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说明
1. 项目名称
阳江市民文化艺术中心片区规划及歌剧院建筑方案设计国际竞赛
2. 组织机构
竞赛组织单位: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竞赛组织代理单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3. 项目背景
为提升阳江市的城市品质,加强城市文化竞争力,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拟在阳江市滨海新区城南漠阳湖公园北侧建设具有地标性意义的市民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包括歌剧院、多元文化艺术综合体、电影城、露天文化广场、文旅产业及商业配套、停车场、景观绿化等。
其中歌剧院包括1个1100座大剧场、1个250座专业音乐厅和1个350座多功能小剧场,地上建筑面积约15000㎡(不做地下停车场),总投资约为3.5亿元(不含土地费用),建安投资约为1.5亿元(不含大剧场、音乐厅、小剧场的声学装修,不含舞台设备、舞台灯光及音响设备)。本项目将建设一个大型文旅融合的精品工程,以点带面,与“七馆合一”项目共同打造成为阳江市文化设施集聚区,对阳江市打造现代化滨海城市和沿海经济带的重要战略支点,吸引高端人群进入滨海新区创造良好条件。
为高品质建设本项目,加快推进项目的建设,特组织开展“阳江市民文化艺术中心片区规划及歌剧院建筑方案设计国际竞赛”,在全球范围内公开征集具备国际视野、高水平、高标准的设计方案,以指导阳江市民文化艺术中心片区的建设工作。
4. 主要工作任务(最终要求以《竞赛技术文件》为准)
(1)竞赛阶段设计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竞赛设计工作包括市民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设计和歌剧院建筑方案设计两项内容,其中歌剧院建筑方案设计为本次竞赛的重点。
① 市民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设计范围及工作内容
市民文化艺术中心片区用地位于阳江市滨海新区漠阳湖公园北侧,北至四围大道,南至漠阳湖,西至东门南路,东至新阳河,总用地面积约16.7公顷。本次规划应充分考虑阳江市全域旅游发展建设,结合区位和环境优势,将市民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地块及其相关影响地区作为整体考虑,对市民文化艺术中心片区用地提出城市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区域的总平面布局、功能配置、空间形态、公共空间及绿化景观、交通组织、地下空间(不做地下停车场)、建筑设计指引等,并提出相关控制性指标。
② 歌剧院建筑方案设计范围及工作内容
歌剧院建筑方案设计范围为阳江市滨海区漠阳湖公园北侧地块,具体选址由设计单位根据方案设计需要在片区城市设计范围内自行确定,地上建筑面积约15000㎡。建筑方案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整体布局、道路交通组织、竖向设计、绿化景观设计、公共空间设计、建筑单体(或群体)设计、地下空间设计(不做地下停车场)以及绿色建筑、投资估算等内容。
项目设计范围示意图
(2)竞赛阶段设计成果要求
本次竞赛成果包括:文本图册、展示图板、电子文件等。
①文本图册:全部设计成果内容以A3规格缩印编排装订成册,1式20份。
②展示图板:1套6张,A0规格,所有展示图纸必须裱贴在轻质板上。
③电子文件:全部设计成果应制作成电子文件,提交计算机文件U盘2套,含方案演示电子文件(10分钟以内,中文配音),文件采用AVI、MP4、MPEG等多媒体格式(附播放软件)。
(3)中选方案单位工作任务
中选单位应在竞赛方案设计成果的基础上,吸收其他参赛方案的优点,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竞赛组织单位意见等,对方案进行调整和深化,具体包括:
A.对市民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设计方案进行深化,形成城市设计成果;
B.完成歌剧院建筑方案深化设计,成果参照初步设计图纸深度。
C.承担因审查出现的方案修改工作,同时要配合竞赛组织单位开展方案汇报、宣传等相关工作,并协助提供相关的设计成果资料和技术支持,负责向下一阶段的施工图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技术等相关工作交底,确保设计方案在施工图阶段得到充分体现。
二、竞赛规则
本次竞赛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资格预审;第二阶段为竞赛设计。
1. 第一阶段——资格预审
(1) 本次竞赛采用公开竞赛的方式,公开接受符合参赛资格条件的境内外设计单位(包括联合体,下同)的参赛申请。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参赛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择优评选出7家正式参赛单位进入第二阶段竞赛设计阶段。
(2) 择优评选出的7家正式参赛单位将收到由竞赛组织机构发出的参赛邀请函。
2. 第二阶段——竞赛设计
(1) 7家正式参赛单位按后续发布的《竞赛技术文件》要求开展设计工作,并按时提交正式设计成果文件,每家限报1个设计方案,正式参赛单位以外的设计单位报送的设计方案将不予受理。
(2) 由方案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所有设计方案进行评审,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不排序的前2名参赛方案作为本次竞赛的优胜方案。
(3) 竞赛组织单位将根据2个优胜方案的专家评审意见、相关职能部门意见以及优胜方案设计单位的综合实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其中1个优胜方案为中选方案。由中选方案单位完成后续深化设计工作(深化设计要参照初步设计深度)。如优胜方案难以达到本次竞赛目的,中选方案可以空缺。
(4) 中选方案单位不能履约或放弃中选的,参赛保证金不予退还。竞赛组织单位可以按照《竞赛技术文件》规定、专家评审意见及相关职能部门意见,重新选择另一个优胜方案为中选方案,或中选方案空缺。
三、参赛资格条件要求
(1)必须具有经合法注册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开业证明;中国内地注册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以下关系的设计单位,不得同时参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2)中国内地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设计单位须在国际上有较高知名度,且必须与具备上述第(2)点资质条件的中国内地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
(4)参赛申请单位(独立或联合体)须具有近十年同类型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和城市设计经验和案例。
(5)本次竞赛接受联合体形式参赛,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的主体单位。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赛,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否则参赛资格无效。
四、竞赛日程安排
1. 2020年8月10日—8月21日:发布公告,接受设计单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 2020年8月底,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确定正式参赛单位。
3. 2020年9月初,发布会暨现场踏勘,参赛单位开展方案设计工作,竞赛设计周期约60个日历天。
4. 中期汇报会时间计划安排在2020年10月上旬。
5. 专家评审会时间计划安排在2020年11月上旬。
6. 竞赛组织单位保留调整竞赛日程安排的权利。受疫情影响,竞赛组织单位将对具体会议时间节点、形式作适时调整,届时将以竞赛组织单位发布的通知为准。
五、竞赛费用
(1) 有效方案
未被评定为优胜方案的有效方案的参赛单位,将分别获得由竞赛组织单位支付的竞赛成本补偿费60万元(人民币,含税,下同);
注:参赛方案经评审委员会评定为无效方案的参赛单位,将不能获得竞赛成本补偿费。
(2) 优胜方案
未被选定为中选方案的优胜方案,其参赛单位将获得由竞赛组织单位支付的成本补偿费60万元及优胜奖金20万元,合共费用80万元。
(3) 中选方案
被选定为中选方案的参赛单位,将获得后续深化设计资格,中选深化设计费用330万元,该费用另行按签订的设计合同约定支付。
六、公告发布媒体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
· ABBS建筑论坛(www.abbs.com.cn)
·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www.wangtat.com.cn)
·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yjggzy.cn)
七、 其他
竞赛组织单位有权在本项目的建设中使用、调整或修改获得竞赛成本补偿费的参赛方案,及有权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
八、 联系方式
竞赛组织单位: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冯生、黄生,联系方式:0662-3367232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三环路40号
邮编:529500
竞赛组织代理单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二街七号宏达建投大厦五楼
邮编:51066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020-87562291转:黄工(8560,15011848075),叶工(8539)
电邮:idc@wangtat.com.cn
传真:020-8756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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