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保定市“博物馆之城”标识(LOGO)设计方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7      截稿时间:2025-04-30      阅读量:613次     

  “十四五”以来,保定市博物馆事业不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改委、文化和旅游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物博发〔2021〕16号)的文件精神,保定市在河北省率先开展“博物馆之城”建设。为提升保定市“博物馆之城”建设影响力,打造“百馆之城宝藏保定”品牌,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保定市“博物馆之城”标识(LOGO)设计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
  主办单位
  保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
  活动时间
  1
  征集阶段
  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30日
  2
  评选阶段
  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7日
  3
  公示公布阶段
  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5日
  三
  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四
  作品要求
  1.设计作品主题健康向上,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目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2.设计作品要紧紧围绕保定市“博物馆之城”文化内涵要义,主题鲜明,易于辨识,能够充分表现“保定气质”及博物馆文化内涵,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整体美感。
  3.设计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4.设计作品需包括标志(LOGO)设计图稿和文字释义两部分内容。标志(LOGO)设计图稿以电子稿为准,提供矢量和JPG两种格式,尺幅为A4标准大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大小不低于3MB。
  五
  报名方式
  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参加征集活动,投稿人将设计作品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bdbwgzc@163.com,文件名为“作者姓名(单位)+保定市‘博物馆之城’logo设计方案”,邮件主题填写为“保定市‘博物馆之城’标识征集活动”。投稿人需在邮件中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电话、通讯地址等。若是单位参选,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
  六
  评选方式和奖项设置
  活动主办方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对征集的标识(LOGO)设计方案进行评选,征集活动将评选出5个入围作品,并颁发荣誉证书。标识(LOGO)设计方案将通过主办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介进行公布。最终选定使用的作品奖励6000元,其他4个入围作品各奖励1000元。
  七
  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2.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活动主办方(保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有,获奖个人或单位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保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享有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权等。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有关的任何权利。
  3.凡向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通知所有条款,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来源:局博物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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