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心中的上海开放大学”——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0      截稿时间:2024-05-15      阅读量:2910次     
  为探索上海开放大学美育模式创新,强化学生创新设计能力和审美能力,推进学校品牌文化建设,学历教育部、人文学院和时尚学院将联合举办“我心中的上海开放大学”——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一、大赛主题
  我心中的上海开放大学——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二、参赛对象
  上海开放大学系统各学院、分校(教学点)学生(含毕业生)。(在进行评选时,将分为专业赛道和非专业赛道)
  三、作品内容
  基于上海开放大学VIS视觉识别系统,结合专业技艺进行学校品牌形象的宣传设计,例如:反映上海开放大学“开放、优质、灵活、便捷”的办学理念;“为了一切学习者,一切为了学习者”的办学宗旨;“有教无类,乐学致远”的校训;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撑;开放教育、终身学习的办学特色;优美的校园环境以及师生风采等。
  上海开放大学VIS视觉识别系统可登录上海开放大学主页:上海开放大学(sou.edu.cn)后,点击“学校概况”栏目下“视觉识别系统”后,点击“上海开放大学视觉识别系统源文件下载”(部分源文件需用专业软件打开)。
  四、作品类型
  1.平面设计类。比如:校历系列、海报系列、插画系列、明信片系列、文具用品类、纪念品类等。(只提供设计稿,无须制作)
  2.新媒体、动漫设计类。包括微视频、动画、交互设计等。
  五、设计要求
  1.平面设计类作品以JPG格式提交。RGB模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每幅作品在2M左右,系列作品不少于4幅。手绘作品拍照扫描转成JPG格式。
  2.新媒体、动漫设计类中,微视频,拍摄工具及制作软件不限,时间60秒至180秒左右。画面清晰度不低于1080P,成片FLV或MP4或WMV格式,作品文件不超过100M。作品截图9幅,JPG格式提交。RGB模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每幅不超过1M。
  3.作品设计可结合AI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但必须注明。
  4.作品不允许使用国旗、国徽、地图、人民币等图形。禁止带有宗教色彩。必须严格按照命题创作设计。注重排版艺术效果,说明文字简练,避免错别字的出现。
  5.确认作品的原创性,主办方不承担因为作品侵犯他人(或单位)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同时如有不符合活动内容、格式要求等行为,一律取消比赛资格。
  6.作品版权归上海开放大学享有。上海开放大学有权对作品进行免费使用、复制、创意设计及修改。参赛者未经上海开放大学许可不得将作品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
  7.参赛者在提交作品前要阅读并遵守比赛规则,作品提交后视为参赛者同意并遵守比赛相关规定。
  8.参赛者务必妥善保存作品源文件。
  9.上海开放大学对本届大赛保留最终解释权。
  六、组织形式
  1.初赛(3月15日-5月15日)
  学院、分校(教学点)进行动员部署,并结合课程实践、社会实践及毕业设计等教学进行辅导。参赛者填报“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参赛报名表(初赛)”(见附件1),于5月15日前报送至所在学院、分校(教学点),确保参赛信息正确无误,并提交不少于200字的作品简介,包括设计思路、寓意等。每位参赛者最多可同时提交3项不同类型的参赛作品。作品命名格式:**学院、分校(教学点)+姓名+作品名称。
  学院、分校(教学点)于5月25日前完成初选并提交复赛参赛材料,“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复赛作品汇总表”(见附件2)、参赛报名表(见附件1)和参赛作品。
  2.复赛(5月26日-6月15日)
  学历教育部、人文学院和时尚学院将组织系统内专业教师进行复赛评选和校外专家辅导。收到复赛通知的参赛者可根据专家意见和建议,经修改后提交作品终稿。终稿除提供jpg格式外,还须提交作品源文件。
  3.决赛(6月15日-6月28日)
  学历教育部、人文学院和时尚学院将联合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决赛名次。
  4.展示(下半年)
  学校将对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
  1.此次比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并颁发电子荣誉证书及奖金。
  2.学校将对成绩突出的指导教师和学院、分校(教学点)分别颁发优秀指导老师奖和优秀组织奖荣誉证书。

  源自:上海开放大学学生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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