外重点展会。
五、相关要求
(一)为了充分挖掘具有陕西文化的特色产品,发挥中国传统文化商业价值,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加强省市区县联动工作,各设区市(区)相关部门要按照“陕西好礼”的优选条件,积极组织征集筛选推荐“地市好礼”,确保申报产品符合申报条件,具有地方代表性。并于2024年5月25日前将推荐名单汇总至商务主管部门。
(二)请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24年6月10日前将“地市好礼”汇总表以及“地市好礼”申报表报送至“陕西好礼”组委会邮箱(sxwcxh@163.com)。
六、其他事项
(一)入围终评产品需报送产品实物或样品,请按规定时间报送到陕西省文化产业协会指定地点(初评结束后电话通知)。
(二)本次申报工作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设计费、模型、样品、产品制作费用等均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三)凡纳入“陕西好礼”备选库的产品,视同于同意授权“陕西好礼”组委会在国际国内公益推广活动中对产品进行公益推广。
附件:1.“地市好礼”产品申报表
2.“地市好礼”汇总表
陕西省商务厅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陕西省文物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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