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文创作品征集活动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4-09-07      截稿时间:2024-10-13      阅读量:2244次     
  为“八进”工作任务,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纵深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文创形式丰富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根据《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办公室等单位关于开展第八届“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活动的通知》,特向全区征集普法文创作品。
  01
  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3日
  网络投票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
  专家评审时间
  2024年10月20日前
  结果公布时间
  2024年11月6日
  02
  作品题材及内容
  本次征集活动的宣传重点是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同时包括其他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等。具体如下:
  1.深化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着力推动治思想大众化传播。
  2.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宣传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形成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良好氛围。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党的领导、党的组织、党的自身建设、党的监督保障等方面的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3.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和“五四”宪法颁布7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4.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围绕反间谍法颁布10周年、反恐怖法颁布9周年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
  5.持续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结合第四个“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提高人民群众运用民法典维护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6.平安浙江建设20周年法治宣传。围绕金融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安全、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毒品预防、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反诈宣传月、安全用药月、安全生产月、网络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围绕环境保护、劳动争议、交通安全、医疗卫生、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典型事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7.重点群体权益保护普法宣传。围绕退役军人优待、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方面,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着力提高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和个人防护技能。常态化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六进”普法宣传,加强新业态行业专项法治宣传。
  8.广泛宣传涉营商环境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一体融合推动《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杭州市数字贸易促进条例》等涉营商环境、平台经济及其他新经济新业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推动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提升。
  9.宣传《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范与引导公民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止不文明行为,推进社会诚信文化建设,提升社会文明水平。
  10.宣传和弘扬法治精神,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品引领作用,让法治与文化、文艺相结合,将法治文化融入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筑牢法治根基,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
  03
  作品形式及要求
  参赛作品形式为平面类(漫画、宣传画);视频类(动漫、微电影、微视频、宣传片、公益广告、抖音等);音频类(广播、音乐、脱口秀、小故事等);互联网类(游戏、AR、VR、BANNER、H5、GIF等)。
  平面类
  报送的每件平面作品规格均为A3,图片存储格式为*.jpg。其中,手绘作品需在网上报送的基础上,邮寄作品原件,邮件请注明“单位/作者+作品”,与网上报送信息保持一致。平面作品须严格按规定尺寸报送,不符合规定的作品将不予参加评选。
  视频类
  报送的视频类作品存储格式为MP4,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920*1080。公益广告单片时长不超过60秒;动漫、微视频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3分钟;微电影、宣传片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10分钟,前留5秒钟,注明参赛单位、作品名称、作品时长等。
  音频类
  音频类作品每条时间不得超过120秒。每条作品须附文稿一份。
  互联网类
  图片类:以JPG/GIF格式提交。
  H5等:需提交作品链接地址,需保证所提交的链接长期有效;同时提供作品录屏,录屏不超过2分钟、不超过500M。
  参赛对象不限,所有参赛作品均为2024年创作,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04
  作品报送及评选
  01
  报送方式
  1.关注“平安滨”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为您服务”项中的“创意大赛”上传作品,按上传步骤填写报名信息。
  2.手绘作品邮寄至杭州市拱墅区178号浙江法治报,联系人:蔡老师,电话:0571-85124100。
  02
  评选方式
  1.网络投票。作品一经上传,即可进行网络展示,用户可通过“平安滨”微信公众号菜单“创意大赛”查看所有上传作品并点赞。作品的点赞量将作为评分指标,占比30%。
  2.专家评审。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专家评审,占比70%。评选标准包括:
  (1)法治主题鲜明,内涵表达生动;
  (2)构思新颖、有创意;
  (3)主题内容易认易记、感染力强;
  (4)元素、色彩等构成协调,综合艺术效果好;
  (5)评分标准:主题性35%,艺术性35%,原创性20%,时事性10%。
  05
  奖项设置及展播方式
  1.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其中一等奖奖励价值2000元的奖品,二等奖奖励价值1000元的奖品,三等奖奖励价值500元的奖品。
  2.根据各单位组织参加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3.获奖作品择优在潮新闻客户端集中展播,择优推荐参加杭州市第八届“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
  06
  特别说明
  1.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公序良俗,与此相违背者,评委会有权取消相关作品评奖资格。因参赛者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而造成的纠纷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视频作品要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注重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讲述普通人、普通家庭与民法典的故事;注重细节,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切忌空谈;注重法治元素,体现法治精神,切忌作品内容与法律无关。作品中引用法律、解释法律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作品要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3.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表示其来源。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4.参赛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5.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来源: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https://mp.weixin.qq.com/s/zyfbVDtZxgB-8Srce4uS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