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推介、泊头招商”创意设计征集活动开始了

发布时间:2025-01-03      截稿时间:2025-02-09      阅读量:239次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也是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泊头篇章的关键之年。为切实做好泊头推介和招商工作,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和在外老乡热爱泊头、宣传泊头、推介泊头、发展泊头的热情和活力,充分利用“两节”家人团圆、挚友欢聚、商贾返乡的有利时机,营造起全民招商的浓厚氛围,特开展本次活动,我们期待您的金点子和好创意。
  一、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活动由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牵头主办,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工商联协办,评选组委会设在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负责征集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二、征集对象
  鼓励广泛参与,所有符合征集要求的机构、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参与。
  三、征集要求
  参评作品应具有创意性,体现新颖、独特,具备自主品牌或自主知识产权(著作权),整体风格时尚大气,能够融合泊头的人文历史、自然风光和产业优势,充分彰显泊头特色,满足公务对外交流、企业商务活动等应用场景,作品形式无明确限制,采用短视频、摄影照片、形象IP、宣传标语、伴手礼、纪念品、文创实物(如手提袋、纸杯、水杯、明信片、折页、宣传册)等各类创意形式均可。活动另设招商引资线索、建议、需求专项征集,主要收集有关符合泊头产业布局、有助于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开展的相关信息。
  四、奖项设置
  (一)创意设计类。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均颁发荣誉证书。
  (二)招商信息类。数量不限,信息一经采纳均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作品征集时间:2024年1月2日—2月9日通过个人投稿、相关部门推荐、商协会推荐等方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发动征集,收集整理参评者报送资料。
  第二阶段:邀请相关领导及艺术设计、市场营销、品牌开发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团,根据专家终审结果整理最终获奖情况,并发布在市委宣传部、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市融媒体中心等官方公众号进行宣传。
  六、报名及作品提交
  (一)报名方式
  参评者可通过自主报名、部门推荐、商协会推荐等方式报名参与。
  (二)作品提交形式及方式
  1.创意设计类参评作品需提交电子文件和参评报名信息。图片作品尺寸为A4(210mm×297mm),分辨率大于300dpi,图片格式统一报送JPEG/JPG格式文件。视频作品横屏竖屏均可,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4GB。参评报名信息请以Word文档形式报送,需填写作者姓名、作品类别、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原创声明和不超过300字的作品创意说明。若同一作者申报多个参评作品,请将每个作品单独发送,并分别备注报名信息。以上参评作品所需提供电子资料存放于同一个文件夹内,以压缩包形式,于2025年2月9日前发送至邮箱:btszszx@163.com,压缩包标注为“创意设计+作品名称+作品作者”。
  2.招商信息类以Word文档形式报送即可,请在文档内填写本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有关招商引资的线索、建议或需求并发送至上述邮箱,邮件名称标注“招商信息+姓名”。
  3.入围专家评审阶段的作品,如需报送产品实物或样品,由参评者通过邮寄或自行送达的方式运抵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17-8295088(泊头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七、成果运用说明
  (一)宣传推介。作品评选结束后将积极邀请市内媒体对获奖作品通过短视频、微信推文等方式进行宣传。获奖作品用于泊头市招商、推介、展会等活动宣传推介,其他优秀作品定期通过公众号等形式进行宣传。
  (二)政策支持。优先推荐获奖作品参加重点展会活动。优先推荐与市内大型商超、酒店、火车站等合作。优先推荐获奖作品参加国家级、省市级同类赛事。
  八、注意事项及双方权利义务
  1.参评作品可以单位、个人或团队名义进行报送,可同时参加两类征集,作品数量不限。
  2.提交的报名信息需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上报后不得进行内容修改。
  3.所有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等作品参评,且不得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和泄密范围,凡涉及抄袭、知识产权纠纷等侵权行为,由报名者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参评作品须为参评个人或团体于近一年内创作的、未在其他同类大赛中获奖的作品。
  5.主办方自收到参评作品时起即享有参评作品的全部著作权以及作品的发表权。主办方拥有包括但不限于对参评作品的复印、信息网络传播、播映、宣传、出版、发行、展示展览及改编权,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
  6.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版权,有权免费对获奖作品进行非盈利使用。如获奖作品用于商业用途,主办方将在与创作者或创作团体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支付相应报酬后使用。
  7.所有提交的参评作品及相关材料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8.参评作品中不得出现与设计方案无关的信息,不符合规定者将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参评资格。
  9.本次征集不收取参评者任何费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参评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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