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科学技术馆展陈设计方案社会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1      截稿时间:2024-12-15      阅读量:583次     
  科技馆是提供公共科普服务,展示科技、文化和社会发展形象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对于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激发公众科学兴趣、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意义重大。为规划建设一座高标准、特色鲜明的现代化科技馆,现面向社会征集贺州市科学技术馆(以下简称“贺州市科技馆”)展陈设计概念性方案。
  一、贺州市科技馆基本情况
  贺州市科技馆位于广西贺州市城东太白湖片区(太白路与南苑路交叉西南角),与贺州市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合建,主体建筑与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共建,位于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的5-9层,建筑面积为6391.27㎡(不含附属设施,各层面积详见附件)。其中,在5-7层设置常设展厅、临时展厅,总建筑面积3845.88㎡。
  二、项目经费
  贺州市科技馆常设展厅展陈项目资金1000万元。
  三、征集内容
  (一)整体设计布展方案
  主要围绕主体建筑五至七层展厅面积约3845.88㎡的设计布展方案,也可延伸至八层休息厅部分273.96㎡。内容应包括主题方向、建议主题、环境布置等,提出支撑和表达各个主题的内容逻辑架构、展览的核心知识点和脉络,以及实现上述意图的设计思路。
  (二)展品展项内容方案
  展品展项主要从中国流动科技馆展览资源库中,以主题为单位选取,形成逻辑合理、知识脉络清晰的主题展区,并提供简述文字说明,展品总数量不少于200件,每个主题区域应适当设计核心展品2-3件。
  (三)其他
  1.设计方案应融入地方产业特色。
  2.设计方案应包含场馆智能信息化建设系统(如票务、广播、监控、安检、中控等)建设方案。
  3.设计方案包含贺州市科技馆LOGO设计。
  四、设计原则
  (一)场馆设计方案风格统一、特色鲜明,尽可能融合贺州特色元素,既要结合最新科技发展方向,展示科学基础知识、体现相关应用,也要展现我市历史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尽量彰显个性化、差异化,有利于场馆未来“科普助力双减”和研学活动的开展。
  (二)展品选取应强调趣味性、互动性和体验性,并且易维护、保养,达到展览主题间、主题与展品间的融合。
  (三)目标受众及长远建设发展目标、任务、功能划分、特色定位等要准确,符合国内科技馆发展趋势。
  五、方案要求
  (一)方案须包含五至七层展厅布展和展品征集内容,也可延伸至八层休息厅部分,定位明确、主题清晰、架构完善合理,展区规划合理,具有一定的参观节奏、故事线和知识链。需提供展区规划平面布局,包含各展区的面积、观众动线、公共空间、空间效果示意图等。
  (二)对贺州市科技馆的展教大纲,进行必要的分析和阐述。
  (三)方案内主题、展项遴选可注册、浏览全国流动科普设施服务平台中“流动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的“可复制资源(套)”内容。
  六、报名条件
  具有相关领域设计资质,至少有一项同类工作成功案例和三年以上运营业绩的国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报名参与方案的征集。
  七、征集流程
  (一)公告
  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征集公告。
  (二)报名及材料提交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可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方式报名,邮寄方式以12月15日之前寄出的邮戳为准。
  3.报名材料:应征方报名表、应征方身份证明文件、团队简介(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征集的,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均须提供),同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方案、简介、案例、团队介绍等相关文件。报名材料需提交纸质文本文件一式5份,及全套电子文档(刻录光盘两张),纸质文件应加盖应征方公章递交。
  4.报名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江北东路38号办公楼四楼贺州市科协。
  5.邮政编码:542899
  6.联系人:袁启忠,电话:0774-5123682,传真:0774-5123681。
  (三)评审
  组织专家对应征方的设计方案等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选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四)公布
  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布参与方案征集评选结果。
  八、奖励办法
  对获得一、二、三等奖设计方案的应征方,每个分别予以奖励人民币2万元、1万元、0.5万元。
  九、其它事项
  (一)提交的设计方案恕不退回,无论最终是否获奖,此次所有应征方案的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有权对方案进行再修改、组合和应用,应用用途仅限于贺州市科技馆建设。
  (二)征集结束后,获得一等奖的应征方须要在征集方的指导及要求下,吸收其它应征方案的优点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方案。
  (三)应征方案必须为原创方案,如遇产权纠纷,责任由应征方自负。
  (四)应征方所获的奖金或设计费的税金和在报名与提交成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参加本次活动的应征方均被视为承认本公告的所有条款,征集方拥有对本公告的解释权。
  (六)如需实地了解调研科技馆情况的,请向贺州市科协办公室提交申请表,并于2024年11月8日15:30到市科协集中前往现场。
  附件:
  1.实地调研申请表
  2.应征方报名表
  3.贺州市科技馆平面图
  下载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
  贺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11月6日
  来源丨贺州市科协  
  https://mp.weixin.qq.com/s/S5Qah2zpjYekqKnkF1Jh5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