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形象标识(Logo)公开征集!

发布时间:2020-09-01      截稿时间:2020-10-31      阅读量:6430次     

为更好地宣传推介海南自由贸易港,树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独特形象,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视觉文化符号,中共海南省委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海南省委自贸港工委办)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

据悉,作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形象标识,设计方案要较好地展示海南的战略定位和地域特色,体现海南自由贸易港改革、创新、开放、自由、便利的特征和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精神。设计方案要构思新颖、简洁大方、庄重美观,辨识度高、标识性强,同时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

本次征集活动分为初选、评审、公示和发布四个阶段,设优胜奖和入围奖两个奖项。其中,优胜奖1名,奖励人民币5万元;入围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奖金含税)。

欢迎国内外专业设计公司、创作团队、个人等社会各界踊跃参与。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12号楼102室(邮编570203),海南省委自贸港工委办王希同志收。

投稿信箱:hnftplogo@163.com。投稿时间自征集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24时。

关于征集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的公告

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着眼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谋划作出的战略决策。为更好地宣传推介海南自由贸易港,树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独特形象,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视觉文化符号,中共海南省委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自贸港工委办)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

二、征集要求

(一)体现独特优势。形象标识(Logo)要展示海南作为唯一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和“三区一中心”(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等战略定位,展现海南独特的地域特色。

(二)彰显精神内涵。形象标识(Logo)要有鲜明的创意和表现形式,具有艺术感染力和象征意义,充分彰显海南自由贸易港改革、创新、开放、自由、便利的特征和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精神。

(三)易于传播推广。形象标识(Logo)要构思新颖、简洁大方、庄重美观,辨识度高、标识性强,便于整体运用到宣传推介、对外招商、会议展览以及衍生产品制作等方面。

(四)注重原创品质。形象标识(Logo)必须为原创,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应征方案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若应征方案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五)符合法律规定。形象标识(Logo)中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宪法及法律规定的内容。

三、征集方式

(一)征集范围。国内外专业设计公司、创作团队、个人,均可参与。

(二)方案要求。应征方案应包括形象标识(Logo)设计图稿、方案设计的创意和理念说明两部分。投稿者要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图案规格:

纸质版,A4纸规格彩色打印稿或绘制稿一式二份、A4纸打印的创意和理念说明一式二份。

电子版,设计稿文件格式采用AI、CDR、PSD(分辨率为300像素)可修改文件或图片(200MB以上jpg)文件。

(三)投稿说明。纸质材料请通过邮寄方式,信封背面注明“标识应征”字样。电子文件请发送至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12号楼102室(邮编 570203),海南省委自贸港工委办王希同志收。电子邮箱:hnftplogo@163.com

(四)其它事项。应征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报送多个设计方案。每个方案应分别提交从“海南自由贸易港”微信公众号或海南自由贸易港网站(http://www.hnftp.gov.cn/)上下载填写的《应征信息表》和《原创方案承诺书》。创作者为多人,须所有创作者共同签名。应征者为单位,须由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征集时间

自征集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24时(信件投稿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投稿以发件时间为准,过期视为无效方案)。

五、征集评审

(一)初选。2020年11月初,由省委自贸港工委办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初选出15个优秀并符合条件的方案。

(二)评审。2020年11月底前,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微信公众号和各大媒体、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征集意见,以投票形式从15件初选方案中甄选6个入围方案。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入围方案进行终评。综合各个入围方案的整体情况,评选出优胜奖1名、入围奖5名。

(三)公示。省委自贸港工委办将向社会公示获奖方案。

(四)发布。2020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布获奖方案。

六、征集奖励

省委自贸港工委办将向获奖方案应征者颁发奖励和证书。其中,优胜奖1名,奖励人民币5万元;入围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奖金含税)。

七、其它事宜

(一)本次征集中,获得优胜奖和入围奖的设计方案,其知识产权归省委自贸港工委办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对方案进行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

(二)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它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方案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来稿不退还,请自备底稿。

(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省委自贸港工委办。

中共海南省委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