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济宁市“广胜杯”文化创意设计及旅游商品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19-08-05      截稿时间:2019-08-05      阅读量:4488次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高新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太白湖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为深入发掘我市旅游商品资源,提高我市文化旅游商品设计研发水平,推动商品创新和市场性转化,打造济宁文化旅游商品品牌。经研究,决定举办2019济宁市“广胜杯”旅游商品及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一、作品征集要求

以“运河之都济宁有礼”为主题,以文旅融合的理念、创新的理念和生活的理念,传承文化,创意济宁。

(一)实物商品类

(1)工业旅游商品:具有明显的文化底蕴或明显的地域特点的工业名优特产品、工业旅游示范点销售产品、适合游客购买的工业产品等。

(2)土特产品:体现济宁特色的农业名优特产品、农业旅游示范点销售产品、适合游客购买的济宁地域特色农产品的研发产品等。

(3)旅游工艺品:旅游纪念品、地方旅游工艺品、旅游收藏品、礼品等。

(4)旅游装备产品:旅游者户外运动装备、景区宾馆设备、游乐游艺设备等。

(二)设计创意类

(1)旅游商品:工业产品、土特产品、旅游工艺品和装备产品的造型设计(设计稿或实物作品)。

(2)旅游商品包装。

(3)旅游商品品牌形象(标志logo、整体形象)。

(4)旅游商品出版物。

(5)文化创意金点子。

二、时间安排

(一)8月1日-8月10日,县市区宣传发动阶段。

(二)10月24日-10月25日,作品提交阶段。

(三)10月28日-10月29日,专家评委会评审阶段。

(四)10月31日,举行济宁市“广胜杯”旅游商品及文化创意设计大赛颁奖仪式。

三、参赛对象

(1)济宁市旅游商品企业、工业艺术及工业设计企业;

(2)国内外创意设计机构的创意设计人员;

(3)境内外院校创意设计专业老师、学生;

(4)对设计和创意有兴趣和热情的各界社会人士。

四、参赛须知

1、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原创,且所有参赛者必须是参选作品的完全著作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选作品如非本人原创作品,或是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一经发现,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将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2、曾获得历届市级以上旅游商品创新设计大赛金、银、铜奖或为第三方服务设计的产品方案不得参赛。

3、作品一旦提交或邮寄,不予退回。价值特别重贵的除外。

4、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但大赛组委会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媒体及其他平台进行宣传、展览、展示及宣传品制作等用途,且不需支付报酬。

五、奖项设置  

1、实物类作品奖。金奖1名,奖励现金10000元或等值旅游商品;银奖2名,各奖励现金5000元或等值旅游商品;铜奖3名,各奖励现金3000元或等值旅游商品;优秀奖10名,各奖励广胜木雕优质旅游产品一件。

2、设计类作品奖。金奖1名,奖励现金8000元或等值旅游商品;银奖2名,各奖励现金5000元或等值旅游商品;铜奖3名,各奖励现金3000元或等值旅游商品,优秀奖10名,各奖励广胜木雕优质旅游产品一件。

所有获奖者均有荣誉证书。所获奖金均为税前。

六、相关要求

1、报送要求

(1)实物商品类作品:A、《参赛报名表》(附件1)、《作品说明表》(附件2);B、提供商品实物。

(2)设计创意类作品:A、《参赛报名表》(附件1); B、作品电子稿;打印电子稿大小尺寸为A3、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电子稿正面需注明作品名称和简要的设计说明,不得出现任何个人信息;C、提供实物或印刷成品。

2、报名资料不全者取消参赛资格。

3、请各县市区深入宣传,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组织动员有关企业、单位和高校师生及广大文创爱好者踊跃参赛。《参赛报名表》《作品说明表》由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后,电子版于10月 20 日前发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科。10月25 日前将实物、纸质设计稿送至嘉祥县文化中心。作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遗失,参赛者自负。

联系人:刘艳 宋莉莉,邮箱:lyjghk@163.com,联系方式:2171699

作品邮寄地址:嘉祥县文化中心

联系人:王秀凤13355185085    6987711

周兴生15653711161

附件:1、2019济宁市“广胜杯”旅游商品及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参赛报名表》.docx

附件:2、2019济宁市“广胜杯”旅游商品及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作品说明表》.docx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