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石家庄唱首歌”——石家庄形象歌曲征集活动

发布时间:2019-01-03      截稿时间:2019-03-31      阅读量:3987次     

12月28日上午,“我为石家庄唱首歌”——石家庄形象歌曲征集活动新闻发布会召开。图为发布会现场。 记者王峻峰摄

河北新闻网12月28日讯(记者王峻峰)今天上午,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主办的“我为石家庄唱首歌”——石家庄形象歌曲征集活动新闻发布会召开。本次歌曲征集活动将面向全国征集石家庄形象歌曲,旨在繁荣发展石家庄市文艺事业,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歌曲作品,唱出石家庄人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的良好风貌,提升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


此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国各地(包括海外华人)词曲作家及广大音乐爱好者。应征歌曲要包含石家庄元素,用新的角度诠释和歌唱石家庄的历史文化、自然景观、人文精神,用歌曲讲述石家庄故事,抒发石家庄人情感,传承石家庄城市精神。征歌种类不限、风格不限,接受流行、民歌、美声、民谣、摇滚、说唱、重唱、合唱等各种音乐风格和形式,要求题材广泛,内容丰富,贴近思想,贴近生活。


原创歌曲参赛作品须为2019年1月1日之后创作或未发表过的,包括词曲在内的完整歌曲(不单独征集歌词)。应征作品需提供词、曲作者艺术照一张、报名表、书面曲谱(手写、机打均可)、音频小样(伴奏、清唱均可)。


原创歌曲在市级以上比赛中已经获奖的作品,以及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在应征之列。原创歌曲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响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凡因报送作品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一律由应征者自行负责。应征作品组委会有作品使用权。


此次歌曲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以寄出当地邮局为准)或邮箱发送。歌曲报送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北路309号视野科技4楼408室,邮编:050000,电话:15511104888(杨老师)15231122209(郝老师),邮箱:wwsjzcsg@126.com。信封上请注明“我为石家庄唱首歌”字样。


此次征集活动分别于2019年4月10日、5月10日、6月10日进行初审赛、复审赛、终审赛,2019年7月1日举行颁奖晚会。评选过程中,由资深词曲作家、音乐家协会专家、优秀音乐制作人等组成专家评审团,以紧扣主题“石家庄形象歌曲”,内容生动,角度新颖为作词评分标准,以朗朗上口、具有流行潜质为作曲评分标准,词、曲相得益彰、风格统一、结合完美为综合评分标准。


此次征集活动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30000元/名,二等奖2名,15000元/名,三等奖3名,10000元/名,优秀作品奖10名,3000元/名。


需要提醒的是,参赛者年龄、地域、职业不限,但必须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可信,其个人信息只用于评选、颁奖,组委会将遵照用户保密条款对其中所涉及的个人隐私予以保密。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所有作品的免费使用权,经组委会批准可在相关网站展示参赛作品。组委会有权决定是否空缺部分奖项,并对本次活动所有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