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汝城县人民法院文明人民法庭”建筑设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1      截稿时间:2024-11-30      阅读量:834次     
  【2024年第123期】
  一、项目概况
  汝城县人民法院文明人民法庭项目,位于汝城县文明镇,用地面积约3.02亩,拟建建筑面积约1030平方米,总投资估算约416万元,法庭设计需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庭建设管理技术标准》中“二类”人民法庭建设标准。
  二、征集对象
  本次公开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具有乙级资质以上的建筑设计公司。
  三、设计要求及理念
  简洁明亮,体现人民法庭的建筑特点,符合审判的整体规划。满足《人民法庭建设管理技术标准》及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四、征集内容
  (一)建筑设计方案,包含项目的总平面规划、单体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设计理念及流线分析图等能够体现设计意图的设计成果。参与单位需提交设计成果PDF电子版文件,邀请单位将根据应征公司提交的成果进行比选,择优入选,并委托其进行本项目的建筑设计工作。
  (二)征集入选的应征公司应完成以下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
  (1)负责涉及本项目地块的详细规划及用地红线范围线内的总体规划设计(用地面积2010.74平方米)、方案设计及配合报批报建(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含电子报建)、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消防、人防、防雷)、海绵、绿建等)、施工及设备招标配合、现场指导监督和配合服务、结算配合服务、保修配合服务、配合竣工图编制等保证本项目正常投入运营所需的其他发包方认为会纳入主体设计内容相关专业设计。
  其中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总图、挡土墙设计(若需要)、土壤氡及噪音分析报告、海绵城市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若需要)、标识设计(含交通)、建筑安装工程电气、防雷、给排水(含市政供水)、通风与空调、室内外管线综合设计、幕墙设计(若需要)、建筑智能化设计(含:综合布线、电视、电话、网络、停车系统、安防监控、门禁等系统)、消防(含抗震支架)、室外(景观绿化、围墙、车棚、配电房、道路)、室内给排水、空调。(包含本项目红线范围内一切所需专业)
  (2)设计人应作为主设计单位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设计人不具备相应能力或资质的次要设计内容可按规定进行分包。分包单位及专业技术负责人须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分包设计费包含在合同总额中,不单独计取,均由设计人承担。
  (3)协助及配合报批报建、竣工结(决)算(含审计)、工程相关的监测、检测、各类奖项(含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申报工作等。
  (4)本合同设计费总价应包括相关报建、设计送审、施工图送审、相关报建报批配合、设计过程跟踪配合、招标配合、施工现场的配合(包括现场指导与监督人员)等工作的劳务、管理、住宿、临时办公、材料、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上述所列发生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设计各阶段的方案调整及设计变更等不另外增加设计费。
  (5)设计人必须按相关职能部门的报审要求提供设计成果。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图纸电子文件必须被规划部门检测合格,提供设计成果时一并提供合格的电子文件及有关证明资料。
  2、其他要求:应征公司的设计方案入选后,要求提供5套A3版彩色打印方案稿件。
  3、特别强调:本项目未入选方案无费用补偿。入选方案,其创作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汝城县人民法院所有,汝城县人民法院有权在原作基础上进行方案调整、委托和深化设计。
  四、付款方式
  应征公司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由汝城县人民法院择优评选,并向入选者支付设计费用10万元,工程竣工结算后一次性付清。
  其他:因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应由应征公司自行承担。
  五、时间安排
  凡有意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的应征公司,须在2024年11月30日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公章)等相关文件到汝城县人民法院501办公室报名,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设计方案,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谢慧明
  汝城县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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