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凤凰山公园形象和品位,丰富园内人文内涵,扩大公园影响力、吸引力,增强市民认同感、归属感,提高沙溪凤凰山公园知名度、美誉度,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沙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凤凰山公园主入口牌坊(门楼)设计方案和标识。
△沙溪镇凤凰山公园航拍实景
△凤凰山儿童公园阳光草坪区效果图
一、位置概况
凤凰山公园主入口位于沙溪镇兴工路边,宽12米,牌坊(门楼)宽约10米。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范围公开征集,专业设计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要求
1、能够体现沙溪的历史人文底蕴、自然景观或城市时代精神,同时须配合兴工路服装街的整体风格。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城市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且方案尚未被注册。
3、方案应彩色设计,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创意新颖、寓意贴切、色彩明快,富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4、图形符号应用性强,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5、设计稿应附有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6、同时需提供200字左右的方案说明。要阐述清楚作者创作思路、理念、宣传语具体含义(或寓意)。
四、投稿方式
1、参与者将作品提交至指定电子邮箱:zssxjw 163.com,联系电话:0760-87181303
2、投稿作品须同时提供电子稿件和纸质版。邮件标题为“凤凰山公园主入口牌坊(门楼)应征作品”。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3、征集时间:自即日起,到5月30日24时止。
五、作品评选
6月上旬至中旬,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遴选出6件凤凰山入口标识作为入围作品,再由入选作品中选定1件作为采用作品。
六、采用及奖励
1、为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拟对入选及采用的作品进行奖励。其中:入选作品3000元,采用作品20000元。
2、采用作品作者领取奖金后,其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入选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3、在公布评选结果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对外发布或发表参评作品。
4、活动不收报名费,投稿人在参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5、本活动解释权归沙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沙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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