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中府办〔2016〕20号),充分发挥工业设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作用,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振中山虎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举办2020中山市工业设计大赛,方案如下。
一、大赛主题
设计赋能,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大赛形式
为扩大赛事影响力,提升赛事品牌知名度,大赛分为1个综合赛和多个专项赛。
(一)综合赛
综合赛分为产品设计组、概念设计组和产业设计组,共3个组别,重点围绕我市打造“5321”工程产业体系征集设计作品种类。
1.产品设计是指面向已量产和已开发产品,分5个类别,即:智能家居类、电子信息类、智能制造类、健康医药类、综合类(前面4个类别之外其他行业,如服装、CMF、食品饮料等)。
2.概念设计是指面向未量产、未投入市场的概念设计作品,与产品设计一样分5个类别。
3.产业设计是以产业创新和产业提升为目标,以设计思维驱动体验创新、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重点征集能够体现“设计前置、技术协同、以用户体验为中心”的产业模式系统解决方案、新型生产服务业模式以及设计基础研究项目。
综合赛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其中产业设计由于参赛作品数量有限,只参与终评。有关赛事具体规范要求将在参赛手册中予以明确。
(二)专项赛
专项赛由镇(区)政府部门或市优势产业行业协会申请主办,并独立运作、评奖。主办方结合自身需求提出专项赛方案,经大赛组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组委会对专项赛组织工作进行评选补助,并提供相应的赛事指导和媒体宣传。
为鼓励主办专项赛,将对征集有效作品超过800件的专项赛活动给予事后补助,镇(区)政府部门主办的,补助20万元;市行业协会主办的,补助15万元。专项赛总补助金额不超过60万元,补助名额报大赛组委会审定。专项赛有效作品不足800件,不予补助。
为鼓励设计机构、团队和个人参加专项赛,专项赛获奖证书以市工业设计大赛组委会名义颁发,专项赛优秀获奖作品直接进入综合赛对应类别终评。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概念设计组面向国内外企业、机构、院校、个人或团队,团队参赛人数不超过5人。
产品设计组和产业设计组面向本市区域企业、机构、院校、个人或团队,团队参赛人数不超过5人。
(二)参赛作品
1.参赛作品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等规定,符合低碳、绿色、环保设计理念,在功能、结构、技术、形态、材料、工艺、节能、环保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2.参赛者投递作品数不限。
3.参赛作品原则上须是近几年完成的原创作品,具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和较强的可产业化特质,已在其他工业设计赛事中获奖的作品不予参赛。
四、时间安排
(一)筹备及启动阶段(2020年4月至5月)。制定印发大赛工作方案;公开招标确定承办单位;制定启动仪式方案、确定评审机构和有关工作机构。
(二)大赛宣传、征集作品及初评阶段(2020年6月至9月)。承办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大赛进企业、进园区、进高校等活动,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新媒体等渠道开展宣传推介,征集优秀设计作品,组织初评和推荐终评作品。
(三)终评阶段(2020年10月至11月)。开展终评工作,由评审专家组对进入终评的作品进行评审和答辩,并由组委会组织公开答辩会,确定获得各奖项的参评作品,对评奖结果进行公示。
(四)总结表彰阶段(2020年11月)。总结经验,推荐表彰对象,举办颁奖典礼、作品展示等活动。
五、评审机构及标准
(一)评审机构
评审机构由专家组和监督组组成。
1.评审专家组按照评审规则、评审细则和分工,负责各评审阶段作品评判和打分,提出获奖名单及等次。
2.监督组负责监督综合赛初评和终评过程,保证评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负责核查各专项赛的有效作品数;负责监督综合赛承办单位承办大赛质量、专项赛补助经费和获奖作品奖金发放情况;负责出具监督报告。
(二)评审标准
针对不同分组作品,评审标准不同,详见大赛官网参赛指南。
六、表彰和奖励
(一)参赛作品奖项设置及奖励
1.产品设计组:金奖5名,每名奖金3万元;银奖10名,每名奖金1万元;铜奖20名,每名奖金5000元;优秀奖30名,每名奖金2000元。
2.概念设计组:金奖5名,每名奖金3万元;银奖10名,每名奖金1万元;铜奖20名,每名奖金5000元;优秀奖30名,每名奖金2000元。
3.产业设计组:金奖1名,奖金4万元;银奖2名,每名奖金2万元;铜奖4名,每名奖金1万元。
以上奖金合计94万元。
综合赛产品设计和概念设计组中智能家居类、电子信息类、智能制造类、健康医药类,任何一个类收到的参赛作品数量在200件以下的,将取消对该类进行单独评奖,该类收到的参赛作品统一归并综合类进行评奖。
铜奖及以上获奖作品的实物或模型将长期放置公开展示,不予退还参赛者,组委会对每件(套)模型给予制作费用补贴,补贴费不超过3000元。
(二)优秀组织单位和个人表彰
对积极参与大赛组织、宣传、评选等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和“优秀组织者”证书。对认真履行专业指导和专业评审职责,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校指导老师、大赛专业评委,由组委会颁发“优秀评委”、“优秀指导老师”证书。
七、组织实施
(一)大赛组委会
分管工信部门市领导担任组委会主任,市政府负责协调工信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担任组委会副主任。成员单位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教育和体育局、科技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承办单位:(通过购买服务招标产生)
支持单位: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广东省采购与供应链协会
协办单位:各镇(区)工信部门、有关行业组织、院校及有关单位。
(三)工作要求
1.综合赛承办单位要落实相应的组织架构,明确工作分工,制定执行方案,编制参赛手册和工业设计作品展会活动手册,做好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协办单位要协助做好大赛及系列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
2.各镇(区)工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大赛和系列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持续营造关注设计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中山市工业设计大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坚持节约、效能原则,经费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大赛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征集作品,参赛者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zs.gov.cn/gxj/index.html)进入大赛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及作品资料,所有报名信息以线上为准。参赛者可以提交多件作品,但每件作品只能投一个类,否则视为无效投稿。同一个账号,可提交多份不同作品。
(二)本赛事为公益性比赛,参赛选手无须任何参赛费用。参赛者须按照要求提交作品,详细要求见大赛官网参赛指南。
(三)所有入围终评参赛者须寄送报名表原件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作品实物或模型参加终评,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放弃终评资格。铜奖及以上获奖作品的实物或模型不予退回;优秀奖作品的实物或模型,在颁奖活动结束后,原则上由参赛者自行带回,超过一星期未带回的,组委会有权对实物或模型进行处理。
(四)参赛作品须是具有参赛者独立知识产权的原创作品,侵权或抄袭作品一经发现,组委会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其所获奖项,有关法律责任由参赛者全部承担,组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同时不再递补相关奖项。
(五)入围参赛作品将在大赛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参赛作品的参赛资格、知识产权有异议,可将相关证据发送到组委会邮箱(zseipss@163.com),经组委会核实无误后取消其参赛资格。
(六)对于所有的参赛作品,大赛组委会享有对作品进行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对参赛作品,除组委会和作者(或参赛企业)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否则组委会及作者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如未能评出合适的获奖作品,组委会有权空缺奖项。大赛奖项如有争议,以评审结果为准。
(八)大赛的具体要求、细则和安排由组委会适时制定并公告。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俊
联系电话:0760-88306740
邮箱:zseipss@163.com
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zs.gov.cn/gxj/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