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风华·寻梦古韵2024城市文旅IP设计征集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26
截稿时间: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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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地处赣中东部,建政于东汉永元8年(公元96年),迄今有1900多年的历史。临川人文鼎盛,是全国著名的才子之乡,素有“才子之乡、文化之邦”的美誉,经千年岁月孕育生成的“临川文化”,是江西两大支柱文化之一。为助力打响“文化抚州、梦想之舟”品牌,进一步弘扬临川文化精神,书写好当代临川文化精彩华章,临川区委、区政府决定举办“临川风华·寻梦古韵”2024临川区城市文旅IP设计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临川风华·寻梦古韵”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临川区委、临川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临川区委宣传部、临川区文广旅局、临川区文联、临川区国控集团、临川区文旅投
三、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诚邀各大文化创意机构、设计生产单位、行业协会、知名设计师、院校、个人参加。
四、征集作品说明
(一)作品主题
围绕临川文化蕴含的才子文化、戏曲文化、书院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等特色精神标志和文化精髓开展城市文旅IP设计。
(二)作品要求
1、作品设计理念需结合临川实际,准确体现临川文化特质,充分展现临川文化品牌形象,并与临川发展要求相适应。IP形象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平面设计、立体设计皆可,包括但不限于文旅LOGO、口号、卡通形象设计及文创产品等。
2、设计构思新颖、主题鲜明、健康向上,符合临川发展的宣传定位,具有艺术性和较强的延展性,且便于运用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和制作,适合在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广泛制作应用。
3、作品要求为原创设计,不得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三)评选依据
1、独特性和创新性:文旅IP的独特性和创新性是其核心特征之一。通过将文化和旅游元素融合,创造出独特的创意和品牌形象,从而吸引游客的关注和兴趣。注重挖掘传统文化和地域特色,同时结合现代审美和市场需求,进行创造性的转化和延展,打造出具有独特风格和魅力的旅游产品或目的地。
2、代表性和主题性:文旅IP的代表性和主题性是其重要特征之一。通过精准定位和主题设计,将旅游产品或目的地与特定的文化元素或故事情节相结合,形成独特的品牌形象和主题特色。这有助于提升旅游产品的辨识度和记忆度,同时也能够激发游客的情感共鸣和价值认同,增强游客的粘性和忠诚度。
3、互动性和体验性:文旅IP的互动性和体验性是其关键特征。通过提供多种参与和互动的机会,让游客在旅游过程中能够主动体验和感受文化内容或形象,产生情感共鸣和价值认同。注重游客的参与和体验,通过形象设计、互动游戏、文化演出等多种形式,为游客提供沉浸式的旅游体验。
4、延展性和可持续性:文旅IP的延展性和可持续性是其长远发展的保障。不仅注重当前的市场需求和游客体验,还具备可持续发展的潜力。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进行延展和传播,形成持久的品牌效应和粉丝效应。同时,注重与当地文化和旅游资源的融合与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投稿方式
1、征集作品以电子文件为主,可以用视频影音来展示,作品应包含设计源文件(后缀为PSD/CDR)和高清图片(后缀为JPG/JPEG/PNG格式,图片大小不低于5M),展示视频不超过2分钟,画质清晰,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后缀为MP4/WAV)。
2、作品需标注详细的设计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名称(卡通形象名字)、设计思路、亮点特点、尺寸详情等。
3、投稿人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和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见附件),连同投稿作品佐证放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后发送至邮箱:xcbwjs829 163.com,邮件主题需注明“临川城市文旅IP设计征集+作品名称+姓名”字样。
(五)奖项设置
根据赛程安排,本次大赛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评选出最终的获奖作品。
中选奖1名,奖金38888元。
优秀奖9名,奖品临川贡酒·高贡一箱(市场价88元一瓶,总价值528元)。
(中选奖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五、活动组织安排
第一阶段:初审(2024年9月至12月30日)
由主承办单位组织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筛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初审,选出10件作品进入终评。
第二阶段:终评(2025年1月30日)
由主承办单位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入选的10件作品进行终评,评分最高的作品获中选奖,其余9件作品获优秀奖。
如征集不到合适的作品,奖项可空缺。
第三阶段:公示(2025年2月至3月)
由主承办单位对最终评出的获奖作品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相关说明
1、参选者须严格遵守活动处理侵权投诉的程序。若赛后发现参选作品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存在虚假信息,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应征作品和文稿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民族宗教信仰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一经发现有违规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3、符合参选规则的作品所有者应积极配合有关宣传推介活动,参选作品的文字说明材料、视频和数据资料等资料不再退还,请自留底稿。
4、作者(投稿人)领取奖金后,须承诺其作品著作权全部归主办方所有,并主办方拥有入围组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入选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5、作品排名公示后被采纳运用者视为中选。
6、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7、主办方对此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8、咨询电话:陈女士
附件1:征集活动报名表.docx
附件2:著作权确认书.docx
https://mp.weixin.qq.com/s/DnZ5DbBjdAxL59BLfDGiW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