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创建、支持创建的热情,着力打造“活力品质幸福泰顺”的浓厚氛围,拟面向社会各界有奖征集泰顺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标识(LOGO)、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泰顺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标识(LOGO)
(二)泰顺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
二、征集要求
(一)泰顺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标识(LOGO)
1.作品要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体现泰顺特色和区域形象;
2.作品应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内涵丰富,易于识别,易于制作和缩小放大,并适合单色或彩色印刷;
3.作品要同时提供简要说明设计构思、寓意和创意解释;
4.图样电脑制作。电脑制作需附打印样,电脑打印样以A4纸为标准。电子文件不低于800*600像素(JPG格式);
5.参赛人在提交作品同时要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以便选中后提供给主办方。
(二)泰顺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
1.作品充分体现泰顺的特色,要文明健康、贴近生活、易记易诵,既能体现泰顺历史文化又能结合当前的时代气息和创建需求,能够增强群众对创建工作的认同感、参与感与责任感;
2.作品要具有较强的感染力、亲和力和时代感,文通字顺,富有文采;
3.每个作品的字数控制在20个字以内。
三、征集时间
2020年5月7日至6月7日。
四、评选步骤和奖励
(一)初评。通过网络投票和大众评审进行初评。2020年6月11日至6月21日为初评阶段,创建办将邀请社会各界、各部门组成大众评审组进行初评,各评选出10件入围作品。其中,主办方将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标识(LOGO)的每件入围作品奖励创作费用500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的每件入围作品奖励创作费用200元。
(二)公示。6月25日,将初评结果在“文明泰顺”等微信公众号、泰顺文明网和媒体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三)终评。由专家评选,两项征集内容最终各采用1件作品。主办方将分别颁发证书,并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标识(LOGO)入选作品奖励创作费用5000元,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的入选作品奖励创作费用500元。
五、成果应用
对最终确定入选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标识(LOGO)、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作品的版权归泰顺县创建办所有,县创建办将保留有对其设计不完善处进行修改的权利,届时不再支付创作者任何费用。
六、特别声明
(一)所有参选作品须为原创,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作品一经采用,将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使用。
(二)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三)投稿者请自备底稿,来稿恕不退还。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四)如本次征集中无满意作品,最终采用作品可空缺奖项,由征集方聘请专业机构设计或再行征集。
(五)应征单位及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七、征集方式
作品投稿以网上投稿方式。投稿请注明作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手机号)、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
网上投稿:电子邮件发送至 tsxcwb @ 163 .com,电子邮件请以“文明泰顺有奖征集”为主题。联 系 人:包伟江,联系电话:0577-67579230。
泰顺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