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LOGO的启事

发布时间:2024-08-01      截稿时间:2024-09-30      阅读量:2152次     

  为进一步提升甘肃法院网和对外宣传活动的知晓度、影响力,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LOGO标识。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LOGO
  二、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9月30日
  三、征集对象
  全省法院干警、全社会、高等院校、专业设计机构、文化创意团队、独立设计师等,征稿活动参与对象以个人或团体身份报名均可。
  四、征集要求
  (一)作品要求
  1.主题突出。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体现法治尊严、法律权威,彰显公正效率主题,符合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能定位。
  2.标识性强。构思精巧,特色鲜明,内涵深刻,有较强的标志性、艺术性、延展性和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制作、传播,适合在内网、外网以及重要活动等多种场所和载体上使用,便于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理解和接受。
  3.融合度高。注重深度融合传统法治文化与甘肃地理、人文、司法特色,最好融入法徽、天平、甘肃地域文化特色的象征物,来深刻诠释甘肃法院人“人一我十,人十我百”的积极进取精神状态。
  (二)提交要求
  1.应征者简介:包括应征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获奖情况。
  2.作品释义说明:包括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3.作品格式:应征作品电子版以TIF或JPG格式提交,源文件为AI、PSD格式,分辨率600*600dpi以上,一律采用A4(210×297mm)纸构图。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4.投稿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于9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503888936@qq.com,邮件主题上需注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LOGO标识”字样。
  (三)其他要求
  1.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应征者自行解决。
  2.采用作品创作人有义务配合活动征集方对作品进行完善。其相关知识产权一次性永久归征集方所有。采用作品的创作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领取的奖金即为委托设计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3.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的参选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4.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活动的所有约定。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所有。
  五、评选办法
  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邀请有关专家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设最佳作品奖一名,奖励10000元(含税),并颁发获奖证书。如是多人共同设计,应由团队委托一人领取奖励。设入围奖五名,奖励1000元(含税),颁发获奖证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昭
  联系电话: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7月30日

  来源:甘肃省民族法制文化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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