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非遗文化传承人和爱好者,非遗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4-11-05
截稿时间:2024-11-08
阅读量:43次
非遗艺术
与法同行
非遗法治文化作品
开始征集啦
在这里,非遗与法治文化交织碰撞
让我们一起
感受非遗魅力
弘扬法治精神
共建法治慈溪
快来参加吧~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促进法治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机融合,努力为法治慈溪建设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市普法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面向全社会征集非遗法治文化作品。
作品类别
非遗法治文化作品类别请参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主要包括实物和音视频两大类:
实物作品:包括剪纸、面(粉)塑、麦秆画、农民画、刺绣、印糕版、青瓷烧制等传统手工技艺和民间艺术。
音视频作品:包括越窑青瓷瓯乐、三北小锣书、宁波走书、抖空竹、狮子舞等曲艺和舞蹈。音视频作品时长5分钟以内,视频需MP4高清格式,分辨率要求16:9(1920×1080)。
作品要求
坚持政治引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相统一。
坚持突出主题。形式新颖丰富、具有慈溪特色,避免作品内容与法治无关。结构完整、逻辑清晰、寓意深刻,注意运用法言法语,引用法条、解释法律准确规范,杜绝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
坚持群众路线。聚焦广大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以非遗文化形式宣传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成就。
坚持作品原创。作品应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拥有作的著作权。主办单位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将视情取消其参评资格。
作品报送
创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无偿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创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活动主办方对应征作品有表演、编辑、改编、出版和向上级组织报送等权利,不另付酬;报送的作品原物原则上不返还创作者。
创作者请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法治非遗作品登记表》报送至市司法局(三北大街777号政务服务中心7楼726,联系人:施老师,89590776);报送的音视频作品拷贝U盘(光盘)后与实物作品、原创性声明于2024年11月29日之前寄(送)至慈溪市司法局龙山司法所(龙山镇灵峰路1000号,联系人:郭老师,63716115)。
附件详情
附件1:法治非遗作品登记表
附件2:法治非遗作品原创性声明
扫码详见附件1、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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