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山东工业设计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8
截稿时间: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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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工信产〔2024〕50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教育、财政、市场监管、工会、团委、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单位,有关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山东工业设计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省委
山东广播电视台
2024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山东工业设计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部署要求,持续推动工业设计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特举办山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山东工业设计周。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主题:工业设计赋能新型工业化
二、时间:2024年3月至7月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承办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总工会、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山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二)组委会
主任:周立伟副省长
副主任:张成伟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海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成员:王晓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王浩省教育厅总督学
崔宗涛省财政厅副厅长
于智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卯金涛省总工会副主席
盛夏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
孙珊山东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贺晓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总工程师
(三)组织机构
1.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评审专家工作组:邀请省内外负责省部级以上工业设计或科研领域奖项评审的专家成立工作组,按照评审细则和分工,在各评审阶段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判和打分,提出各阶段入围产品(作品)及获奖建议名单。
3.监督仲裁工作组: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由厅政策法规处及厅法律顾问组成,负责开展法律服务等工作。相关纪检监察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监督工作。
四、组织形式
(一)山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采取分类、分区域征集、综合评审方式进行。主要通过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征集,有关部门鼓励省内院校、科研单位积极参与。
(二)设置官方网站(www.sdgcup-id.com),开展线上网络系统填报申报资料、线上评审、社会公示、推广赛事新闻动态等工作。
(三)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分别采取线上初评、现场实物复评、现场实物终评答辩的形式。特设纺织服装分赛。通过新闻发布会、组织评审、现场展示、颁奖仪式、专题对接活动等推广宣传我省工业设计创新成果。
(四)颁奖仪式同期举办获奖产品(作品)展览展示、山东工业设计周、设计对接会等系列活动。
五、参赛对象
(一)在山东省内注册的企业,工业设计相关企业、机构和服务平台。
(二)山东省内院校(包括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工业设计及相关专业师生。
(三)在山东省从事工业设计及相关专业的社会团体及个人。
(四)与山东省内企业在设计领域开展合作、形成产品的国内外设计机构、设计师。
六、参赛产品(作品)要求
(一)参赛产品(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
(二)应按照时间要求登录官方网站,线上填报《山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申报书》,按照其中填写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每个产品(作品)只能申报一个行业领域,逾期不予申报。
(三)参赛产品(作品)须是2022年1月1日后上市或完成的,具有完全知识产权和较强的可产业化特质。
七、组别与领域
(一)组别划分
分为产品组、概念组两个组别。产品组以企业为主,所报产品需为近两年内上市的产品;概念组以院校为主,所报作品需为近两年内设计的概念作品(鼓励模型参评)。所有参赛单位或个人均可申报产品组或概念组。
(二)行业领域
按照我省工业设计发展现状及往届各领域申报情况,分为8个类别:
1.高端装备类:关键基础零部件和基础制造装备、重大智能制造装备、航空航天、海洋工程、节能和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装备、(风电、光伏、核电等)新能源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安全应急装备等。
2.新一代信息技术类:电子信息及通讯产品、软件及信息化平台、智能终端、智能机器人、电子元器件、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等。
3.未来产业类:元宇宙、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未来网络、量子科技、人形机器人、深海空天等。
4.现代医药类:医疗器械、生物医用材料、医药生产设备、康养器械等。
5.新生活类:家电、家具;食品、包装;动漫、游戏、娱乐用品;照明灯饰、厨卫、文教办公产品;文化创意、工艺美术、旅游装备;体育用品、五金工具等。
6.新材料类:绿色环保、高端铝材等。
7.综合类:工业遗产活化利用、乡村振兴、公共设施、特殊人群及特种领域用品等其他未包含的类别。
8.纺织服装类:纱线、面料、印染、服装服饰、家用纺织品、产业用纺织品、纺织机械、鲁锦。大赛特设纺织服装分赛,分赛具体要求详见《山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第二届纺织服装分赛工作方案》。
八、表彰和奖励
(一)奖项设置
1.大赛设金奖10名、银奖20名、铜奖50名、新星奖50名(仅限在校学生、青年教师)、优秀奖若干。
2.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对积极参与大赛组织、宣传、评选等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由组委会进行通报表扬。
(二)奖励内容
1.对获得金奖的主创设计者个人(在校学生除外),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2.对获得金、银、铜、新星奖的团体或个人分别给予15万元、5万元、2万元、5千元的资金奖励。不重复奖励。
3.对获得金、银、铜奖的产品(作品),优先推荐参评“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推荐参加世界工业设计大会相关展览展示。
4.对获得新星奖的在校学生,优先向山东省省级以上工业设计研究院、重点工业设计企业等用人单位推荐就业机会。
5.所有获奖作品由组委会颁发“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奖杯或证书。
九、时间安排
(一)征集阶段:2024年3月至5月中旬
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完成参赛产品(作品)征集和资格审查工作。
(二)初赛阶段:6月中旬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参赛产品(作品)进行初评。参赛产品(作品)按照组别和行业领域兼顾的原则分配给评审专家线上评审,最终优选不超过260个产品(作品)进入复赛。纺织服装分赛获奖产品(含35个金、银、铜奖及排名前5位的新星奖)直接参加“省长杯”大赛复赛阶段。
(三)复赛阶段:7月中旬
进入复赛的单位或个人,在指定时间内将产品(作品)运送到复赛现场,做好调试和展示。专家现场进行评审,提出不超过80个产品(作品)建议名单进入决赛。
(四)决赛与公示阶段:7月下旬
进入决赛的单位或个人需在现场进行答辩,答辩者一般为主创设计者本人。评审专家根据实物与答辩效果打分,根据分数排名提出金银铜奖、新星奖建议名单。经组委会审查后,在官网向社会公示获奖情况。
(五)表彰及展示阶段
举办大赛颁奖仪式,为大赛80名及分赛35名金、银、铜奖获奖单位(个人)进行现场颁奖(不重复奖励)。
(六)成果推广阶段:2024年8月至12月
举办山东工业设计周、设计能力培训、“工业设计进百企”系列活动等,鼓励企业与设计团队开展合作,推动设计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
十、工业设计周
对大赛及分赛全部获奖作品进行为期一周的展览展示。通过举办设计创新高峰论坛、产业对接、设计能力培训、主题推广等各种形式的产业对接活动,引导大赛成果与创投基金、社会资本、品牌企业等资源对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工作要求
(一)承办单位按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比赛的组织协调、督导工作。
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做好本届大赛工作方案的统筹组织工作,负责大赛相关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加强对各单位、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督促指导,加强与组委会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以及各环节流程的运行协调。
2.省教育厅负责省内高等院校师生参赛的宣传和发动工作。
3.省财政厅负责大赛的相关经费支持工作。
4.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措施宣贯,对参赛作品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的指导支持工作。
5.省总工会负责基层工会组织和职工参赛的组织发动工作,按程序推荐申报相关荣誉工作。
6.团省委负责团员青年的参赛动员工作,对比赛中表现优秀且符合条件的青年选手,按程序推荐申报相关荣誉工作。
7.山东广播电视台负责协调相关媒体做好宣传推介工作,做好大赛新闻发布、实时宣传、大赛成果跟踪报道等,提升宣传推介效果。
(二)协办单位负责大赛组织征集、成果对接等工作。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相关企业、机构、高校和个人积极参赛,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展览展示等有关活动。各市教育、财政、市场监管、总工会、团委、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单位积极配合。省工业设计协会负责组织“工业设计进百企”活动,推动设计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
附件:山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第二届纺织服装分赛工作方案
附件
山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第二届纺织服装分赛工作方案
为提高我省纺织服装产业创意设计水平,进一步发挥设计创新在培育壮大纺织服装标志性产业链中的引领作用,挖掘培养优秀设计人才,为纺织强省建设提供坚强支撑,特制定山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第二届纺织服装分赛工作方案。
一、主题:锦绣时尚·品质生活
二、时间:2024年3月至6月
三、组织形式
(一)山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第二届纺织服装分赛采取分类、分区域征集、综合评审方式进行。主要通过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征集,有关部门鼓励各院校、科研单位积极参与。
(二)设置比赛官方网站(www.sdgcup-id-fz.com),通过网络系统填报申报资料,组织线上评审、开展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新闻宣传推广等工作。
(三)评审采取线上初评、现场实物复评、现场实物终评答辩的形式。通过新闻发布会、组织评审、现场展示、颁奖仪式、专题对接活动等推广宣传我省纺织服装创新成果。
(四)颁奖仪式同期举办获奖产品(作品)展览展示、企业与设计对接会等系列活动。
四、参赛对象
(一)在山东省内注册的纺织服装企业、工业设计机构和服务平台。
(二)山东省内院校(包括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纺织服装设计及相关专业师生。
(三)在山东省从事纺织服装设计及相关专业的社团及个人。
(四)与山东省内企业在纺织服装领域开展合作、形成产品的国内外设计机构、设计师。
五、参赛产品(作品)要求
(一)参赛产品(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
(二)应按照时间要求登录官方网站,线上填报《山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第二届纺织服装分赛申报书》,并按照其中填写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每个产品(作品)只能申报一个行业领域,逾期不予申报。
(三)参赛产品(作品)原则上须是2022年1月1日后上市或完成的,具有完全知识产权和较强的可产业化特质。
六、组别与领域
(一)组别划分
分为产品组、概念组两个组别。产品组以企业为主,所报产品需为近两年内上市的产品;概念组以院校为主,所报作品需为近两年内设计的概念作品(鼓励模型参评)。所有参赛单位或个人均可申报产品组或概念组。
(二)行业领域
参照我省纺织服装产业链发展现状及特色领域,共分为8个行业领域,包括:纱线、面料、印染、服装服饰、家用纺织品、产业用纺织品、纺织机械、鲁锦。
七、表彰和奖励
(一)奖项设置
1.设立山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第二届纺织服装分赛金奖3名、银奖12名、铜奖20名、新星奖25名(含鲁锦新星奖5名)、优秀奖若干,新星奖限在校学生及35周岁以下青年设计师。
2.设立组织奖若干:对积极参与大赛组织、宣传、评选等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由组委会进行通报表扬。
(二)奖励内容
1.对获得金奖的主创设计者个人(在校学生除外),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2.对获得金、银、铜、新星奖的团体或个人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1万元、5千元的资金奖励。不重复奖励。
3.对获得金、银、铜奖的产品(作品),优先推荐参评“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推荐参加世界工业设计大会相关展览展示。
4.对获得新星奖的在校学生,优先向山东省省级以上工业设计研究院、重点纺织服装企业、设计机构等用人单位推荐就业机会。
八、时间安排
(一)征集阶段:3月至4月下旬
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完成参赛产品(作品)征集和资格审查工作。
(二)初赛阶段:5月中旬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参赛产品(作品)均可进入初评。参赛产品(作品)按照组别和行业领域兼顾的原则,分配给评审专家线上评审,最终优选不超过100个产品(作品)进入复评。
(三)复赛阶段:6月上旬
进入复评的单位或个人,在指定时间内将产品(作品)运送到复评现场,做好调试和展示。专家在复评现场进行评审,提出不超过35个产品(作品)建议名单进入终评。
(四)决赛与公示:6月中旬
进入终评的单位或个人需在现场进行答辩,答辩者一般为主创设计者本人。评审专家根据实物与答辩效果打分,并提出金银铜奖、新星奖建议名单。并在官网向社会公示。纺织服装分赛获奖产品(含35个金银铜奖及排名前5位的新星奖,共40个)直接参加“省长杯”大赛复赛阶段。
(五)分赛颁奖及展示阶段
第二届纺织服装分赛颁奖仪式与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颁奖仪式一同举办,展览展示活动同期举行。
(联系电话:产业政策处0531-51782598、轻工纺织产业处0531-517826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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