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霞浦县第四届创新创业评审项目火热征集中

发布时间:2024-10-14      截稿时间:2024-10-20      阅读量:373次     
  为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部署,响应宁德市委、市政府、霞浦县委、县政府关于人才培养和输入的号召,鼓励和支持我县广大青年人才返乡创业,切实推进我县广大青年创新创业工作的深入开展,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举办霞浦县创新创业评审活动(以下简称评审)。
  一、评审主题
  逐梦山海创享福宁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中共霞浦县委组织部
  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
  霞浦县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联合会
  三、评审事项设置及
  参加评审条件
  (一)评审设置
  本届评审活动围绕人才助力乡村振兴,设1个大创组和1个初创组。评审活动前集中进行项目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书面评审和实地考察)、评审,两组分别单独进行评比。
  (二)参加评审条件
  大创组
  (1)参加评审活动的人员须是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毕业五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2019年7月1日及以后)在霞浦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不含在职生。
  (2)参加评审活动的人员须已在霞浦县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项目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
  (3)参加评审活动的人员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4)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其他单位就业,主要指不得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相关批准后,保留人事劳动关系离岗创业的可报名。
  初创组
  (1)参加评审活动的人员须在霞浦县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应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
  (2)在宁德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应为2021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的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且期间不得更换法定代表人。
  (3)法定代表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30%(含30%),专业合作社不受此限制。
  (4)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在宁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参加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县级评审,不得参加初创三年项目评审。
  (5)法定代表人不得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相关批准后,保留人事劳动关系离岗创业的可申报。
  四、特别事项说明
  1.评审活动以个人报名。
  2.评审活动行业不限,规模不限。
  3.评审活动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若发现参加评审人员或参加评审项目有违规、不真实经营,套取项目补助资金,其他违法行为,失信等不良记录,立即取消参加评审资格和成绩。
  4.已获得过高校毕业生省级、市级、县级项目资助的项目和个人、初创三年已获得过市级、县级项目资助的项目及个人,不再参与本次评审活动。
  五、报名资料
  大创组
  报名资料
  大创组参加评审活动项目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表(附件1)
  2.评审项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股东(发起人)、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
  7.公司章程
  8.《创业项目计划书》(附件3)
  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资料和纸质资料:
  (1)电子资料整理打包成压缩文件,按照“大创组-评审项目法人姓名-项目企业名称”的名称格式,发送至邮箱xpxdclhh@163.com。
  (2)纸质资料1-8分别盖公司公章,装订成册。提交2份至霞浦大学生创业园秘书处(地点:霞浦县大学生创业园内。报名联系人陈女士
  (3)特别事项说明:第1项纸质报名表应打印成正反面;第5项在学信网下载(下载时区分注册备案表和学籍报告);第6项和第7项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室打印,个体户不需要提供第6项和第7项;电子商务创业项目需在计划书中提供真实的支付宝链接或网店链接。
  初创组
  报名资料
  初创组参加评审活动项目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表(附件2)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股东(发起人)、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
  4.《创业项目计划书》(附件3)
  5.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获得各类创业竞赛奖项的,可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
  6.场地使用证明(如租赁合同、房产证明等)
  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资料和纸质资料:
  (1)电子资料整理打包成压缩文件,按照“初创组-评审法人姓名-项目企业名称”的名称格式,发送至邮箱xpxdclhh@163.com。
  (2)纸质资料1-5分别盖公司公章,装订成册。提交2份至霞浦大学生创业园秘书处(地点:霞浦县大学生创业园内。报名联系人陈女士
  (3)特别事项说明:第1项纸质报名表应打印成正反面;第2项《股东(发起人)、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室打印;电子商务创业项目需在计划书中提供真实的支付宝链接或网店链接。
  六、评审安排
  评审活动分报名、项目资格审查、评审三个阶段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
  2.参加者须关注“霞浦大创”及“霞浦县就创业之窗”微信公众号,线上或线下联系霞浦大创秘书处登记报名。
  3.活动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报名两种方式,根据评审参赛要求准备材料,集齐报名所需资料后参加人员将纸质文件整理成册盖章后,提交2份至霞浦大创秘书处,报名材料的电子档应同时按照“组别-评审项目法人姓名-项目企业名称”的名称格式,发送至邮箱xpxdclhh 163.com。
  霞浦大创秘书处报名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二)参加评活动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10月20日-25日
  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核、书面评审以及实地考察,并在评审前形成一定分数。符合条件的项目直接进入总评审环节。
  (三)评审活动时间
  评审时间:
  2024年10月26日
  符合评审条件的项目在评审活动当日角逐奖项。
  七、评审奖励及激励
  (一)评审资助资金设置
  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项目将获得获奖证书和奖金。评审获得一等奖给予资助5万元,获得二等奖给予资助3万元;获得三等奖给予资助2万元。获得优胜奖给予资助1万元。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二)政策扶持
  获奖项目在申请入驻创业园区(仅限大创组)、贴息贷款、创业辅导、资金扶持政策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
  (三)社会荣誉
  优先推荐获一等奖项目参与县相关人才评选。
  附件下载
  附件1:第四届创业评审报名表(大创组)
  附件2:第四届创业评审报名表(初创组)
  附件3:商业计划书内容
  (以上附件点击蓝字即可下载)  
  https://mp.weixin.qq.com/s/olL3mPaeuFq53wsdRyHJ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