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新城“五一开放日”
短视频、摄影比赛活动方案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东宝区委宣传部、东宝区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东宝区融媒体中心、荆门新闻网、荆门市摄影家协会、东宝区摄影家协会
活动背景
长宁新城是东宝区委、区政府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投入打造的新城区,是老城区的城市空间拓展区和东宝工业园的城市功能服务区,是东宝城市发展的热土和核心片区。新城东临焦柳铁路、南至泉口路、西达西外环、北抵北外环,规划面积9平方公里,可容纳人口约12万人。新城为东宝城市发展拓展了新空间、开辟了新战场;新城与东宝工业园紧密相连,为园区提供全方位的“吃住行、游购娱、医教养”等城市功能配套。开展此次短视频、摄影比赛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大长宁新城宣传力度,提升长宁新城知名度、美誉度。
大赛日期
2021年4月25日—5月10日
奖项设置
1.短视频比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设10名,奖金各2000元,并为所有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2.摄影大赛设一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15名,奖金各800元;优秀奖50名,奖金各500元,并为所有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参赛对象
国内广大游客、网友、互联网爱好者、短视频爱好者、专业摄影师和摄影爱好者。
活动实施
(一)策划筹备
由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牵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筹备工作会议。
(二)组织实施
“魅力东宝·长宁新城”短视频大赛由东宝区委宣传部、东宝区融媒体中心、荆门新闻网负责组织实施;城市记忆摄影展由东宝区文化和旅游局、荆门市摄影家协会、东宝区摄影家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大赛评奖
“魅力东宝·长宁新城”短视频大赛由东宝区委宣传部、东宝区融媒体中心、荆门新闻网完成所有参赛作品的筛选,然后进行评选。城市记忆摄影展由东宝区文化和旅游局、荆门市摄影家协会、东宝区摄影家协会负责完成所有作品的筛选,然后进行评选。
参赛要求
(一)短视频参赛方式(抖音+视频号)
1.抖音参赛搜索关注“东宝融媒”抖音号,创作并成功发布短视频,参赛作品中应包含“魅力东宝·长宁新城”字样,发布视频的同时@“东宝融媒”。
2.视频号参赛搜索关注“东宝融媒”视频号,创作并成功发布短视频,参赛作品中应包含“魅力东宝·长宁新城”字样。
3.参赛人员在参赛作品发布前将原视频发送至邮箱1273204755@qq.com,同时以文档形式提交参赛人员发布作品的抖音号和视频号二维码截图,以及创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单位或地址等信息。(联系人:刘晓民,联系电话18972911695)
4.参赛作品需突出长宁新城元素,反映长宁新城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城乡变迁等特色风貌,突出长宁新城宜居宜业、产城融合发展的特色亮点,要求主题集中鲜明、内容健康向上、形式生动活泼、富有创意。
5.参赛作品上传截止时间:5月5日24:00。
6.评选总分为100分,其中抖音平台点赞+视频号平台点赞数60分,主办方评审40分。同一参赛作品可在抖音和视频号同时发布并合并统计点赞量。一名参赛人员可创作多个短视频作品参赛,评选时取点赞量最高作品参加评审。
7.点赞数以抖音、视频号2021年5月15日24:00平台数据为准。参赛人员需在5月15日24:00前将抖音、视频号上发布的参赛作品点赞量截图并备注创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后,发送至邮箱1273204755@qq.com。主办方核实后,取点赞排前30名的作品组织评委评审打分。随后公告最终评选结果。
8.主办方有权以复制、修改、放映、展览、发行、信息传播、景区广告宣传等方式使用获奖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9.凡参赛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对本次大赛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二)摄影大赛参赛方式
1.本次摄影大赛均采用线上投稿。参赛作品文件名统一为“标题+姓名+拍摄地点+联系电话”,组照在标题后加顺序编号,否则取消评奖资格。为避免统计遗漏,同一位作者的作品请一次性投送完毕。参赛作品请于5月10日前发送到大赛指定的投稿邮箱:531193693@qq.com。联系人:张忠华,联系电话:13797987142。
2.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实际作者,作品创作时间为2021年以来拍摄,侧重于长宁新城五一开放日活动期间拍摄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参赛作品在结果评定之前不得在网络自媒体平台或微信朋友圈等转发。
3.单幅、组照均可。每位作者限投10幅(组),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
4.作品除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谢绝提供电脑创意作品参赛。
5.参赛作品要求思想健康、内容正能量。参赛者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6.使用相机、手机、航拍器拍摄的作品均可参赛。作品格式为JPEG,长边应大于3600像素,文件大小不小于5MB。
7.主办方有权以复制、修改、放映、展览、发行、信息传播、景区广告宣传等方式使用获奖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8.评选委员会由市内外摄影界资深专家和主办方代表组成,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摄影作品进行评选。
9.参赛作品的任何位置上不得出现作者的标识、标记、水印,作品必须无边框。
10.凡参赛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规定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11.评选时间为5月15日,作品将于5月16日至20日进行公告;6—7月将进行作品展示。
12.主办方对本次大赛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东宝区委宣传部
东宝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4月19日
https://mp.weixin.qq.com/s/UUNYTzL34jY1migAK-a_i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