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提升宁夏普法宣传教育影响力、传播力,打造宁夏普法形象IP,形成多形式、多平台、时间长、宣传角度新、内容有深度、传播有广度的普法热潮,形成宁夏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树立宁夏及吴忠普法的品牌形象,增强公民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推进自治区“八五”普法文艺宣传工作,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举办“宁夏普法标识、形象IP创意设计大赛”。
一、活动名称
普法标识、形象IP创意设计大赛
二、活动主题
创意塑造宁夏法治宣传形象
三、活动目的
以大赛为纽带,汇聚创意设计资源,提升创意水平,搭建交流协作平台,促进成果转化,树立宁夏和普法品牌形象。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自治区司法厅
承办单位:吴忠市司法局
执行单位:宁夏报业传媒集团会展有限公司
五、作品征集要求
1.参赛对象
面向全国征集宁夏普法宣传二次元动漫人物形象设计、宁夏普法宣传标识形象设计、吴忠普法宣传标识形象设计。文创作品均可以单位和个人名义参赛。
2.征集内容
(1)宁夏普法宣传二次元动漫人物:要求符合司法宣传教育主题,作者需对作品进行命名并阐述设计理念及说明,人物形象要紧密结合普法工作实际,平易近人,聪明睿智。
(2)宁夏普法宣传标识:要求符合法治宣传教育主题,体现宁夏本土特色,简洁时尚,辨识度高,符合意识形态要求。
(3)吴忠普法宣传标识:要求符合法治宣传教育主题,体现吴忠地域特色,简洁时尚,辨识度高,符合意识形态要求。
3.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生态文明理念,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参赛作品必须符合本次大赛的主题和征集方向。自主研发、设计和生产的原创作品,参赛者须保证对其参赛作品拥有完全充分的知识产权,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或任何其他侵权行为。凡曾经参加过同类活动并获奖的作品不予评奖。
(1)所有参赛报名作品须按要求以电子文档格式通过大赛专属邮箱上传提交。所有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设计,在发送作品时需提交版权证明(含作品照片),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参赛者须在所提交参赛文件中提供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称、设计理念、联系地址及电话。
(2)作品版面大小为A3(297mm×420mm)图幅,横构图,JPG格式,精度300dpi;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0M。
(3)单件作品参赛提交图片不超过5张,系列作品提交图片数量不超过8张。(其中:1张图片需体现作品全貌;其余图片要求多角度、有参照物、尽可能体现作品原貌。)
(4)每件参赛作品需附上设计说明,明确阐述作品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200字以内)。
六、奖项设置
分别设立“宁夏普法宣传二次元动漫人物”形象IP设计组;宁夏普法标识设计组;吴忠普法标识设计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1.一等奖每组1名,共3名,奖金各8000元;
2.二等奖每组2名,共6名,奖金各3000元;
3.三等奖每组3名,共9名,奖金各2000元;
4.优秀奖每组10名,共30名,颁发荣誉证书。
(备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获奖者需自行支付奖金税金。)
七、截稿日期
2023年11月1日开始至2024年3月1日截止(延期至3月31日截止)。
八、承诺、保证与权利约定
参赛者提交作品即视为同意作出如下相关承诺、保证,并与大赛主办方、参与方达成如下相关约定。
(一)保证作品原创、不侵权
所有(个人或团队参赛者)参赛作品,除内容必须符合本届大赛的主题外,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参加过其它比赛。参赛者保证对其参赛作品拥有完全充分的知识产权,保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
(二)承诺承担侵权的责任和后果
1. 参赛者就其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所有法律问题承担法定、约定义务,并承担对相关权利方包括第三方的违约、侵权等法律责任。
2.参赛者不能做出原创和不侵权承诺与保证的。应在提交作品时做出声明并由大赛主办方当即记录在案,参赛者承担参赛作品被大赛主办方拒绝接受的后果。
3.参赛者提交的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大赛主办方有权退回作品、取消参赛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品、获奖证书,并有权在有关媒体公布其侵权行为。
4.大赛主办方因使用参赛作品遭到第三方的侵权主张而导致处罚、经济或名誉损失的,该作品的参赛提交者应对主办方进行充分、及时、有效的经济补偿并通过报刊和网络媒体声明道款、为主办方消除不良影响。
(三)其他约定
1.大赛主办方,相关媒体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与本次大赛相关的宣传、展示及宣传品制作等用途,且不需支付报酬。
2.最终确定为宁夏普法宣传二次元动漫人物形象、宁夏普法宣传标识、吴忠普法宣传标识的作品,版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主办方享有其知识产权、商业化开发使用权等权利。
3.在进行评审之前,参赛者可向大赛主办方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撤回其参赛作品。
4.大赛奖项评定数量视参赛作品质量而定,允许部分奖项空缺:若对奖项结果有任何争议,一切均以组委会审定结果为准。对于所有获奖作品,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
九、投稿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8015389215(微信同号)
投稿邮箱:zjdszp@163.com(来稿请注明“普法标识、形象IP创意设计大赛"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