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青政函〔2019〕142号),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交控集团”)于2019年9月9日正式挂牌成立。为提升省交控集团外在形象和知名度,促进集团对外交流与合作,同时进一步促进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同、价值认同、情感认同、行为认同,提升企业荣誉感、使命感和归属感,形成同心同向聚合力、担当尽责促发展的良好局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省交控集团徽标(LOGO)方案。
一、征集内容
省交控集团徽标(LOGO),标准颜色,标准中英文字体,图案释义。
二、省交控集团基本信息
省交控集团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300亿元,是集投融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设施运营和资本运作为一体的交通全产业链省属企业。经营范围主要包含:高速(含一级)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经营;国省干线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试验、检测等产业的投资经营;交通运输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智慧交通、物流等领域相关产业的投资经营;房地产、水利水电、市政道路、公路园林绿化等相关产业的投资经营;土地、矿产、旅游等资源与新能源相关产业的投资经营;基金、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股权投资等相关产业的投资经营;加油站、酒店、广告等相关产业的投资经营。
发展思路:省交控集团将紧紧围绕青海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交通为本、多元发展”的思路,优化产业布局,大力构筑多元板块;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体系,确保企业实现制度化管理、流程化运作;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和服务的人性化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打造青海交通建设投融资的“大平台”、交通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的“大企业”、服务群众安全便捷舒适出行的“大窗口”。
三、方案设计要求
(一)准确把握集团主营业务。要深入理解省交控集团性质特点、综合实力、发展战略和文化理念,准确把握集团发展方向,缜密思考,创意表达,寓意要深刻。
(二)设计图案要具有时代感。力求构图简洁、大气、新颖,标志图案色彩搭配适当、醒目,图案、文字、符号等组合协调统一,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表现力,同时应避免图案过度繁杂或抽象。
(三)要具有较强的延展性。设计图案便于宣传和制作,易于在各种媒体、印刷品和载体上应用。
(四)必须是原创作品。报送作品使用文字、图形或者其他组合,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送作品必须是没有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的应征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的应征作品,不得与其他已经注册的标识雷同、相似、近似或相混淆,不得套用已有相关标志创意。不得侵犯他人的名称权、商标权、著作权。
(五)应征作品不得含有违法及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及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
四、评选办法及奖励标准
本次征集活动设有奖励,由省交控集团组成评审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审征集作品。评选出入围作品3件,并最终确定省交控集团徽标(LOGO)。
集团公司将评选结果进行公布,对最终确定作品给予3万元奖励并颁发证书,对入围作品给予3000元奖励并颁发证书。
五、投稿要求
(一)省交控集团所属单位或个人,关心支持省交控集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设计团队、各广告公司均可提交作品。
(二)应征者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亦或是一个创作团队,每个应征者可以提交一个或者多个方案,要求每个方案必须完整无误。团队一起创作的,由团队自行推选一人作为代表投稿(奖金只发放至团队推选代表,团队内部如何分配由团队自行决定),重复投稿作无效处理。
(三)设计作品可以手绘,也可电脑制作(输出为jpg格式文件);参赛作品统一用A4规格纸横向绘制,手工绘图作品须注明打印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扫描成电子版投送;电脑制作作品打印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并提供一份电子版样稿。
(四)所有参赛作品均不直接署名或标记,以利于公正评选。作品请单独注明作者所在单位全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作品征稿截止日期:2020年2月1日12:00时(邮寄作品以到达日为准)
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23号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邮编:810000)
联系人:潘建,电话:0971—7797609
投送邮箱:617259860 qq.com
六、注意事项
(一)省交控集团将对拟采用作品面向社会公示7天,若无异议,兑付奖金。入选使用的作品,其著作权等相关的所有权利归省交控集团所有,作者不再享有任何权利。作者不得再将其或类似作品用于其他任何场合和机构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二)奖金均以现金形式支付,如需缴纳税费,由参选者自行承担。
(三)省交控集团有权决定入选作品的修改、使用场合、使用方式,无需付给应征者任何费用。获奖者有义务配合省交控集团对有关设计作进一步的完善和修改。如不再参与修改的,请在报送作品时注明。
(四)应征作品或者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剽窃、模仿、复制其他标志等而导致的任何纠纷及法律责任等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且省交控集团有权追回已发放的有关设计奖励费用。如因应征者的上述行为给省交控集团造成损失的,应征者须全额赔偿。
(五)省交控集团对未获奖的应征作品在本次活动结束后实行电子版统一删除,纸质版统一销毁,所有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存底稿。
(六)凡参加本次省交控集团徽标(LOGO)方案征集的投稿人、应征者,均被视为自愿同意并接受上述规则。
(七)省交控集团及其权利义务的承继者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