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县城市形象LOGO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7      截稿时间:2024-07-31      阅读量:2303次     


2024年也是克州建州70周年,为全面展示阿克陶壮丽的自然风光、丰富的生态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充分彰显阿克陶精神、传播阿克陶形象,大力提升阿克陶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现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阿克陶县城市形象LOGO,具体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办单位

中共阿克陶县委员会宣传部、阿克陶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阿克陶县新闻宣传中心

二、征集内容

阿克陶县城市形象LOGO

三、征集时间

2024年5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

四、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专业机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

五、征集要求

1.充分反映阿克陶县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主题突出、通俗易懂、特色鲜明,具有独创性、艺术性与视觉感染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不得与其他同类项目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不得使用AI制作。

2.城市形象LOGO应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应用性强,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在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电视荧屏、画册、宣传品、徽章等多种载体、媒介和场景传播使用。

3.城市形象LOGO应用彩色图形设计,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明显区别于其他同类城市形象的标识标志,视觉冲击力强,色彩鲜明大方。

4.作品以JPG格式提交,提供尺幅为A4标准大小,并提供成品图及相关矢量图形源文件(Ps、CorelDARW等图形制作软件),并确保字体、图形等无版权纠纷。作品本身还需附500字左右的文字创意说明,简述其创意构思及象征意义。版面不得出现作者姓名或任何有关作者身份的图标等。

5.网络及光盘、U盘报送均可,作品文件名处注明“阿克陶县城市形象LOGO征集活动+作者姓名(或机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同时提供作品相关资料电子版、纸质版(见附件1、附件2)。

投稿邮箱:572623103@qq.com,邮寄地址:新疆阿克陶县委宣传部(邮政编码845550),联系电话:0908-5722515。

六、作品评选

1.阿克陶县将成立专门组织,负责对征集作品进行收集,整理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及作品的评选、审定。

2.对参加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和终选确定作品(奖品奖金不重复发放),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

七、声明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人在参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自理,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2.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相关法律保护,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保证完整性、独立性,保证完全原创,无抄袭仿冒等侵权行为,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无在先使用行为,不能是已经投入市场销售的作品。凡违反上述要求,如有发生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所有获奖作品,除署名权之外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标识设计图稿和设计说明的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以及进行著作权登记等活动,有权要求应征者将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未经主办方同意,入选团体、单位或个人不得将应征作品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若有发生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4.应征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用途,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法律责任。

5.以单位、团体、组织等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或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6.凡应征的作者,均视为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和遵守以上各项规定与要求。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1:阿克陶县城市形象LOGO征集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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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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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克陶县委员会宣传部      

202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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