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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精神,进一步传承弘扬麦积优秀文化,推动文化产业发展,鼓励更多的企业及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旅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不断提升文化创意设计水平和质量,开发具有麦积文化旅游元素特色的文创品牌,特举办天水市麦积区首届文化旅游创意产品设计大赛,现将文化旅游创意产品设计大赛事宜公告如下:
一、大赛名称
天水市麦积区首届文化旅游创意产品设计大赛
二、大赛主题
文化引领创意麦积
三、组织机构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宣传部
天水市麦积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天水丝路文化旅游传媒有限公司
(二)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主任由区委和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执行主任由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和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担任,委员由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天水丝路文化旅游传媒有限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组成。
(三)评审专家委员会。在大赛组委会领导下,邀请区内外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规则、标准,开展各项赛事评审活动。
四、奖项设置
根据参赛产品作品类型,各类参赛产品作品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3名,奖金每人5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5名,奖金每人1000元人民币,
优秀奖若干名,并统一颁发奖杯、荣誉证书。
评选优秀组织单位(企业)5个,各颁发奖牌一面。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范围
1.企事业单位。在全国注册的有独立法人的机构,即从事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及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为主的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院校、设计公司等。
2.个人或创客。有自己的工作室、创客空间的相关文创设计师、发明人、专利权持有人、工艺美术师、手工艺制作者、在校学生等个人,均可参加。
(二)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产品根据麦积历史地域文化和旅游进行创意设计,突出地域性特色,讲好麦积故事、打响旅游品牌,推动麦积传统历史文化向外传播。参赛产品作品要突出一种主题,创意设计要体现麦积文化旅游元素,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有一定原创性、经济性、实用性和美观性等特点。本届文创大赛参赛产品作品类型分为三大类,具体要求如下:
1.文化旅游创意设计类。挖掘麦积历史文化、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等资源,创意开发具有工艺美术、服饰、首饰、餐具、厨具、家具、灯具、收纳、摆饰、文具、玩具、食品(造型设计、包装设计)等各类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活用品、艺术品或旅游产品。参赛实物产品作品原则上长、宽、高不得超过120cm,适宜室内展示,方便游客携带。产品作品如超出尺寸,须提前向组委会说明,并按要求填写参赛申报书。
2.音乐制作、视觉艺术类。(1)音乐制作要有文化创意特征,不限于MV、曲谱等各类形式,附效果图、录音剪辑样板和视频剪辑样片等;(2)视觉艺术类应提交核心内容的JPG图片展示文件以及不少于1000字说明的Word文档。
3.影视制作、动漫游戏类。(1)影视制作类视频输出格式为mp4,标清以上清晰度,提交数字光盘、创意脚本以及播映情况介绍(播映场次、收益、社会反响等)。(2)动漫游戏类需提交完整的产品作品文件,多集系列产品作品需提交两集完整的产品作品文件并另行说明其系列构成。
(三)组织申报
1.各参赛队伍或个人要按照大赛要求,负责将参赛产品作品(实物)报送至天水丝路文化旅游传媒有限公司。
2.区直相关部门参赛产品作品,直接报送至天水丝路文化旅游传媒有限公司。
3.参赛单位、个人须认真填写《天水市麦积区首届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大赛申报书》,填写内容文字要精炼,简明扼要,涉及商业机密的由参赛者自行保护。填写完整的申报书,统一上报至天水丝路文化旅游传媒有限公司。
4.同一件产品作品原则上只能由一个单位或个人申报,以团队参赛的,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5人)。
六、大赛评审
麦积区首届文化旅游创意产品设计大赛征集的参赛产品作品要统一择优展示,按照初评、参展观众评选、网络评选和大赛评委会最终评定的程序进行,为保证评选公正公平,大赛设展览评选、网络评选、评委会评选三个评选环节,总分100分。
(一)初评
1.作品筛查。由评审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所有参赛产品作品按照征集方向要求进行初步筛查,剔除不符合要求的参赛产品作品。
2.初步评选。由评审专家委员会组织评委现场评选,采用百分制评分的办法,对参赛产品作品按类别进行初步评审打分。依据产品作品得分(初评得分不计入评奖得分)排名,每一类评出60件入围的优秀作品。
3.公示。入围产品作品的设计效果图将在大赛指定官网及微信平台公示一周,如发现非原创产品作品或其他问题,经核实由大赛组委会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二)展览评选。各参赛单位、个人入围的文化旅游创意产品作品,必须提交实物,参加大赛分项活动“文化创意,魅力麦积——文化众创设计展览周”,期间发放“天水市麦积区首届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大赛参赛产品作品观众评价表”,梳理观众评价结果,占总评分的10%。
(三)网络评选。对初评的60件产品作品拍照,附作者(单位)和创意设计简介,通过相关媒体,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络投票评选。网评结果占总评分的10%。
(四)评委会评选。在初评、观众评、网评的基础上,评审专家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文化旅游创意设计产品作品终评会议,最终评定获奖产品。终评结果占总评分80%。
七、时间安排
(一)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截止2020年2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二)评奖安排
所有征集到的符合条件的参赛文创产品作品,视为推荐单位和个人同意参加本届大赛评奖和安排的其它活动。
2020年2月20日—25日,举办“文化创意,魅力天水——文化众创设计展览周”,并组织观众参与评选;
2020年3月1日—6日,在天天天水网进行网络评选;
2020年4月10日前,完成大赛产品作品终评,并举办颁奖活动。
八、有关说明
1.本次大赛免收报名费和参评费(参赛人员交通、食宿及产品运输由参赛单位自行承担),并免费提供展位。
2.参赛单位和个人可以申报多件产品作品,原则上不超过4件。
3.所有上报至大赛组委会参赛纸质材料(用复印件),除另有要求外,原则上概不退还。对入围产品作品按成本价格给予适当补助,原则上不退还,将与参赛者协商签订协议,组织相关招商和企业对接活动,进行再加工和包装,批量生产并投放麦积区文化旅游市场,推动优秀创意设计产品作品落地孵化。
4.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统筹协调,天水丝路文化旅游传媒有限公司专人负责参赛产品作品的收集,参赛实物运送形式结合实际,费用等自行解决;对价值较高的实物或模型应自购保险并提前告知组委会。
5.本届大赛充分尊重知识产权,参赛者拥有其文化创意设计产品作品的所有知识产权。所有参赛产品作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若产生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由参赛者自行承担责任。大赛组委会享有对参赛产品作品进行展览、宣传、发布等权益。
6.当正式确认获奖产品作品侵犯了其他产品作品的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时,大赛组委会有权收回获奖证书及已颁发的奖金。
7.大赛活动的具体要求、细节和安排,组委会适时制定并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杨惠
电话:0938-2888032手机:13830898298
邮箱:mjwhcyb 163.com
联系人:何自强
电话:0938-2888584手机:17793808873
邮箱:tsslwlgs 163.com
参赛作品收集处:天水丝路文化旅游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丹妮
电话:0938-2888584手机:18793871313
邮箱:tsslwlgs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