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融媒体中心征集形象标识启事

发布时间:2020-02-10      截稿时间:2020-03-10      阅读量:5403次     

怀宁县融媒体中心征集形象标识启事


为更好地展现怀宁县融媒体中心新形象、新风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怀宁县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时间

2020年元月23日至2020年3月10日

二、征集要求

1、作品应主题突出、创意新颖、构图简洁。充分展示怀宁深厚的文化底蕴,鲜明的文化特色,并能较好体现怀宁县融媒体中心融合发展、创新发展的理念,同时要符合当代艺术美学要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且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传播,可广泛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多种载体和场合;

2、作品使用彩色图形设计(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并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显示;

3、所提交的作品应附创意说明(500字以内),并注明作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

4. 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本人承担法律责任;投稿者提交作品的同时,应附上保证本人作品属原创的承诺书。

三、提交方式

应征作品以电子格式提交,同时提供可修改的电子版(AI、PSD、CDR等)原始格式和图片格式(JPG),并邮寄纸质效果图一张(A4幅面)。来稿请寄:怀宁县融媒体中心产业发展部(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53号),邮编246121,电话0556-4633280,电子邮件请发:1367163939@qq.com ,邮寄信封封面或邮件主题请标明“融媒形象标识征集”。应征者所寄送的作品和附件概不退还。

四、评选及奖励

聘请业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公平公正选定入围作品及采用作品,评选结果届时通过怀宁县主流媒体予以公布。采用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10000元(税前);入围作品3件,每件奖励1000元。采用作品及入围作品均颁发证书。

五、相关说明

1. 作品征集不收取投稿者任何费用,投稿者因参与征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

2. 采用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归怀宁县融媒体中心所有;

3. 怀宁县融媒体中心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怀宁县融媒体中心

2020年元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