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系列政策文件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百千万工程”相关重点事项新的工作指示,在持续抓好镇村建设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全省县城城镇化率,能够基本建成各具特色、富有活力、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县城,全面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为促进广东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县城规划设计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4〕256号)工作要求,各县(市)是推进县城规划设计工作的主体,要迅速主动对接并选择优秀规划设计团队,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力量,近期抓紧形成一批高水平的县城城市设计成果。在新中国成立75周年国庆期间,省自然资源厅、教育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联合主办“粤美”县城展览活动,集中展示57个县城特色风貌建设成效和城市设计作品。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展示内容
(一)县城特色风貌建设成效。应是本县在城市设计、县城风貌、城市更新、生态修复、特色景观、设施建设、旅游发展、历史文保等方面近3年的规划建设成就内容。
(二)县城城市设计作品。应是近三年已完成或正在编制的面向实施的规划设计作品。作品类别包括县城总体或重点地区、线性空间、公园与开敞空间、新建设片区、城市更新地区、公共艺术与环境等6类。
1.总体或重点地区。面向县城整体或中心商业区、产业片区、滨水地区、交通门户等重点地区,进行总体或重点地区城市设计。遵循自然山水格局,优化城市空间形态,强化县城风貌特色,塑造和谐宜居、独具魅力的县城形象。
2.线性空间。面向县城主要街道、交通干道,碧道、绿道等生态廊道,沿路、滨水、临山等区域,进行线性空间规划设计。遵循联通性、生态性、特色性等原则,合理规划线性空间布局,结合县城特色及文化内涵,从沿线功能、景观风貌、建筑形态、公共空间、附属设施等方面进行导控,塑造具有吸引力的线性空间景观。
3.公园与开敞空间。面向县城内部各类公园、郊野公园以及街道、广场等城市公共空间,进行公园及公共空间景观设计。落实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要求,注重功能配置和设施配套的完善提升,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运动等多样化的户外休闲场所。运用植物造景、水体设计、地形塑造等手法进行景观营造,美化县城景观,提升县城形象。
4.新建设片区。面向有发展需求、有空间保障的区域,进行新片区城市设计。综合考量自然生态、历史人文及产业发展等条件,坚持疏密有致、简洁实用、功能齐备、以人为本的原则,统筹谋划新片区发展定位与空间布局,配备高质量教育、医疗、文化等设施,打造高品质环境与特色化风貌,推动新片区成为引领县城发展的新载体。
5.城市更新地区。面向旧工业区、旧商业区、历史文化街区等城市建成区,进行城市存量空间改造与提升规划设计。坚持人性化、多元化与创新性,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与活化利用,对建筑立面、基础设施、公共空间等进行整治提升,改善人居环境、推动老旧区域改造升级,促进功能优化和品质提升,打造县城发展“焕新引擎”。
6.公共艺术与环境。面向城市公共空间,进行雕塑、壁画、装置等公共艺术设计以及景观构筑、园林小品等环境艺术设计。注重对空间、环境、人文、社会等多方因素的考量,打造兼具美学价值与文化内涵的县城环境与公共设施,增强县城的辨识度和吸引力。
二、成果要求
各县(市)需提交县城特色风貌建设成效素材和县城城市设计作品。其中,各县城城市设计作品数量以各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最终汇总确认为准,原则上不少于5项3类,确实未能达到作品数量要求的县(市)应向主办方提交解释说明。
(一)成果需在各县提交的作品名录内;作品设计范围面积应不小于3公顷,连续面积一般不超过25平方公里(公共艺术与环境类除外)。
(二)作品需全面贯彻精神,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美丽生态、美丽风景、美丽经济、美好生活有机融合,推动建成各具特色、富有活力、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县城,提升县城集聚程度与辐射力,推动乡村振兴实现良性循环。
(三)作品需贯彻“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要求,落实《关于加强县城规划设计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通知》工作部署,综合运用多学科设计理论、方法和工具,立足县城现有基础,聚焦县城的山水格局、主要街道、景观亮点等不同维度,进行县城优化提升设计。
(四)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公序良俗,符合大众审美取向,不能有低级趣味、哗众取宠等问题,不得触碰法律和政策底线。
(五)作品创作应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创作过程中注重体现乡土特色、生态低碳、文化传承、公众参与。
(六)作品不允许存在非原创性设计,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不符合活动主题和相关设计要求。
三、成果报送
57个县(市)上报的成果将统一展出。同时,对县城城市设计作品进行择优汇编。纳入优秀作品汇编的作品编制团队将获得由主办单位联合盖章的荣誉证书。
(一)县城特色风貌建设成效素材要求。
按文件夹分类提交电子文件,内容包含:①高清城市航拍图1-2张(jpg格式,精度不小于300dpi);②不超过5个能代表本县近3年规划建设成就经典项目的改造前后对比图或项目主要图纸(jpg格式,精度为300dpi);③相关文字介绍(word版,1000字以内);④能体现本县城市风貌、民风民俗、特色景观、设施建设、旅游发展、历史文保等优秀摄影作品(jpg格式,精度不低于300dpi)。
除以上内容外,鼓励各县(市)提交县(市)宣传片或视频资料,县(市)规划展览馆展出的城市规划建设展览资料等(mp4格式、建议3—5分钟时长)。
(二)县城城市设计作品要求。
1.各县(市)需报送作品名录中的作品,一经提交不可修改。
2.作品需篇幅合理、内容详略得当、文字精炼。
3.应具备如下材料:
(1)作品信息表(1份原件,双面打印填写加盖设计单位公章或院系公章)。
(2)作品简本(5份,A4开本),双面打印不超过20页,作品简本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设计单位和个人信息,简本首页作品名称应与作品名录一致。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说明书(项目背景、规划构思、规划内容、项目特色及创新、实施效果等)、主要图纸(平面图、效果图、分析图、重要节点大样或竣工实地照片等)、近期实施计划或者项目库等。
(3)电子文件(1份,U盘),内容包括作品信息表(pdf盖章版扫描件、word版)、作品简本(ppt格式)、A1展板文件2张(jpg格式、可编辑源文件,按照指定的A1模版竖向幅面排版制作,精度为300dpi)、设计说明(1份,不超过200字)。
4.活动鼓励采用多种形式展现设计内容或工作花絮,设计团队可自行选择提交视频文件。文件格式为分辨率1080P以上MP4文件,文件名为作品名称,时长不超3分钟。
(三)成果提交时间与方式。
1.7月15日前,各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作品名录报送至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pdf盖章版扫描件、可编辑word版)。
2.8月15日前,各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全部成果的纸质文件和电子U盘统一邮寄或送至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号保利中心3906室。
未尽事宜请与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省国土空间规划协会联系。
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程培根,020-38817152;
省国土空间规划协会:张玮珊,020-38391540。
附件:1.作品名录.docx
2.作品信息表.docx
3.A1模版.zip
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协会
2024年7月5日
https://mp.weixin.qq.com/s/iMqfWiiVuB4ywwc6h236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