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奖征集繁昌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及形象标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5      截稿时间:2020-04-04      阅读量:4592次     

为进一步提升繁昌文化旅游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展现繁昌经济发展、历史文化和城市精神。繁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将组织开展繁昌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和文化旅游形象标识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繁昌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和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内容

(一)繁昌文化旅游宣传口号

(二)繁昌文化旅游形象标识


二、征集范围

社会组织和个人     

                         

三、征集时间

2020年3月5日--2020年4月4日


四、征集要求

(一)宣传口号

①口号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能充分反映繁昌旅游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独创性。

②要体现特色性、传播性、唯一性、排他性,文辞大气,响亮有力,便于记忆,朗朗上口,符合民众、游客心理期望和时代诉求,具有很强的文字震撼力、传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③写明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200字以内)

(二)形象标识

①准确反映繁昌文化旅游资源特色,充分展示繁昌文化旅游形象和城市特点。

②设计要切中主旨、构图新颖、创意独特、简明易记、通俗易懂;视觉形象鲜明、认知度高、寓意深刻。

③该标识将统一应用于繁昌县文化旅游宣传工作,须有较强的延展性和包容性,延展应用要符合时代气息,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适合在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④来稿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图案不低于600×8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⑤标识设计应写明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300字以内)。


五、评选方法

①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活动主办方组织专家作为评委,评选出繁昌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入围作品,并从入围作品中评选采用的繁昌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作品。

②评选结果将在繁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及相关网络媒体、平面媒体上公示。


六、奖项设置

(一)文化旅游宣传口号:

优胜奖1名,奖金5000元/名

优秀奖3名,奖金1000元/名


(二)文化旅游形象标识:

优胜奖1名,奖金10000元/名

优秀奖3名,奖金2000元/名


七、声明事项

①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②所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③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经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参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参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④若有内容相同口号,以电子邮件首先到达者为准。

⑤ 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不退还。

⑥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八、投稿方式

① 宣传口号投递电子邮件时,请以所创作的宣传口号作为邮件标题,后面括号内同时附上姓名及手机号。比如:“‘多彩田园 寻趣繁昌’(作者姓名+手机号)”。

② 形象标识投递电子邮件时,请以“作者姓名+手机号码” 作为邮件标题。

③报名回执单一并与作品发至指定邮箱。

④宣传口号及形象标识投递唯一渠道为以下电子邮箱:1298615107@qq.com

⑤ 联系电话:0553-787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