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下大同 木兰有礼”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第一阶段木兰形象城市IP设计)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6      截稿时间:2024-06-30      阅读量:1859次     
  大同历史悠久,文化底蕴厚重,孕育了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地域文化。近年来,大同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赓续文脉,以文塑形、以文彰旅,使“中国古都 天下大同”的城市品牌更加响亮。为深挖古都大同厚重历史文化,依托《木兰辞》中的木兰形象,打造精品文创产品,培育壮大文创市场主体,推动文化创意设计成果转化,全方位塑造大同良好城市形象,特举办“天下大同 木兰有礼”文化创意设计大赛。本次大赛分木兰形象城市IP设计征集和木兰形象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征集两个阶段进行。现面向全社会进行第一阶段“木兰形象城市IP设计”征集。
  一、大赛主题
  天下大同 木兰有礼
  二、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大同市委宣传部
  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大同日报社
  协办单位:山西大同大学、云冈研究院、大同市博物馆、大同市旅游集散中心、山西歌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大同尚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华夏江鸿(大同)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山西小南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单位:山西华瑞律师事务所
  三、征集内容
  木兰形象城市IP设计征集
  四、征集时间
  2024年5月11日—6月30日
  五、征集原则
  1.坚持创意赋能
  依托木兰形象挖掘大同历史文化内涵,让创意设计跨界融合,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通过木兰形象城市IP的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的多元实践,体现大同时代精神和人文价值,用创意赋能相关产业,发挥审美教育功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2.突出大同元素
  大赛作品征集范围以木兰形象为创作蓝本,涵盖大同古都文化和历史各个领域,融合云冈、恒山、大同古城、大同长城、平型关、大同明堂等文旅元素,通过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实现大同文化的守正创新、文创产品的提档升级。
  3.关注品质生活
  本次大赛倡导创意设计融入日常生活,鼓励参赛者基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进行创意设计开发,从创意、外观、功能、体验等方面发力,以高质量文创产品提升大同城市形象,以大同特色创意设计推动文化消费升级。
  4.注重成果转化
  以赛事为引擎、高质量文创产品为媒介,提高参赛者和参赛单位的影响力,搭建文化创意产业化平台,加强产、学、研对接,将“设计、生产、销售”三位一体化,让创意设计更好地实现成果转化,进一步培育、壮大大同文创领域市场主体,推动文旅领域新质生产力不断更新进化。
  六、征集要求
  1.作品应贴合历史、文学作品中的木兰形象,突出《木兰辞》中“归来见天子,天子坐明堂”的形象表达,体现北魏历史文化元素,在人物形象的服饰、容貌、坐骑等设计中体现大同元素。可以是木兰一人形象,也可创作“木兰和她的朋友”“木兰和她的宠物”等谱系式人物形象。在创作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木兰IP后期在推广中的场景应用、静态和动态的呈现等。
  2.既能体现大同城市形象气质,又与当下流行文化、动漫文化相契合。
  3.形象设计必须有其鲜明的人物特征,同时要可爱、可敬、可亲,有良好的视觉效果。
  4.要求IP形象具有可塑性、创造性,可以根据需要设计不同表情、声音、姿势、动作,使之更生动;造型简洁、活泼可爱,形象应该适合动画、flash制作;应方便印刷及制作公仔、模型、礼品等开发衍生性产品。
  七、投稿方式
  1.本次大赛所征集作品以电子文件为主,作品应包含设计源文件(后缀为PSD/CDR)和高清图片(后缀为JPG/JPEG/PNG格式,图片大小不低于5M)。
  2.每件设计作品需标注详细的设计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名称(卡通形象名字)、设计思路、亮点特点、尺寸详情等。
  3.投稿人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和承诺书,连同投稿作品放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上传,发送至邮箱dtrbipzj@126.com,邮件主题需注明“大同木兰形象城市IP设计征集”字样。
  4.联系人: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0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8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2000元
  以上奖项仅限参赛部分,若作品采用,另付购买版权费(最高10万元)
  九、入围与评选
  1.初选: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初审,选出20件作品进行复选。
  2.复选:在指定媒体平台开通投票通道,采取网络投票和专家组结合评审方式,对复选的20件作品进行评审。其中网络投票评选占总成绩的25%,专家组意见占总成绩的75%,最终评出的获奖作品名单通过大赛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如征集不到合适的作品,奖项可空缺。如有雷同作品,按照先投先录的原则处理。
  十、法律申明
  1.所有参加大赛的作者对其作品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其著作权。一经提交参赛,视为参加大赛的作者同意,组委会对征集的作品享有发表、放映、出版、宣传及展览的权利,并享有优先使用权及购买权。
  2.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单位)创作的作品,如作品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纠纷等,组委会将适时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作者承担相应后果。所有因参赛作品引发的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均与组委会无关。
  3.参赛者必须保证在各方面均没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包含但不限于商标、专利、版权、反不正当竞争、地理标志、货源标记、商号、集成电路、多媒体、数据库、商业秘密、生物技术等各方面权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与其合作方的有效合同约定,参赛者须严格遵守大赛处理侵权投诉的规定和程序。有关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4.当遇到以下情况时,大赛组委会有权收回奖杯、证书和奖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①正式确认获奖作品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
  ②设计者对已获奖作品进行重大修改,并继续在该作品上使用获奖标志或利用其进行宣传。
  5.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转移事宜由组委会另行规定。
  6.大赛的其他要求、细则和安排由组委会适时制定并公告。
  大赛组委会对本届大赛事宜具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征集提示
  参赛选手需填报报名表+原创承诺书。

  来源:黄河新闻网大同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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