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好客山东·山东有礼”旅游商品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山东省旅游推广中心
协办单位: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
三、奖项设置
设置金奖10个,银奖20个,铜奖30个,优秀奖、优秀组织奖若干。
四、时间节点及安排
(一)参赛作品征集、初评、报送
1.征集。各县市区文旅部门要对当地旅游商品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调研,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充分调动本地相关单位的参赛积极性,按照要求征集参赛作品、严格审核参赛资料,于8月1日前将参赛作品资料、参赛作品汇总表及组织参赛工作情况总结以县市区为单位报至市文化和旅游局。
2.初评。市文化和旅游局通过专家评审、公众投票等方式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严格审核参赛作品资料,评选出不超过20件/套作品,进入大赛复评。
3.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规定时间将参赛作品资料、参赛作品汇总表及初评情况总结以市为单位报送至省旅游推广中心。
(二)参赛作品复评、终评
组织方将邀请旅游商品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团,对报送作品进行复评及终评,最终选出获奖作品。
(三)颁奖仪式及获奖作品展
计划在9月底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活动期间举行颁奖仪式及获奖作品展。
五、参赛作品范围及要求
(一)参赛作品范围
参赛方要以“好客山东”文化内涵为导向,充分挖掘我省文化和旅游资源特色,分析市场发展趋势及游客消费需求,参赛作品要突出旅游商品特质,集创新性、实用性、艺术性为一体,具备市场竞争力。
参赛作品须为实物商品,范围包含已经量产在售的旅游商品和新研发未上市的旅游商品,包括但不限于地方特产、生活用品、旅游装备、户外用品、服饰美妆和文化创意、非遗、红色旅游、廉洁文化、工业旅游、老字号、民间手工艺等相关领域的特色旅游商品。
(二)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环保标准,近三年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产品质量问题被有关行政部门查处,没有发生有关知识产权和商标使用权的法律纠纷,无消费者投诉和消费纠纷。
2.参赛作品具备自主品牌或自主知识产权(著作权)。应坚持原创,严禁抄袭。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责任由参赛方承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3.参赛作品的零售价格不超过5万元/件套,重量不超过10公斤,体积不得过大。手工制作的作品原则上以手工批量制作的产品为主,不得是孤品。
4.同一主题、同一材质或同组材质的作品可组成系列作品参赛。
(三)报名资料要求
1.每套参赛作品须提供以下资料:
(1)参赛作品报名表(附件2),请提供Word版和扫描版;
(2)加盖公章或签名的参赛作品承诺书扫描版(附件2);
(3)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3),请提供Excel版;
(4)三张以上的参赛作品实物照片(包括作品包装、作品全景、侧面等多角度的照片);
(5)食品类作品须报送相关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国家规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相应类别的参赛作品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报名资料请于7月29日前发临朐县文化和旅游局产业科邮箱:lqxwljcyfzk@wf.shandong.cn,联系人宋花荣,电话:0536-3212675。逾期未能报送的、未按要求填写的、内容不完整的参赛作品将自动失去参赛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但大赛组织方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示、结集出版及其他形式的非商业用途推广、宣传、展览、复制等权利。
2.请参赛方仔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参赛作品一经报名,视同参赛方完全同意并完全遵守本通知及附件的各项内容。
3.在历届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设计大赛、2023山东省旅游商品大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作品不得参赛。
4.参赛作品实物报送退回、颁奖仪式及获奖作品展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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