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活动缘由:
善化区地方特色加值文创竞赛,历经了「食」、「衣」、「住」、「行」与「育」五项文创设计比赛后,今年迈入「乐」的文创设计理念与实务结合的竞赛。此次比赛活动聚焦在「文创娱乐用品」为创新主轴,让大专生们创新发明攸关文创娱乐用品的设计竞赛,或是善化地区之休闲旅游活动文创用品创新等等。
沈光文先生因故流寓台湾,留下若干纪录当时台湾风土民情的第一手资料,有「海东文献初祖」之誉。他首开台湾文人连结诗社风气,创设全台第一个诗社「东吟社」,为台湾诗社之滥觞。他不仅是台湾文史之一大标竿,更是历史世代之先驱。综观其一生,处处可见创新率先之迹。
休闲娱乐在这几年来蓬勃发展中,希望藉由此次比赛可以将「文创娱乐用品」更能发挥功效。本文创设计竞赛广邀全国大专院校学子,共同来发想文创娱乐用品之创新;透过此一竞赛之交流,将沈光文先生之「儒生文人」意念、结合善化地区之特色与「休闲娱乐」活动加以结合。更希望设计出足以提升国民旅游或是娱乐的文创用品,再度让创意融入休闲娱乐中,寓教于乐的将其发扬光大。
二、 办理单位
指导单位:台南市政府
主办单位:台南市善化区公所
策划执行单位:南台学校财团法人南台科技大学-营销与流通管理系
三、 参赛资格
大专院校以上在校学生均可组队参加,每队人数不超过四位学生。如有指导老师,也请一并填入报名表。
四、 活动时程:
1、 报名参赛:参赛队伍必须先进行网络报名,再以邮寄投稿完成报名手续。
2、 网络报名:请由直接进入「报名系统」: https://goo.gl/forms/HrT4Q8F34AMkV9C13 。
Facebook 粉丝专页:
1) 请事先备妥所有参赛人员之英文姓名,中文人名英译,以参赛人之护照拼法为主,若无则采通用拼音。格式统一为姓之后无逗点,第三字小写。格式范例:王小明 Wang Siao-ming。
2) 请尽早于 108 年 4 月 21 日(星期日)前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后送出,系统会寄送一份通知到联络人留存的电子信箱,请自行打印该通知之附档–报名确认函(如附件一)及「著作权归属同意书」(如附件二)。
3)请务必将所有参赛学生之学生证(正反)复印件依序浮贴在印出之报名确认函上,此外,为求日后顺利推广竞赛成果,请所有参赛人员本人在印出之「著作权归属同意书」(如附件二)上亲自签名。
3、 创作说明:将你的创作成果写出「沈光文文创娱乐用品竞赛企划书」(如附件三),此项为初选之标的,请自行以文字及必要图示做详细解说。
4、 稿件编排:请将报名确认函(附件一)、主题竞赛封面页(自行设计)、著作权归属同意书(附件二)及沈光文文创娱乐用品竞赛企划书(附件三)等资料依序编排页码(10 -12 页以内),以 A4 单面打印,装订边在左边,乙式 3 份(报名确认函 3 份、著作权归属同意书 3 份和企划书 3 份)。
5、 邮寄投稿:以挂号方式将完成编排之稿件最迟于民国 108 年 5 月 1 日(星期三,含当日)寄至竞赛执行小组,邮戳为凭,逾期恕不受理并视同弃权。参赛报名资料不予退还,完成报名后亦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参赛人员。
1)邮寄地址如下:
台南市 71005 永康区南台街 1 号南台学校财团法人南台科技大学营销与流通管理系
2019 结合台南市善化区地方特色加值—沈光文文创娱乐用品竞赛 执行小组收
2)注意事项:
a. 参赛者请务必完整填写报名表资料,以便顺利通知得奖。
b. 报名系统中「队员 1」为该队之当然联络人,负责该团队之比赛联系及得奖等相关权利义务之一切事宜。团队报名的所有成员请自行分配团队内部的各项权责归属,若有任何争执疑问之处 (如奖金领取方式与分配),主办及执行单位不涉入争议并保持中立。
6、 初选评审:自民国 108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至民国 108 年 5 月 23 日(星期四)。
7、 入围名单公告:民国 108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于 Facebook 粉丝专页公布入围名单,并以电子邮件通知。
8、 第二阶段缴件及决选:入围队伍请务必完成作品,并于民国 108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携带该作品至南台学校财团法人南台科技大学进行简报参加决选。
9、 优胜颁奖:前三名获奖队伍民国 108 年 10 月 19 日(星期六)出席参加沈光文先生农历诞辰礼敬纪念活动,地点在善化区沈光文纪念碑(善化区建业路与光文路口,台铁北子店平交道旁),现场领取奖状。
五、 评选办法:
1、 创意作品:欢迎各种与文创娱乐用品领域有关之设计创作来参赛,可自由发挥,需有明确设计理念,且兼顾实际商业贩售之可行性。
2、 评选方式:
1)评选小组及标准:
a. 初选将由执行小组外聘专家 3 名,就邮寄投稿之沈光文文创体育用品竞赛企划书(附件三),依下列评选标准进行评选。
评选标准如下:整体创意(40%)、设计表现/外观设计(15%)、质地材料运用(15%)、商品化潜力/商业价值(30%)。
b. 决选以实体作品及现场简报为评选依据,未缴交实体作品者视同放弃决选参赛权。由主办单位权责主管 1 或 2 名及外聘专家 2 或 3 名依下列评选标准进行。
评选标准如下:简报内容(30%)、成品实作(30%)、现场答问反应(20%)、团队精神(20%)。
2)入围及得奖者名单将公布于活动粉丝专页,并分别以电子邮件通知该队联络人。
3)奖项:
金奖一名:奖金新台币 2 万元,奖状一只。
银奖一名:奖金新台币 1 万元,奖状一只。
铜奖一名:奖金新台币 5 仟元,奖状一只。
优选两名:奖金新台币 3 仟元,奖状一只。
佳作三名:奖金新台币 2 仟元,奖状一只。
六、 竞赛注意事项:
1、 参赛者须详阅比赛办法等相关规范与说明,若遇基本资料填写不完整、作品规格及参赛资格不符、或因包装不当有损坏,而影响资格或评选结果,主办单位将以弃权论,并不另行通知。得奖者寄送资料以资料填写内容为主,请确认资料无误;若资料不正确造成无法联系及寄送,则视为自动弃权,主办单位将不负责。
2、 参赛作品需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之原创版权所有作品,严禁剽窃、临摹或抄袭之情事。若发现参赛作品违反以上事项,并经查证属实,主办单位得以取消其参赛与得奖资格;若为得奖作品,则追回已颁发之奖项并公告,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权益损失及所产生之法律责任,参赛创作者须负完全之法律责任,且奖位不再递补;作品内容需自行确认无侵占他人智慧财产权之虑。
3、 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毁谤等违反善良风俗者,一经察觉,立即取消得奖资格,追回奖项奖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担。
4、曾经参加其他任何比赛之得奖作品,不得参赛,违者取消得奖资格。
5、 得奖者需签署著作权归属同意书,同意自公布得奖日起,该作品之著作权无条件让与主办单位。
6、 参赛作品之文字及图片,主办单位有权依营销宣传推广之目的,进行公开播送、公开传播、重制、出版或相关活动中为公开发表等利用行为,且使用方式及次数均不受限,亦均不另给酬;主办单位并可依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制作,参赛者并不得对主(承)办单位行使著作人格权及不得行使其他著作权法上著作财产权人所享有之一切权利。
7、 投稿者应自行将投稿档案备份,所有参赛作品均不予退件。
8、 得奖者需配合将得奖作品实体化之相关事宜。
9、 主办单位得视需要通知得奖者无偿提供得奖作品之高分辨率图档,以作为后续制作之用,无法配合者视同弃权论。
10、 得奖者应依相关税法缴纳税捐,主(承)办单位对所有税捐概不负担。依财政部国税局规定中奖金额或奖项价值超过新台币 1,000 元整,需申报中奖人个人所得,若超过新台币 20,000,依法应扣缴 10%税金(非中华民国境内居住之个人,依法扣缴 20%税金);若中奖人未能依法缴纳应缴税额,即视为丧失得奖资格。
11、 凡报名参加即视同已阅读并完全同意本活动之一切规定。
12、 本比赛办法如有未尽事宜,以活动网站公布资料为主,主办单位保留随时解释修改活动办法及奖项权利。
13、 活动另于 Facebook『2019 结合台南市善化区地方特色加值—沈光文文创娱乐用品竞赛』粉丝专页中提供竞赛相关活动讯息与花絮,如有任何疑问,请至活动粉丝专页留言或私讯,或电洽 06-2533131#8323 活动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