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徽标(Logo)设计方案征集

发布时间:2019-09-11      截稿时间:2019-10-15      阅读量:6116次     

为做好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品牌策划设计,提升公众参与度,提高山东自贸试验区知名度和影响力,山东省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徽标(Logo)设计方案。


  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简介


  8月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印发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16号),确定在山东等6省市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山东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9.98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济南片区、青岛片区与烟台片区。山东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海洋强国的要求,加快推进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发展海洋经济,形成对外开放新高地。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建成贸易投资便利、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二、征集内容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徽标设计方案。


  三、征集单位


  山东省商务厅作为山东省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征集活动。


  四、要求


  (1)要提交徽标作品核心设计方案和作品设计创意理念说明。


  (2)徽标设计要主题突出,构图简洁、创意新颖、寓意深刻、内涵积极,辨识度高,易于传播,富于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体现中英文元素。


  (3)应征主体可以为单位,也可以为个人。


  (4)应征标志作品应以电子文本形式提交。


  (5)设计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应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应可适用于平面、立体再创作,应可用于网站、文件、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6)采用的图片和色彩上不能与世界主要经济体风俗习惯相冲突,要具有原创性,并应当明显区别于国内外其他组织机构所采用的标志,具有独特性。


  五、征集启事发布平台


  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商务厅、济南市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烟台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微信平台等。


  六、征集方式


  1.请将设计成果,与PDF版《原创作品承诺书》(附件1)、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至:shandongzmsyq@163.com,以“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徽标设计-姓名/机构-联系电话”为标题。参选作品一经发出,即视为参选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


  2.一件参选作品应提交一份《原创作品承诺书》,由创作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参选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一件参选作品应提交一份《应征信息表》,由参选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参选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七、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0月15日24时(电子邮件以收件时间为准,过期视为无效作品)。


  八、评审和奖励


  1.山东省商务厅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在参选作品中评选出获奖作品,并进一步选定自贸试验区徽标。征集单位拥有决定徽标的最终权利。


  2.如果徽标作品入围,应征者需提供高精度电子文件,并根据征集单位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


  3.评选揭晓后,获奖作品的设计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其中,一等奖1名,将奖励人民币30000元,二等奖3名,每名将奖励人民币8000元,三等奖6名, 每名将奖励人民币3000元。


  九、其他


  1.应征人必须保证应征作品为其首创作品,设计方案均未公开发表,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未抄袭或模仿他人创意,并签写《原创作品承诺书》。由于非原创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应由应征人承担,如造成损失,应征人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2.被选中作品,其著作权归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独家所有。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选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3.山东省商务厅对包括本方案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银丰大厦


  邮政编码:250002


  联系人:唐辰、于梓文,电话:0531-89013620、89013648


       E-mail: shandongzmsyq@163.com


  本征集启事由征集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