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天女木兰”奖第二届辽宁省文化旅游商品创意大赛暨丹东市首届文化旅游商品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20-05-03      截稿时间:2020-07-31      阅读量:7272次     

主办单位

辽宁省旅游商品协会

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报名资格

本次活动以自愿参加为原则,面向全省征集文化创意,各乡镇机构、生产企业、文化创意机构、高等院校、文创试点单位、博物馆、图书馆及个人、非遗传承人、设计师等均可参加。

参赛范围及报送要求

一、参赛商品分为实物商品和设计方案两类。实物商品不限于文化用品、文创品、工艺品、科技类产品、户外装备类、纺织品、美食食品、饮品、非遗食品、非遗手工艺品、农产品深加工等,参赛商品应紧扣大赛主题和方向,商品具有文化内涵、创意新颖等特点,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和知识产权,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参赛商品可以团队或个人名义进行申报,参赛商品数量不限。

三、报送参评商品需提供五张以上实物照片和200字以内作品文字说明,突出商品优势特点、包装设计理念等。图片要求:实物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横版或竖版,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照片大小3-5MB。

四、创意设计类参赛者需保留300dpi分辨率的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文件(限于PSD、AI、CDR),作为初审、复审及宣传推介使用。

五、参赛者在接到初审通过后,将入围商品提供实物或模型,自制实木材质的外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贴统一标签。提交时间、地点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六、本次大赛无需交纳参赛费用,参赛作品的制作、邮寄等费用均由参赛者承担,因邮寄延误、错误、损坏和途中丢失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影响参赛,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商品实物类:已生产或销售的产品需提供实物2套作品,提供展示效果图及相关产品优势介绍、企业介绍文字不超过200字。零售价格不超过1万元/件套,重量不超过10公斤/件套,体积不得过大。

八、设计概念类:提交A1(594mm×840mm)尺寸之作品海报裱版,至少提供1-2张海报裱版,裱板版面须含300字以内设计说明。应根据创意理念与设计表现需要,以效果图、手绘图等形式表现,按规定版式设计并自行输出制作。如有产品模型或衍生应用,请以1:1或等比例缩小作品与海报裱板一并提交。

九、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仍然属于原作者,主办方及其指定协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宣传、展示、推介的权利。

十、本参赛规则解释权在大赛组委会。

注:

1. 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7月31日;

2. 图片要求:实物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横版或竖版,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照片大小3-5MB;

3. *为必填项,上传图片处可多图上传;

4. 本参赛规则解释权在大赛组委会;

5. 大赛联系人: 才源 电话:13386836970;

6. 技术支持电话:18809828980。

报名网址:http://haohe.024yun.cn/sign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