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塑形铸魂”辽宁民间塑作艺术展的征稿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5      截稿时间:2026-05-20      阅读量:46次     
  为落实文化原创力培育工程,展示新时代辽宁民间工艺美术的丰硕成果,弘扬工匠精神,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构建辽宁民协品牌化活动,将由辽宁省文联主办,辽宁省民协、辽宁省非遗协会、辽宁省轻工联承办第二届“塑形铸魂”辽宁民间塑作艺术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辽宁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
  辽宁省轻工业联合会
  二、展览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6月(暂定)
  地点:沈阳
  三、作品征集方式及时间
  1.征集方式:采取定向特邀和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投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征集范围:辽宁域内民间文艺工作者和爱好者,非遗传承人,工艺美术从业者、高校教师均可参加。
  3.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
  4.申报渠道:可扫描以下二维码或点击文后阅读原文进行投稿,每人最多可投稿2件作品。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类型
  此次征集的作品为独具辽宁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立体造型类民间工艺美术作品,作品主要包括雕刻类、陶艺类、玻璃制品等。
  (二)创作方向
  作品应突出思想性、技艺性、原创性特点,主要体现为四方面创作导向:
  1.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礼赞时代发展。作品紧贴时代,关照生活,凸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辽宁振兴突破等时代主题。
  2.展示辽宁传统民间工艺技巧,弘扬地域独特优秀传统文化。作品要展现辽宁地域特点,传统工艺特色,民族民俗风情,体现传统工艺与当代观众审美情趣的融合。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展现“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遗保护工作方针,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线,充分发挥民间工艺美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增强文化自信、推动地域文化繁荣中的重要作用。
  4.体现“双创”理念,具有文旅融合开发潜力。聚焦高品质文旅体融合示范地建设,通过作品体现生活与工艺美术融合创新的时尚设计理念,凸显新创意识。
  (三)其他要求
  1.方向正确。作品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创作导向和价值取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内容主题鲜明,积极健康,不能涉及国家秘密、内部信息,不能含有法律法规政策明令禁止的内容,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能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利益,不存在意识形态问题。
  2.格式规格。公开征集作品尺寸一般不超过60cm*60cm*60cm。
  3.版权清晰。参评人(个人或团体)必须为作品的原创人员,拥有版权和使用权。严禁剽窃、抄袭,如出现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评者负责,申报人员必须符合本通知相关要求。凡经发现存在上述问题或弄虚作假,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取消入选资格。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像、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五、作品评审
  作品采取初评、复评、现场评审三级评审方式。计划现场展出作品不超过100件,评定优秀作品20件,由辽宁省文联颁发证书,其他作品颁发入展证书,优秀作品优先推荐参评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特邀作品颁发特邀作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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