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包头市首届文化旅游创意产品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20-05-20      截稿时间:2020-08-20      阅读量:7734次     

一、大赛宗旨

以包头市首届文化旅游创意产品设计大赛为纽带,搭建政校企社联盟合作平台,汇聚国内外优秀的创意设计团队及人才;结合包头市历史、文化、产业、景区等特色,创作符合市场需求的标志性旅游商品,推出“包头礼物”品牌,打造包头文旅名片,以直观、简练、形象的方式对外展示包头的独特魅力;促进城市、景区、策划设计团队、生产企业和销售平台的交流和对接,促进我市旅游和文化产业链升级发展,全面提升包头全域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特面向全社会发出邀约,征集包头市文化旅游创意产品。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中共包头市委宣传部

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包头文化旅游发展集团

2.承办单位:中共包头市青山区委宣传部

包头市青山区文体旅游广电局

3.协办单位:包头市文化产业协会

包头青山区文体旅游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支持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

包头市师范学院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内蒙古旅游商品协会

内蒙古设计师沙龙

5.大赛办公室: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大楼927室

联系人:毕其格图

联系电话:13694728854

三、活动安排

1.大赛启动:5月18日

2.作品征集:5月18日—8月20日

3.大赛初评:8月24日—8月29日

4.实物搜集:9月1日—9月15日

5.网络投票和大赛评审:9月7日—13日

6.大赛成果展:9月21日-27日

7.优秀作品参加2020年内蒙古文博会(时间待定)

四、征集对象

国内外设计机构和从事旅游商品设计、研发的人员,工艺美术师,全国高校教师、学生,自由设计师或设计爱好者,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相关人员及旅游商品爱好者,包头市各景区特色旅游商品可直接报名参赛。

五、作品征集方向

以文旅创意设计为抓手,结合包头本土元素或地域工艺进行产品设计,鼓励传统文化和时尚元素相结合,注重造型、工艺、材料的创新以及展现方式的创新,作品以“包头礼物”为题,以黄河文化、工业文化(包含军工文化)、红色文化、草原文化、西口文化等内容为素材(具体文化元素请参见大赛官方微信平台),创作体现包头特点的各类大众生活用品、文化旅游创意产品,主要征集方向为:

1.生活创意设计类:结合包头文化元素的家居用品、服装服饰及其他与生活相关的具有艺术品质的创意产品;

2.文旅衍生品类:包头市旅游景区 、文博单位、工业及军工元素景区、节庆活动、特色美食、地方物产等方面的文化旅游商品;

3.“非遗+”和传统工艺类:包头地域特色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衍生品、传统工艺美术类别相关的文化旅游商品。

六、奖项设置

七、报名方式

1.参赛作品文件请以RAR 压缩包格式,于2020年8月20日前交至大赛组委会官方大赛指定邮箱BTLW2020@163.com。

2.压缩包应包含“参赛作品图片 + 报名表和版权承诺书”两类文件,参赛者可以从官方微信平台“包头市文化旅游创意大赛”下载《报名表和版权承诺书》。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参赛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

3.一件参赛作品应提交一份《报名表和版权承诺书》,由参赛者亲笔签署(创作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4.压缩包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手机 +文化元素名称(参见官方微信平台)。

八、投稿要求

1.报名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仿冒国内外已上市的产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参赛作品须符合大赛主题、具有旅游商品特质,可批量生产的工业产品、工艺美术品和手工艺品。

3.参赛作品需同时提交一份设计说明,文字精炼、要点清晰(不超过500字),传统工艺需注明其工艺特征。

4.所有入围作品大赛组委会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作品入围通知书》至参赛邮箱,实物参赛作品将在大赛展示后退还参赛者,设计费、模型、样品、产品制作费用,实物作品寄送快递费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九、作品知识产权说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者,均表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知识产权问题作如下不可撤销之声明,对自行提交的作品享有知识产权。

1.原创性声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者,均表示其已经对所提交作品的知识产权问题作如下不可撤销之声明。参赛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法律纠纷均由参赛者承担。参赛作品在参加本次赛事之前参与过其他赛事的,允许参与本次赛事,但参赛者保证其享有其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或其他相关权利,因此引起的一切纠纷由参赛者承担,与赛事主办方、承办方无关。

2.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属。参赛者享有参赛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获奖作品的作者须与主办方签订版权使用协议,主办方对作品享有发表权、发行权、展览权、生产销售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等权利。

3.展示免责条款。参赛者提交的作品在公开展览过程中可能发生设计元素、图案、版式等自主知识产权被侵犯并对参赛主体造成损失的,大赛主办方将协助创作者进行维权。

4.肖像使用。参赛作品中如使用他人肖像或者照片元素,必须注明来源,并取得其书面认可,活动及活动组委会只负责考察作品本身的质量,作品内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附件1:《包头市首届文化旅游创意产品设计大赛报名表和版权承诺书》

附件2:《包头市首届文化旅游创意产品设计大赛评审标准》

附件1:

附件2:

包头市首届文化旅游创意产品大赛评审标准

1.地域性(30分)

创意作品充分体包头文化特色、资源特点和特征,文化内涵丰富,资源利用合理,具有一定的纪念性或记忆性。

2.独创性(20分)

创意设计独特新颖,创新点突出,时尚性强,传统工艺推陈出新,高新技术得到应用,体现科技与艺术的结合,易于被市场接受,拥有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

3.实用性(20分)

创意作品实现艺术价值与实用价值的统一,设计合理、美观、安全、绿色环保,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4.市场性(20分)

作品设计可实现生产,功能合理,价格定位合理。

5.示范性(10分)

创意作品注重传统与现代、文化与科技、地域性与实用性的结合,且能够引导旅游商品的消费取向和流行趋势,具有一定品牌潜力。

注:实物参赛可获得额外20分附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