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营造创新氛围,传播创新文化,培养创新人才,促进产学研交流合作,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知识产权局、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河北省委员会、河北省发明协会决定共同举办河北省第十届大学生工业设计创新大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促进发展·展示青春风采
二、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主要为河北省在校大学生,高校及研究机构职工均可参加。参赛形式为团队或个人。
三、参赛内容
参赛项目为各类工业产品设计。主要包括新材料和新技术、装备制造、电子、低碳环保节能产品、家居、教育和休闲器材、时尚类用品以及其他创新产品的设计。
四、奖项设置及奖金
(一)本届大赛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名,优秀辅导教师奖若干名、十佳设计(研究)团队奖10名和优秀组织奖10名。
一等奖奖金10000元/项;
二等奖奖金5000元/项;
三等奖奖金3000元/项;
一等奖优秀辅导教师奖金3000元/项;
二等奖优秀辅导教师奖金2000元/项;
三等奖优秀辅导教师奖金1000元/项;
十佳设计(研究)团队奖3000元/项和优秀组织奖3000元/项。
(二)为保证获奖项目质量,本届大赛各奖项最终评定数量视参赛质量确定,允许奖项空缺。
五、评审办法
大赛组委会设立专门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办法及评审工作。
六、有关事项
(一)本届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二)大赛报名表和项目推荐表可登录大赛指定网站(http://www.hbzscqfww.com)下载。
(三)项目征集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30日。
(四)各高校、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本届大赛在培养创新人才、提升创新品质和营造创新文化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组织高水平的科技创新成果参赛。
联系人:王瑶红王连清
电话:0311—66189525 68029908
传真:0311—66189525
邮箱:hbsfmxh 126.com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北大街2号
燕华大厦1603室
河北省第十届大学生工业设计创新大赛组织机构和组委会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河北省委员会
河北省发明协会
(二)承办单位
河北省发明协会
二、组委会
主任:金洪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常务副主任:高振峰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副主任:张永强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王廷山河北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振东河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
邵建华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
王丽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河北省委员会副书记
刘才河北省发明协会理事长
委员:李金善河北大学副校长
贺立军河北工业大学副校长
孔祥东燕山大学副校长
陈林元河北农业大学校党委常委
张士欢河北师范大学校党委常委
宋景华河北科技大学副校长
王书桓华北理工大学校党委常委
刘金喜石家庄铁道大学校党委常委
杨勇平华北电力大学校长
郭鸿湧河北工程大学副校长
组委会办公室
主任:贾向东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公共
服务处处长
副主任:董金国河北省发明协会副理事长
李海瑞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牛俊江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公共
服务处副处长
彭继东河北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张慧珍河北省财政厅行政处调研员
石起伟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处长
郭荣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河北省委员会学校部部长
河北省第十届大学生工业设计创新大赛参赛办法
一、对参赛项目的要求
1.参赛项目应为原创项目,且未在同类型其他比赛中获得过等级奖励。
2.参赛项目应知识产权明晰,如发生抄袭或其他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入围及获奖资格。已获奖的,将收回奖金、奖品和获奖证书。
3.如在参赛过程中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参赛项目作者(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大赛组委会对参赛项目有进行复制、传播、展示、宣传的权利。
二、对报名材料的要求
参赛者需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交完整详细的纸质技术资料,主要包括:
1.单位参赛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个人参赛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技术报告、论文或技术方案报告及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复印件等。
4.项目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
5.有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如涉及药品、食品、化妆品类和其他新产品的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行业的相关规定,请提供有关审批件等资料。
6.其他相关材料,如项目查新报告、获奖证书、项目应用报告、定单合同、图片、项目影像资料、样品、项目成果的证明资料等。
7.报名表中项目简介要求表述语词严谨、简明扼要,其内容将作为大赛公开材料,请慎重填写。报名表应由参赛者签字或盖章。
三、注意事项
1.高校学生及教师的参赛项目由学校统一申报,附学校统一推荐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2.其他组织推荐多个项目参赛,需附统一推荐意见,并加盖组织推荐单位公章。
3.参赛资料于报名截止日前寄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具体日期以邮戳为准。
4.凡参赛资料除样品外,无特殊情况不退还,请参赛者保存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