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通知|“艺象·共生”第二十九届大学生美术与设计作品展

发布时间:2024-12-26      截稿时间:2025-03-14      阅读量:110次     
  为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引领广大学子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构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文化使命,用艺术的方式讲好中国故事、塑造好中国风范,以艺术之力回应当下、展望未来。
  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十九届大学生美术与设计作品展征集活动,本届美术与设计作品展围绕“艺象·共生”主题,以视觉构建和学术研讨为策展目标,力图从多种角度挖掘艺术潜力,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多元互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艺象·共生
  二、组织单位
  主办
  浙江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浙江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共青团浙江师范大学委员会
  承办
  浙江师范大学艺术学院
  三、活动对象
  浙江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四、活动安排
  作品征集阶段
  2024年12月27日—2025年3月14日
  作品评选阶段
  2025年3月14日—3月22日
  作品展览阶段
  2025年3月底—4月中旬
  五、活动要求
  (一)参展作品主题要求
  参展作品须符合本展览主题,要求艺术上勇于开拓创新、注重艺术品格和个性特征,题材风格不限。
  (二)参展形式
  1.参展类别包括:绘画类、书法类、艺术设计类、摄影摄像类。
  2.综合材料绘画类、艺术设计类可以以小组(限3人以内)为参展单位,其余类别必须以个人为参展单位。
  3.凡浙江师范大学在校学生均可投稿,个人参展限投作品1件,以团队形式参展的成员不能超过3人,系列作品参展以一件(系列作品不得超过3幅)计,系列作品请注明序号。
  (三)参展作品类别及要求
  1.作品类别不限,尺寸大小不限,鼓励跨学科、跨媒体综合作品和大型艺术装置参赛。
  2.参评要求:
  (1)初评:送展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学院班级、联系电话。
  作品照片收件时间:2025年3月10日-3月14日(8:00-17:00)
  照片收件地址:艺术学院(19幢)一楼学工办
  收件人:舒艺洋
  联系方式:0579—82283473
  (2)复评:作品初评结果在浙江师范大学艺术学院网站公布。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提交作品原件(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学院班级、联系电话,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投稿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后续通知退件。
  复评提交要求:绘画、书法作品需自行装裱。作品外框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艺术设计类:纸质作品规格为A3(279mm×420mm)大小并装裱在350×500mm黑卡纸,实物作品直接递交实物。摄影作品要求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每张尺寸均为12寸并装裱在4K大小的黑卡纸上,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注:本次摄影作品将不退还,请各位参展者自留底稿)。动漫作品以手绘或光盘形式提交。
  3.作品一律要求原创,不得剽窃或抄袭,若发现有临摹或抄袭他人作品者,将取消其参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4.已参加校级及以上相关专业竞赛并获奖的作品不得重复递交。
  5.提交的参展作品须为完整作品,若因作品未干等其他原因引起的破损由参展者本人负责。
  6.不符合以上要求者主办方有权退还。
  六、奖项设置
  1.组织专家评审团对上交作品进行评审。学生作品根据上交作品数量和质量设置奖项,专业组(艺术学院:美术专业、美术学专业、学科美术专业;设计与创意学院: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工业设计专业;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动画专业)和非专业组分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占参赛作品的5%,二等奖占10%,三等奖占15%,优秀奖占5%,颁发荣誉证书。
  2.同一作者(不含合作)在同一类作品中获多个奖项的,取最高项。
  七、其他事项
  1.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主办单位有权拒收任何对文化和道德有侵犯的作品。
  2.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参展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展者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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