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令丨2024第二届湾区新锐之星设计大赛邀你参赛!速来报名
发布时间:2024-09-23
截稿时间:2024-10-18
阅读量:1158次
活动信息
大赛背景
随着时尚产业的蓬勃发展,湾区逐渐成为国内外年轻设计师展示才华、交流创意的集聚区域。为进一步推动湾区时尚产业的发展,培养和发掘优秀的新锐设计师,广州时尚周组委会将举办2024第二届“湾区新锐之星设计大赛”。本次大赛旨在汇聚湾区时尚设计新兴力量,同步链接企业资源,为湾区以及相关企业挖掘极具潜力的年轻设计师,推进湾区时尚产业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
评选目的及亮点
(一)注入新活力:挖掘优秀的时装、珠宝、箱包、鞋履设计师,提升行业水平、促进行业交流。
(二)提升认可度:通过优秀设计作品与各时尚领域有效融合,秉持公平公证公开的评选制度,充分体现评选的权威性与专业性,提升设计师认可度,为时尚产业储备设计人才。
(三)扩大知名度:为设计师提供展现作品的机会,扩大行业内外知名度。
(四)激发创新力:强调设计作品的应用性、文化性、艺术性。通过评选选拔出具有创意且市场认可度高的作品。
(五)公信力强、影响力大:本评选由广州市商务局、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海珠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联合主办,权威、专业。
(六)获金、银、铜奖选手将获得丰厚的奖金,并享受广州市青年人才优惠政策。
活动主题
纵享视界横贯潮流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州市商务局、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时尚设计师协会
承办单位:广州时尚周组委会
支持单位:各大院校及服装、珠宝、箱包关联企业与机构
赛制流程
即日-10月18日
作品征集
10月19-21日
初评及入围作品公示
10月22-28日
初评入围作品网络评选
(在“广州市时尚设计师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参与网络投票,投票结果将作为终评评选的重要参考)
10月29-31日
终评及获奖作品公示
11月6日
时尚盛典——2024广州时尚周闭幕式暨颁奖典礼
(地址:广州塔南广场)
奖项设置
金奖1名
奖金税前10000元人民币,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银奖1名
奖金税前6000元人民币,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铜奖1名
奖金税前3000元人民币,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优秀奖10名
颁发荣誉证书
网络人气奖1名
颁发荣誉证书
参赛要求
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大湾区的年轻设计师、高校设计专业师生、设计爱好者等开放,鼓励跨界合作,欢迎不同领域的设计师共同参与(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服装、鞋帽、配饰、箱包等时尚设计作品)。
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原创设计,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作品应符合大赛主题,体现创新型、艺术性、时尚型和实用性,具备市场潜力,能够引领时尚潮流。
3.参赛选手需提供一组原创作品设计稿(不少于4套,并画在同一张效果图,规格为A3:297mmx420mm);
4.设计作品应包括作品名称、灵感版、彩色效果图、款式结构图或CAD图(1-2个)和设计说明(注:除快递寄件人姓名外,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作品为jpg格式的电子文件,设计版面为42CM*29.7CM,300dpi精度,能够保证大幅面喷绘和印刷要求。设计内容需用彩色效果图表现(有图案设计的需单独附独立图案或面料图案设计图),可使用3D或AI生成软件设计且制作,但要具备可操作性。
报名方式
1、请于2024年10月18日前自行打印填写报名材料,含报名表(附件1)、作品版权承诺书(附件2)、作品知识产权说明书(附件3),与参赛作品(彩色效果图及正背面款式图共2张)一同发送至协会邮箱gfa1101@163.com;
2、彩色效果图及正背面款式图共2张,尺寸均为297mm×420mm(即用A3铜版纸打印),正背面款式图需附带面料小样,连同上述报名材料于2024年10月18日前邮寄至广州市时尚设计师协会,邮寄请标注“姓名+作品名称”。主办方以收到纸质版材料作为参赛者参赛确认。
邮寄地址(拒收到付件):广州市海珠区东晓南路680号衣创中心2号楼723-729,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东晓南路680号衣创时尚设计中心2号楼723-729室
邮箱:gfa1101@163.com
作品知识产权说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者,均表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知识产权问题作如下不可撤销之声明,对自行提交的作品享有知识产权。
(一)原创性声明
所有参与者必须保证其作品的原创性,不能是对任何他人作品进行复制抄袭或非主体特征性的添删、修改等作品,严禁一稿多投,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评选作品不得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一切由于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由参加者自行承担,评选组委会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详见《原创承诺书》。
(二)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属
参赛者与主办方共同享有评选作品的知识产权,获奖作品的作者须与主办方签订版权使用协议。若知识产权产生商业收益,主办方和作者按60:40的比例分享。
(三)展示免责条款
主办方对参与评选的作品享有展览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等权利。提交的作品在公开展览过程中可能发生设计元素、图案、版式等自主知识产权被侵犯并对参与主体造成损失的,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将积极协助创作者进行维权。
(四)肖像使用
评选作品中如使用他人肖像或者照片元素,必须注明来源,并取得其书面认可,活动及活动组委会只负责考察作品本身的质量,作品内容所涉及的肖像权问题由参评者本人负责。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评选组委会。
注:请参赛者长按下方二维码获取大赛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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