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青春”第四届全国大学生乡村振兴大赛·丽水青田县专项赛题发布
发布时间:2024-06-04
截稿时间: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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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围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全面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落实新发展理念,全国大学生乡村振兴大赛竞赛委员会决定举办“创青春”第四届全国大学生乡村振兴大赛·丽水青田县专项(以下简称“大赛”)。
大赛将引领全国青年走近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了解青田侨乡文化,并借助“创意+产业”传承中国数千年的农耕智慧。通过环境打造、场景塑造、业态创造、社群营造,为青田县“留住原乡人,召唤归乡人,吸引新乡人”提供软硬件保障,为乡村全面高质量发展提供一种新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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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35岁以下)均可报名参赛。参赛以团队形式参与,每队学生人数限3-7人,指导老师1-3人(毕业生团队可无指导老师),须明确团队负责人,鼓励团队跨地区、跨学校、跨领域、跨学科自由组队。
大赛采用初赛、复赛、决赛三级赛制。
空间活化组遴选闲置或待活化的乡村空间、乡村景观规划提升,基于高校师生的创意、提升环境,打造符合乡旅需求的新业态空间。在促进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同时培育、孵化优质项目和人才落地进村。
品牌文创组充分运用设计赋能,开发、提升农特产品的附加值,包括而不限于商标、包装、营销、渠道等全链路的创意优化;设计开发观光、休闲项目或研学课程等旅游产品;针对镇域/村域的公共文化和企业品牌,策划线上或线下的宣传推广活动并设计执行方案,以创新形式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在促进产业和经济发展的同时培育、孵化优质项目和人才落地进村。
1.初赛、复赛评审参考指标包括团队专业度及保障计划、项目创新性、项目方案科学合理性及可行性等。
2.决赛评审参考指标包括团队专业度、驻村情况、项目创新性、项目方案落地实施情况及成效等。
1.参赛者应全面了解本次大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者,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自愿受其约束。
2.参赛团队入围复赛后,中途不得无故退赛。
3.鼓励各团队通过抖音、小红书等平台发布参赛信息,宣传效果纳入赛事评分体系,特别对转载量高、宣传效果佳的予以加分。
4.参赛团队因涉及驻村调研及指导施工,需注意安全事项。驻村期间严格参照在高校和大赛安全条例执行。
5.所有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设计,不存在侵害他人著作权、商标及其他知识产权或违反其它法律法规的情形。因作品带来的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如有剽窃、抄袭等违规现象,经竞赛委员会监察与仲裁组核实后,酌情降级或取消竞赛资格,参赛者需退还已发放的全部项目调研补贴和奖金。
6.参赛者对上述各项承诺均无任何异议,参赛者仅保留参赛作品的署名权外,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对著作权中的其他财产权以及参赛作品、设计成果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于大赛秘书处,所有参赛作品均不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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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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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官方微信公众号:
大学生乡村振兴创意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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