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药监卫士”卡通形象征集活动火热进行中

发布时间:2020-04-07      截稿时间:2020-04-19      阅读量:7345次     

新一轮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重新调整,药品监管体制面临改革,为铸造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崭新形象,使“贵州药监人”形象深入民心,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面向社会征集“药监卫士卡通形象”(以下简称卡通形象),用于宣传、推广药品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公众用药安全意识,提高药品安全普及度。

  一、活动主题及时间

  (一)活动主题:“药”身一变

  (二)活动时间

  1.征集时间:3月16日--4月19日

  2.评选时间:4月20日--4月30日

  二、活动要求

  (一)作品要求

  1.卡通形象的名称设计和卡通图形应当符合“药”身一变的主题;

  2.卡通形象设计应融合中国文化特色,特别是贵州文化特色,反映贵州药品监管部门的正面形象,具有拟人化特征,并深受大众喜爱;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

  3.卡通形象的名称应有名称(中文名称或英文名称),名称应便于发音,便于记忆,没有歧义;

  4.卡通形象的设计由单幅图稿表现;

  5.卡通形象设计图必须为原创,作品内容以宣传药品安全为主,此作品不得在其他媒体发表;

  6.设计图必须为原图,不得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等其他任何东西修饰图片;

  7.卡通形象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二)投稿要求

  1.作品需以电子稿形式提交,电子稿需提供JPG格式的文件。若为手绘作品请扫描为JPG格式上传(照片像素不低于1280*800);

  2.参赛选手请将作品电子版及《贵州省药品监管局“药监卫士卡通形象”征集活动报名表》统一放入文件夹中进行压缩,文件夹需命名为:姓名+卡通形象设计,以附件形式发送到gzfdazwxx@126.com,邮件标题为:贵州药监卫士卡通形象设计。

  三、评选方式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采用线上评选+线下评选相结合的综合评选方式,其中线上评选占比40%,线下评选占比60%。线上评选将由公开投票产生,线下评选由主办方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

  (二)奖项设置

  采用奖:1名,奖金7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及署名获奖证书。

  幸运奖:10名(从所有参赛者中随机抽选),奖金3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注: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法律规定纳税。

  评选揭晓后,主办方将在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微博及微信平台公布获奖者名单。

  四、其他须知

  (一)参加此次活动的选手必须提供自己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如有侵权,一切法律后果由作者本人(单位)承担。如因以抄袭和盗用他人作品而产生的纠纷,均由该选手自行负责,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负任何责任,抄袭和盗用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被采用的获奖作品,在全部奖励结算完成后,作品知识产权归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有,且享有对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传播等权利。未获奖的作品著作权依然归作者本人所有。

  (三)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有。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蓝     联系电话:0851-86850707


  附件:贵州省药品监管局“药监卫士卡通形象”征集活动报名表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3日

附件:贵州省药品监管局“药监卫士卡通形象”征集活动报名表.docx

http://yjj.guizhou.gov.cn/gzcy/zjdc/wszj/view.html?siteId=61&id=7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