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趣”黄山|来参加!黄山市首届非遗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启动

发布时间:2024-12-31      截稿时间:2025-02-28      阅读量:422次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21号),创作生产优秀法治文化作品,进一步增强黄山市法治文化的辐射面、感染力,现决定开展黄山市第一届非遗法治文化实物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PART.01
  活动主题
  “法润徽州、精彩呈‘宪’”
  PART.02
  主办单位
  黄山市司法局、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民主同盟黄山市委员会。
  PART.03
  征集作品范围
  本次活动面向全市范围广泛征集,征集具有黄山地域特色的非遗法治文化实物作品,原则上为列入国家或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篆刻、戏剧脸谱、歙砚、徽墨、剪纸、徽州三雕、灯彩、徽州楹联匾额、徽州瓷艺等传统美术、手工技艺及其他非遗法治文化实物。
  1.作品要紧扣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较强艺术感染。
  2.作品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与法治文化(如法治人物、法治典故、法治故事、法治格言警句等)紧密融合,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非遗文化和地域特色的精品佳作。
  3.作品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不涉及国家机密,不含有涉及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种族与宗教歧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内容。
  4.作品须结构完整、逻辑清晰、寓意深刻,注意运用法言法语,若引用法条、解释法律须准确规范,杜绝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
  PART.04
  活动安排
  1.作品申报
  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或个人均可参与。所有申报作品需对实物正面、侧面等进行照片(不少于4张)或视频拍摄,并真实详细完整填报《黄山市非遗法治文化实物作品登记表》,于2025年2月15日前由单位或个人将申报作品的《登记表》及拍摄照片(视频)通过电子邮箱或直接报送至黄山市司法局,逾期不予受理。
  2.作品审核
  2025年2月28日前,根据全市非遗法治文化实物作品的申报情况,主办单位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步审核,遴选出参与评选的实物作品。参选作品由申报者根据活动安排运送至指定地点。
  3.作品评审
  2025年3月31日前,对所有作品秉承“公平、公正、公开、专业”的原则,由主办单位邀请专业人士组建专家评审组,根据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主题贴近度、审美价值进行评比,确定获奖名次、公布并给予奖励。
  4.作品运用
  后期将结合全市各地各部门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安排,通过线上线下媒体平台开展优秀作品展播,扩大活动影响力。
  PART.05
  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一等奖1名,奖励5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3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1000元;优秀奖若干名,各奖励500元。所有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
  PART.06
  有关要求
  1.作品入选获奖后即视为主办单位获得该作品实物的所有权,并可以公益宣传为目的对作品实物进行复制、传播。主办单位展览、复制、传播作品时应对作品实物进行署名。特殊作品一事一议。
  2主办单位不承担包括因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知识产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单位将视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回其所获奖励。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单位所有。
  黄山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联系人:汪航,联系电话:2355807,电子邮箱:huangshanpufa@163.com。
  附件:
  《黄山市非遗法治文化实物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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