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影响力,树立品牌形象,强化企业视觉文化符号,提高知名度,瑞昌市规划设计院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企业形象标识(LOGO)设计及释义。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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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社会范围广泛征集,专业设计机构、个人、企业、高校、社会组织等单位和团体均可投稿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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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截止时间
2024年7月5日24点前(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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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要求
1、LOGO要体现瑞昌市规划设计院所属行业特点,突出企业个性元素;有设计美感(企业简介详见附录)。
2、LOGO要具备丰富的感染力、鲜明的传导力、强烈的视觉冲击力,简明大方、寓意明确,便于制作和多媒体使用宣传。
3、作品采用彩色图形设计,风格、形式不限,电子文件应分别提供JPG格式和PD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2000dpi)文件,也可手绘,设计纸规格为A4。作品要附有清晰简洁的创作说明和涵义注释,最终录用的作品须提供作品的矢量文件。
4、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禁止抄袭,且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展出,多人创作时须同时署名。如发生任何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5、作品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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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指定邮箱
1、投稿人需提供基本信息(创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地址、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机构参与者须提供营业执照相关信息。
2、投稿作品请以“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方式命名。
3、联系人:陈亚琼,联系电话:0792-4818867,地址:江西省瑞昌市湓城东路8号,邮箱:RCSGHSJ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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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式及奖励设置
1、瑞昌市规划设计院将组织专家评审组,由评审组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
2、本次征集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名,所有获奖作品将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公示。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奖励5000元;
二等奖1名奖励2000元;
三等奖1名奖励1000元。
3、录用作品如需细微修改,作者应无条件配合。
4、获奖者凭身份证领取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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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作品权属
1、本次征集活动不退稿,所有入围作品均被视为瑞昌市规划设计院委托创作之作品。入选作品的著作权自获奖结果评定之日起归瑞昌市规划设计院所有。
2、入围者应确保入围作品未向任何第三方投稿、未被任何第三方使用,获奖个人及机构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
3、入围者必须保证独立创作入围作品,切忌一稿多投、剽窃他人创意或其他侵害第三方权益的情况,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应征者自行负责。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瑞昌市规划设计院所有。
附录:瑞昌市规划设计院简介
1、规范名称
【中文名称】瑞昌市规划设计院
【英文名称】RUICHANG PLANNING&DESIGN INSTITUTE
2、发展历程及经营范围
瑞昌市规划设计院1993年2月成立,隶属瑞昌市建设局的股级单位,与建设局规划办合署办公。1996年,瑞昌市规划设计院与瑞昌市建筑设计院合并为瑞昌市规划建筑设计院。1998年1月,成立瑞昌市规划设计院。2003年,瑞昌市规划设计院归瑞昌市建设局下属规划局(二级局)管理。2005年8月,瑞昌市规划设计院注册为全民所有制企业。2011年,瑞昌市规划设计院归属为市规划局(一级局)下属企业。2019年国家机构改革,瑞昌市规划设计院为瑞昌市自然资源局下属企业。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勘察,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土地整治服务,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策划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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