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更好地响应美丽中国、公园城市、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等建设需求,同时进一步提高我省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水平,调动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单位的积极性,激发风景园林设计师的创造力,为河南省风景园林规划设计行业的发展搭建相互沟通交流的平台,促进园林事业的健康发展。河南省风景园林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根据《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评选实施细则》、《河南省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河南省风景园林行业实际情况,组织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以下简称“规划设计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公平、公正、客观的“规划设计奖”评奖工作,提升我省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水平,激励本会会员积极开展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工作,为河南省景观规划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构建互通交流的平台,促进风景园林事业蓬勃发展。
二、申报范围
(一)设计类:公园绿地、广场用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等已实施完工项目。
(二)规划类:城市绿地系统等专项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景区景点等详细规划。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规划设计奖”评选在本学会会员中进行,参评项目的第一完成人须是本会正式会员。
1.设计类:项目规模在5000平方米以上或造价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规划类:经规定程序审查通过或批准实施的项目,详细规划应具备较完整的实施效果。
3.设计、规划类申报项目须是2017年以来完成的项目。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等规定,由符合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组织设计,并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
(三)申报项目为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应由牵头单位申报,并提交合作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联合申报证明材料。
(四)中外合作设计项目须是申报单位承担主要工作量,项目由中方牵头,在得到外方确认后共同申报,并应注明中外合作设计,确认内容包括:中方介入的工作阶段及工作量。
(五)一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或分项目不得另行申报。
(六)工程项目的设计由若干专业共同协作完成,应按工程项目整体申报。
(七)一个评奖年度内,同一单位最多可以申报3个项目(仅限于作为第一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
(八)项目主要编制技术人员填报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8人,合作项目不得超过10人,此人员名单一经申报,不得更改。
(九)申报项目只能申报一次,由评选组裁决的缓评项目除外,其他项目无论获奖与否不得再次申报。缓评项目是指设计内容尚未全部完成,评奖时认定该项目需待资料完整后再评审的项目。
(十)设计类、规划类文件的内容、深度、质量符合要求,能保证规划或工程建设的需要。
(十一)凡申报项目,其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再退回。
(十二)凡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必须实事求是,据实申报。凡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获奖后发现将撤销奖励,追回奖牌和证书,在行业中给予通报批评,并三年内不得再申报评优。
四、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取规划设计编制单位自主申报。
1.项目申报由规划设计编制单位提出。
2.申报项目由各规划设计编制单位负责填写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统一上报,并提供电子版一份。
五、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设计类项目合同复印件或规划类项目批准实施文件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规划评审意见及项目获奖证明作为附件附后(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已竣工的设计类参评项目须提交委托方的评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国内规划设计单位在国外(境外)承接的规划设计项目,申报材料须附项目主管部门或业主对规划设计项目的评价证明。
(三)申报参评项目技术文件包括:A3图册文本和U盘。
(四)A3图册文本内容要求如下:
1.本着生态环保的理念,须选用80g左右打印纸彩色双面打印,不超过15页。
2.须表达规划设计基本思路及主要内容,重点强调项目的难点、创新点及项目特色。
3.设计类项目A3图册文本具体要求:
第一页:项目文字说明(不超过1500字);
第二~六页:主要方案图纸;
第七~十一页:项目主要施工图纸;
第十二~十五页:设计效果图及现状、实景照片(实景照片请标注“实景”),也可根据项目特色增加相应的节点设计图。
4.规划类项目图册文本具体要求:
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纸。
(五)U盘内容要求如下:
1.演示文件:播放时间不超过8分钟,格式为.MPG.FLV.PPT,须有同步解说或字号大于24的文字解说词,介绍内容主要包括:规划设计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特色及创新点。
2.A3图册的电子文档。
3.项目实景照片(不小于1000万像素)。
4.申报表的电子文档。
(六)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包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于2020年9月25日前邮寄至学会办公室。
六、奖项设置
(一)本次评选的奖项分为设计类、规划类两大类,每类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各类项目获奖等级比例,由“规划设计奖”评审委员会根据报送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在每个评奖年度内具体确定。
七、评选机构
(一)学会组织成立规划设计奖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选工作的文件起草、沟通联络等评奖日常事务。评审委员会由行业内专家组成。
(二)评审委员由规划设计奖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委员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20年以上工作经验、在本专业内有一定影响力和学术造诣。
八、评选程序
(一)通知发布:学会统一向会员和行业公开发布评选通知。
(二)评选:评奖工作在学会的领导下,由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选分审核、初评、终评三个环节。
1.审核: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主要审核参评项目的参评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对特殊的申报项目做出评估。
2.初评:由评审委员会规划和设计专项评审组负责,按照评选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采取专家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获奖项目初评推荐名单。
3.终评:由评审委员会负责,按照评选标准,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初评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综合审定获奖项目等级报审名单(提名名单)。
(三)公示:评审委员会将终评结果报学会审核,由河南省风景园林学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有争议的项目,由学会交评审委员会进行复核,确有问题的,取消获奖资格。公示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将终评结果报学会审批。
(四)公布:学会根据评审委员会的终评结果、公示情况,批准并公布获奖名单。获奖项目名单在学会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五)颁奖:学会根据获奖名单,制作获奖证书和奖牌,在每年的年会期间进行颁奖。
九、费用和权属
(一)费用:不收取项目评审费用,以及奖牌、证书、图书出版等工本费用。
(二)权属:获奖项目和参评资料(图片、文字、声像等)的版权归申报者所有。本学会拥有出版权,可在本学会网站、刊物上发布,也可印制专门出版物,供业界交流学习。
十、评奖周期
河南省风景园林学会“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遇特殊情况时,可延迟举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有关评奖的具体事项、变更通知和评选结果,请在学会官方网站、学会微信公众号或微信群中查阅。
(二)本次评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学会所有。
十二、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 9 月 25 日
(二)报送地点
材料报送至学会办公室
学会办公室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与杨桥大道交汇处,伟业国际B座12楼 1217室
邮 编:451450
联系人:葛玉锦 13525586893
邮 箱:hnfjylxh@126.com
126.com
点击下载:河南省风景园林学会“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 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