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同心杯”创作设计比赛征集启事

发布时间:2024-05-06      截稿时间:2024-06-25      阅读量:255次     
  为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讲好新时代平安禅城故事,全力奔赴“最活力”“最平安”的现代化禅城,净化校园环境,确保青少年学生免受非法宗教、邪教活动侵害,提高青少年学生识别、防范非法宗教、邪教的能力,建设“平安和谐校园”,禅城区委政法委、禅城区委统战部、禅城区教育局联合主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邪教、反非法宗教微视频、漫画及手抄报创作设计比赛。
  一
  大赛主题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崇尚科学,拒绝邪教。
  抵制非法宗教,维护国家安全。
  二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禅城区委政法委禅城区委统战部禅城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禅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禅城区反邪教工作协会
  三
  大赛时间
  作品提交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
  作品评选阶段:2024年7月1日至7月14日,组成专家评审组,评选作品于7月15日通过微信公众号“禅城反邪”“禅城教育”“禅城海内外”公布获奖名单。
  作品展播阶段:2024年7月15日至7月底,通过微信公众号“禅城反邪”“禅城教育”“禅城海内外”进行网络展示。精选入围作品报广东省反邪教网、中国反邪教网等平台,充分利用主流媒体、自媒体展播获奖作品,大力开展反邪教宣传。
  四
  参赛对象及方式
  1、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区各中职学校及中、小学师生;
  2、2024年6月25日前以学校为单位提交至ccfxjxh@163.com邮箱。(需填写作品登记表以及作品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五
  作品要求
  (一)聚焦重点,以小见大。作品设计要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的重要讲话精神背景下,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念。作品主题必须严格遵守我国相关法律和政策法规,切合大赛主题,普及相关法律法规,须为与反邪教、反非法宗教相关的社会、心理、医学、健康、宗教等百科知识,揭批邪教冒用宗教、气功、迷信等名义蒙骗群众的现象,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邪教,提高辨别能力。内容须言之有物,健康、积极向上,传播正能量,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有实际的反邪教教育警示作用,避免单一口号式宣传。
  (二)内容新颖,注重原创。作品要创新方式方法,对反对非法宗教活动、反邪教题材进行深层次挖掘和诠释,要在尊重基本事实的基础上进行符合规律的艺术加工,具有观赏性。参赛人须拥有参赛作品的绝对版权或参展作品版权授权,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不侵犯第三者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其他合法权益。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三)格式规范,要素齐全
  1、微视频为MP4格式,短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含片头、片尾);
  2、微视频格式及参数需满足视频:比例为16:9,全画幅,横屏1080p、MP3G4、1920*1080、25帧/秒、MPEG4 H.264.高清数码8兆/秒,高清低码800KB/秒;容量不超300M;
  3、漫画作品只需拍摄或扫描JPG格式图片,确保不低于用于标准A4尺寸印刷标准,分辨率不低于300dpi(1200像素×1800像素),并附简短的作品简介(100-200字);
  4、手抄报作品只需拍摄或扫描JPG格式图片,确保不低于用于标准A4尺寸印刷标准,分辨率不低于300dpi(1200像素×1800像素)。报头自定,以文字为主,适当搭配图案,版面制作以使用手抄文字、手绘插图为主,做到知识性和观赏性有机统一;
  5、每份作品需附一份参赛作品登记表(点击下载附件2:禅城区“同心杯”创作设计比赛作品登记表);
  6、以学校为单位汇总报送比赛作品汇总表(点击下载附件3:禅城区“同心杯”创作设计比赛作品汇总表)。
  六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指导老师奖(同一作品指导老师不超过2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七
  参赛须知
  (一)所有参评作品必须保证完整性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作者原创作品。活动参加者严禁抄袭或盗用他人作品,如发现有抄袭或盗用他人作品的,将取消该作品的参评资格。主办方不承担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单位)的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评者本人承担;
  (二)如果因参评者提交不符合主办方要求的格式、文件大小,或因压缩方法不当等而引起的作品图像质量下降,或因其他因素导致作品无法正常显示等情况,影响其正常参评,后果由参评者自行承担;
  (三)投稿人须完整保留原稿和原始编辑文件,以便入围后予以确认及调用;
  (四)参评者提交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评者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次活动细则的全部内容;
  (五)凡参加评选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组合和使用方式。应征者同意主办方对投稿作品通过网络等各种途径,进行宣传、评选。以上行为不论应征者是否获奖,均不构成对应征者权利的侵害;

  (六)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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